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惊讶一瞬。
夜弦究竟了什么,竟然让家伙的态度这么坚定?
她瞥了男人一眼,复又低下头看着儿子。
“诺诺想好了吗?不跟爸爸妈妈一起睡了?”
家伙又犹豫了一下,但很快就坚定点头。
“嗯,不睡了。”
朝歌:“好吧,那妈妈送你去奶奶房间里。”
“好。”
朝歌回来后,问夜弦究竟给儿子了什么。
夜弦依旧无辜。
“我没,不是我,你不要乱。”
朝歌:“……”
夜弦含笑勾着朝歌的腰倒在床上。
“老婆,今晚是洞……”
朝歌冷淡地挡住夜弦伸过来的爪子。
“洞你个头!昨晚折腾还不够?!”
夜弦:“……”
他翻身滚在朝歌身边。
“那不一样。”
朝歌:“哪里不一样了?”
不最后都是他爽了吗?!
夜弦郑重脸:“今晚是洞房花烛夜。”
朝歌不耐烦道:“这么晚了你还睡不睡了?不睡滚下去!”
夜弦:“……”歌好凶!
最终,夜弦还是心满意足了。
两人结婚的事情自然要告诉宫牧之。
宫牧之不像夜弦一样冻龄二十年,如今他已经成了四十多岁的男人,可是,那张人神共愤的脸依旧风华绝代。
而楚月因为本身音乐世家的家风熏陶,周身气质温婉清雅,待人接物皆大家风范。
两缺年回国后就结了婚,很快就有了孩子。
如今,他们的儿子宫胤之看起来也只是比朝歌了一丁点而已。
好友依旧年轻俊美,自己却已经成了大叔,这个现实让宫牧之嫉妒不已。
自己的好兄弟却跟自己儿子差不多大,这让他这个做父亲的情何以堪?
不过嘛。
朝歌是落户在他家户口本上的,算是他的女儿,那夜弦不就该叫他岳父?
从同辈到长辈,听自己好兄弟叫自己岳父,宫牧之表示这个可以有!
不过,岳父夜弦肯定是不会叫的。
在他认为,他自己就是自己的岳父,还是自己的岳母呢!
一家三口提前跟宫牧之一家打了招呼,等到他们过去的时候,宫牧之一家都聚集在客厅里。
看到夜弦三饶身影,宫牧之笑呵呵地略过夜弦直接把诺儿抱进怀里。
“诺诺,叫爷爷。”
诺儿乖的不行,让叫爷爷就叫爷爷,那一把奶音直把宫牧之这个四十多岁的老男人听得心肝儿直颤。
“诺诺真乖,来来来,进来吃糖。”
夜弦无语地看着好友跟大灰狼一样拐走自己的儿子,牵着朝歌坐了下来。
楚月把朝歌拉到身边坐下,温柔地拉着她的手嘘寒问暖,朝歌都一一回答了。
宫牧之抱着诺儿就得瑟地停不下来,坐在旁边的宫胤之看不下去,从他爸手里抢过诺儿。
“爸你坐下,我姐夫还在那里呢!”
宫牧之气得给了儿子一个爆栗。
转过身看夜弦的时候,立马就变了另一副脸孔。
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就是看不惯夜弦。
“就你这白脸的样子,娶我女儿简直就是祖坟上冒青烟了!以后敢对歌儿不好,心我拿刀上长恩寺抽你!”
夜弦:“……”
好友日常戏精,他实在无力阻止。
他善意提醒:“刀是用在厨房的,只能用坎、戳、洽杀等动词,不能用抽,你的语文不过关。”
宫牧之:“……”
夜弦:“而且,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我佛有好生之德,莫要再喊打喊杀,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宫牧之:“……”
他就很气。
可是跟这个从就泡在佛理里长大的好友相比,他用在商场上无往不利的谈判技巧都失去了作用。
最终,他也只能恨恨地指了指夜弦,咬牙道:“你、你给我等着!”
夜弦:“为什么要等?不等。”
宫牧之:“……”
他败了还不行吗?!
旁边看两人斗嘴的宫胤之和诺儿笑得开怀。
诺儿在来之前,朝歌就跟他讲过宫牧之这一家,这时,他拉着宫胤之的袖子,悄悄道:“舅舅,我刚刚看到外面有只大狗,你能带我去看看大狗吗?”
宫胤之眉峰一挑,道:“当然可以。走,舅舅带你去看!”
诺儿激动地脸通红,抓着宫胤之的袖子便乖巧地了一声:“谢谢舅舅。”
宫胤之跟楚月了一声,朝歌听儿子想去看大狗,特别关照了一句:“那你可得看住他,千万别让他碰到狗。”
宫胤之:“姐你就放心吧,我知道分寸。”
宫胤之牵着诺儿走出了客厅,来到别墅前的草地上。
在花园的一角,搭了一个精致的狗窝,一只身形高大壮硕的獒犬就趴在狗窝前晒太阳。
一看到那只獒犬,诺儿就激动地拉着宫胤之朝那边走。
“舅舅,它叫什么名字呀?看起来好可爱呀!”
宫胤之:“……”
他觉得有点不太对劲。
不过诺儿没给他思考的时间,噔噔噔迈着短腿就朝獒犬的方向走过去。
宫胤之连忙跟上,拉住家伙的爪子。
“它叫大圣,诺诺别过去,大圣认生,心咬到你。”
诺包子却是一点儿也不在意。
“舅舅放心,大圣不会咬我的!”
宫胤之:“你就看看吧,别过去,太危险了。”不会咬你?我信你个鬼!
宫胤之很的时候,宫牧之就把还是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