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苏的书房是处理日常事务,今次在我的搅弄里,莫名的变成了学堂。而白苏不想将教我写字一事泡汤,只得依了我,我如愿的仰在她怀里,笨拙不堪的抓握着她平素最爱的狼毫笔。
笔身稍长,毛尖的润白跟我的狐狸毛不相上下。
白苏包裹着我的毛爪子,顺着她轻柔的力道。重新在砚台上蘸了蘸墨,笔尖的白色瞬间像饱满了露珠的花朵,润泽发亮。
“你得学会自己的名字。”
“名字?”
“对,每个人都有名字,你要记住你的名字叫弦月。”白苏的体温包裹着我,我却笨得很,从旭日东升一直练到夕阳西下。才勉强将握笔的技巧掌握,白苏的好脾性,终于在成百上千遍的“提笔,运笔,回锋”的提醒中,消磨殆尽。
沉着面色对我道:“你既没有心思,今晚也别吃饭了。”
这我才知道,白苏对医宫内的事务总是苛刻严谨,对我也八九不离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