何流琛觉得父亲没有骗她。
她的夫君温柔体贴,万种风情。
东平的天有着不逊于龙城的寒冷,因为夫君在身边,她却觉得无比的温暖。
整个东平都是公公的,以后一定会是他的。
她终于实现了自己要嫁天下第一男儿的愿望。
以前的沈家老宅,现在的东平大帅府富贵堂华,丝毫不逊色于从前景朝的宫殿。
她小心地跟在他的身后,他很体贴,会时不时地回头等她。
这个,少爷带着好像不太符合身份呢。从新婚之夜的时候,她就看见了那个挂在他腰间玉佩下面的丝绦,俗话说君子带玉,那块上好的羊脂玉好像怎么也不和下面染的七七八八的丝绦相配。
这个啊,一直平静的沈亦则看见流琛指了指自己身上的丝绦,脸上的笑容突然深了起来,他一直想要她送她一样东西,却骄傲的不肯开口,也曾经试探地问过她要不要绣个荷包什么的,大概是她的绣工真的很烂,提到‘荷包’两个字的时候,她明显不高兴了起来。
她大概真的没有什么长处,别出心裁地竟然想到跑去沁了花汁子去染丝绦。他从她手中抢过来的时候也愣了一下,那丝绦明显是用黄色的银杏叶染出来的,却是深一块浅一块的,有些地方还没染全,露出了白色的丝线。
早就不是萱草还有的季节了,抱歉。她的手指头纠在一块,有些尴尬地说着,衣服上还有斑驳的黄色。
我只是喜欢这个颜色,下次再换吧。沈亦则开口掩饰。
他的声音低沉,带着磁性。
真好听,何流琛觉得。
爹爹在龙城有纺织生意,我打发回家的时候拿一些就好了。她从小在爹的绸缎庄长大,对布料这样的事情最是挑剔,夫君配的这个丝绦根本就像是出自一个从未经训练的素人之手,连马马虎虎都称不上。
流琛的手,生得很好看,十指纤细,根根如水葱。沈亦则称赞着,也不多言,悄悄地牵起她的手,仔细地盯着。
何流琛脸上立马泛起一缕红晕,也不再纠结于他那个丑陋的丝绦,乖巧地跟着他往前走,她自诩美貌,平时更是下足了功夫,不要说是染布,不是上等的丝绸,她是碰都不会碰的。
是啊,这样的纤纤玉手,就算是一次,也不能忍受泡在黄黄的染料里反复的揉搓着,直到连指尖都发白才肯罢休。
自从东平城无血开城以来,沈言君在东平的威望一直很高,不同于在南州的祝家,沈家看重的始终都是兵权一条。
送了流琛去了三夫人那里,沈亦则就迅速赶到了沈言君的书房,这一次不同,他跨进门的时候,大哥沈亦晁已经恭恭敬敬地跪在那里了,往日已经不再是往日,就像是今时也不是今时了。
给爹爹大哥请安,亦则来晚了,还请爹爹大哥恕罪。沈亦则抖了抖身上的袍子,如今外洋的渗透越来越无孔不入,曾经还被沈言君怀疑过的西医早就已经在东平很普及了,就连他现在身上穿的衣服也早就不是景朝那样笨重的款式了。
沈亦则抖了抖身上的衣服,惶恐的跪下来。
三弟,还请快快请起。自从沈亦则那一年立下大功以来,沈亦晁终于不再觉得自己是高枕无忧的了。
沈言君仍是那样,云淡风轻,波澜不惊,摸着自己的络腮胡,仔细地瞧着,两兄弟在他眼皮底下的活动他都一清二楚,却也只是干瞧着,亦则那一年立功之后他也从来并不曾有任何表示。
沈亦则和沈亦晁都只好静静地跪在地上,这大概是他们家族的惯例,沈言君在大帅府,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威。沈亦则只能看得到他的军靴,他的爹确实是个值得自己敬佩的人,当初连他都快要相信无论太子的境况如何,沈家自始至终保持立场坚持中立是为了保持最大的利益,只是谁也没有想到,沈言君的心不止于此,在爹的眼里,太子从来都没有存在的必要。
沈言君早就已经悄悄在和外洋接洽,沈家保持中立,是因为无论是太子的境况怎么样,
太子,这辈子,都只能是太子。
就像登基的,从来,都只能是沈言君自己。
沈言君咳嗽了几声,沈亦晁立马回应:爹最近身子一直操劳,应当好好地休息,娘最近一直在含饴弄孙,脸上的笑容也多了呢。
沈亦则也忙在一旁符合着,虽然这最尊贵的景朝都被颠覆了,可是嫡庶尊卑却还是像一块巨石时刻压在他的胸口,常常弄得喘不过气,他的眼神异常地低微:是啊,儿子也见大娘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了呢?小侄子果然是聪明过人呢。
沈言君嘴角抽了抽,语气却缓和了很多:那小子都多大了,还含饴弄孙呢,都上学堂多少年了。
说到家事,沈言君突然想起来,对着沈亦则说道:亦则,今天是你新媳妇第一次上门的日子吧。
劳父亲挂念,流琛现在正在前堂向大娘敬茶呢。沈亦则回答。
哦,沈言君说着,这何家可是龙城第一的商户呢,他家老爷以前跟我也要好,有榕这门亲事倒是真选得不错。
还请父亲放心,流琛年轻端庄,儿子一定会对流琛好。沈亦则的语气诚恳,他只犹豫了一下就接受了娘为他安排的这门亲事,盛家的势力只在江北,龙城是沈家控制范围的边境。
最重要的是,龙城是祝家的故乡。
那就好。沈言君平淡地说着,不同于大儿子府里的喧嚣,三子的府院里女眷虽然不少,却是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