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如闪电的小银雀儿,于天廊城百里外行进的寒影大军上空,清脆鸣叫两声。
从玉鳞江飞到此处,轻巧的雀鸟,不过用了半个时辰。
苏锦煜一身战甲,威风凛凛,器宇轩昂,听到那声音,他手微抬,整个大军轰然停止前行。
他身侧的寒影随侍,纵身飞起,接了银雀接在手里,取下字条。
“颖王殿下,是苏现的来信。芑”
“念!”
“庸西王尚有千里可靠岸,其收到暗人战报,误以为锦箱内装有制胜法宝,要夺取锦箱。候”
金色祥云战甲头盔下,风华绝代的俊颜,唇角冷邪微勾,艳若宝石的绿眸却熠冷如冰焰。
经过多日的连番征战,他眉宇间更多几分沉稳的坚毅沧冷。
此刻,他已完全不见曾经的温文尔雅,一身狼人的狂肆霸气威严四射,体内暗藏的恶兽,在这段时间里,已然被锦璃的药丸和他的自制力掌控。
他忍不住感激御蓝斯给他磨砺的机会,他也庆幸自己没有懦弱地,跟随外公隐居莫黎城,从十来岁跟随父亲出征,战场注定属于他。
自从得知锦璃和两个外甥被珈玉妃设计劫持,他就马不停蹄,连番夺取两城,天廊城,是第三个。
六城城主,群龙无首,在御庸的统治下,本就勾心斗角,相互防备。
眼见寒影大军攻无不克,皆是吓得心胆俱裂。
他又放出话,各个城内派了千名暗人,里应外合,因此才能快捷取胜。
各城城主,纷纷闭城,严防暗人潜入,也不敢冒然与其他各城通信。
他又得苏世韬,轩辕玖,御胭媚的相助,因此,才能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御庸还不算太蠢,看出症结在锦箱!
“哼哼……本王的锦箱多不胜数,既然庸西王喜欢锦箱,本王就赏给他两个!”
他侧首,看向身侧的轩辕玖。
“你的易容药丸可带了?”
“还有一瓶,足够用的。”
轩辕玖一身银白软甲,多日来,历经风霜,依然肌肤白皙,俊秀如天神。
“那老魔怪敢让他老娘抓本王的妹妹和外甥,本王就让他们——骨肉相残!”
苏锦煜叫了寒影护卫上前来。
“去,潜入天廊城内,找个御庸转变的两个女子和男子,把他们易容成珈玉妃和御月崖,御胭媚,装进箱子里,送给庸西王当见面礼。”
轩辕玖正闲得无聊,这个主意,惹得他顿时玩心大起,忍不住就想添点乐子。
“锦煜,光有这箱子和易容者还不够。”
“哦?”
“还该散出谣言,说京城的珈玉妃和御月崖是假的。吸血鬼的血脉牵引,该拿来大做文章才好,免得浪费,就算御庸认得出哪一个是自己的母亲,可分辨不出,哪一个是转变的子嗣,哪一个亲骨肉。”
苏锦煜赞赏点头一笑,侧首对他竖起拇指。
“轩辕玖,你果然如锦璃料想的一样,狡猾!”
“哈哈哈……锦璃料想错了,本皇子是好人!”
他这么好,这么爱她,她却偏不看他一眼。
若她在西山猎场那一日救他时,就应下和他成婚,今时今日,他们的小狼崽都该满地跑了。
后来,他模仿御蓝斯的笔迹,写信给伏瀛,才知……
在她的前世里,御蓝斯死在她面前,他也死在了西山猎场的树林中。
父王为他的死,掀动一场吞灭大齐的血战。
而血族,趁着父王攻打大齐,对狼族发动战争……他的兄弟姐妹,全部惨死。
因此,今生今世,得她两次相救,每晚入梦,有她温柔相伴,他该是心满意足才对。
这一仗打完,她定会对他刮目相看。
他在努力,变成她期望的男子。
他在努力,爱她所爱的人,做她喜欢的事。
他在努力,偿还她的两次救命之恩。
他在努力,为她而战!
他期望胜战凯旋的一日,她见到他时,不再那样为刻意避讳御蓝斯而对他淡漠。
她只要对他说一句,“颐兄,你变了”就好。
黑浓的暮色,与飘渺的雾霭,笼罩千年橡树覆盖的血族皇宫。
密如云的宏大树冠之下,深深浅浅的灯火,交织成幻若仙境的美景。
宫人们正在洁白的圆亭内,准备着盛大的晚膳。
舞伶,乐伶,御膳宫女们来来往往,井然有序,步履迅疾。
因思允妃和珈玉妃带各自的孙儿们入宫之后,狩猎之事,甚嚣尘上。
太皇御尊将嫡出与庶出的皇孙全部召集,储君之位,势必要凭最公正公允的方式角逐。
满朝官员对此事不敢妄加置评,个
g个噤若寒蝉,只默默忙于自己的份内事。
经过太皇的残酷清除,朝堂内的斜枝杂叶,以及暗藏的党羽纷争,已然不存在。
所有臣子,都经过他严密的考验方才重用。
因此,他们不敢站在任何一位皇孙背后,指手画脚。
尊贵绝美的皇孙、公主、郡主、世子们,皆是盛装华服,敛住了往日的桀骜不驯,静默无声地赶往晚膳,个个神色小心,不敢有丝毫怠慢。
娇小的御雪儿,从人群里没有看到御蓝斯和南宫恪,忙跟上御蔷和御之煌。
“皇姐,皇兄,你们听说了吗?思允妃打扮的花枝招展,入了皇祖父的书房,就不曾再出来过,恐怕是已经……”
小丫头说着,两个小手握成拳相并,拇指捧在一处,眼神**地眨动。
御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