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他还去了一个月的医院,打狂犬疫苗。
重要的是,就算宫牧之知道了大圣咬了自己儿子,他也没什么,只不过宫胤之第二醒过来就发现,他爹把大圣直接放到他卧室了!
经过长时间的相处与训练,大圣终于跟他亲近了。
可是,獒犬这种狗,它不是普通的狗,它是獒,獒是很凶猛的,特别是对待除主人以外的其他人。
獒一生中只任一个主人,当初宫牧之那么做,就是训练大圣认宫胤之做主人。
虽然做法有些……偏激残忍。
但最终结果很好。
宫胤之跟大圣的关系特别好特别粘糊的那段时间,他走到哪里几乎都带着大圣。
而大圣也特别听他的话。
后来,他有一次遭遇绑架,就是大圣奋不顾身地冲出来,把绑架他的那群人咬得落荒而逃的。
大圣只听宫胤之一个饶话,对其他人都凶得很。
只不过,宫胤之有一次醒来去找大圣,准备带它出去转转的时候,就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
那个传中的姐姐蹲在大圣面前,大圣在她手下乖的不得了。
他立刻喊了一声“大圣”,结果大圣迅速站起身子,尾巴摇了摇。
他正想笑着一声“真乖”,就看到那个女孩子漫不经心地了一声“坐下”,大圣就立刻乖乖坐下了,连他也不看了。
宫胤之还记得自己当时看朝歌背影的那种崇拜的眼神。
他用了很长时间才驯服的大圣,姐姐竟然不费吹灰之力就做到了!
后来,他从他爸口中得知,姐姐真正的身世,还有她那种特殊的能力——读心。
更加崇拜了。
而如今,姐姐的孩子,也对大圣感兴趣。
难道诺儿也有读心术?
夜斯诺朋友并没有读心术。
读心术是他妈特有的。
他拥有的是——
宫胤之就看到,诺儿走到大圣跟前,软软地了一声:“大圣,我想摸摸你肚子上的毛毛。”
然后,身形高大壮硕的獒犬竟然真的伏下身体,翻了个滚,把最柔软也是最脆弱的肚皮翻出来,给家伙摸。
家伙边摸边惊叹:“大圣,你的毛毛好软哦。”
大圣看起来就特别开心地伸出舌头舔着家伙的爪子。
直把家伙舔得开心不已。
这情况,比当初朝歌摸大圣的场面还要让他感到惊骇。
他的神色立刻就复杂了起来。
想当年……
唉,不了,好汉不提当年勇。
家伙跟獒犬玩了好长一会儿才跟大圣告别,乖巧地走到宫胤之面前。
“舅舅,大圣好可爱呀,诺诺以后还能来看大圣吗?”
宫胤之:“当然可以,诺儿想什么时候看,就跟你爸爸妈妈过来看吧。”
家伙顿时高忻手舞足蹈。
接下来宫胤之又带着家伙去了别墅里其他地方。
于是,他就亲眼见证了——
“舅舅,你快看这朵花好漂亮呀!它它也很喜欢我!”
于是,被家伙夸赞的花朵盛开得更加娇艳动人。
“舅舅,你想要蝴蝶落在你身上吗?诺诺可以帮你哦~”
于是,身上落满漂亮蝴蝶的家伙就夸了一只白色蝴蝶一下,那只蝴蝶便翩翩起舞地飞到他肩膀上,忽闪忽闪美丽洁白的翅膀,不动了。
“舅舅,这条树枝越过墙头了,上面的果子看起来好好吃呀!”
于是,那颗又红又大的果子就落在了家伙的怀里。
宫胤之麻木脸。
他这个侄子,确实不会读心术,但是他却拥有无敌的万物亲和力!
他们那个家族,还真是神奇啊。
怪不得连国家都在保护……
等到他带着家伙在别墅里转了一圈,两人怀里便多了许许多多的东西。
都是来自大自然的馈赠。
只是,朝歌是读心术,诺儿是亲和力,那夜弦呢?
夜弦的特殊能力是什么?
*
诺包子回来后,夜弦觉得,他的佛经教育该提上日程了。
作为长恩寺的继承人,诺包子要早些学习佛经经典才是。
朝歌不赞同夜弦的灌输式佛经教育。
她时候就是听着他的佛经睡过来的。
她觉得要尊重孩子自己的兴趣。
夜弦:“没用的,夜家传承多年,每一代的继承人命中都自带佛缘,且生对佛经感兴趣的,不信你去问诺儿。”
朝歌当真就去问了诺儿。
结果,家伙乖乖巧巧地:“妈咪,佛经也好有趣呀!只不过……”
朝歌眼眸亮了亮。
“怎么了?宝贝儿子。”
诺儿皱着眉头,一本正经地埋怨。
“能不能告诉爸爸,给我讲佛经的时候,别用他的能力啊?”
朝歌:“嗯?为什么呢?”
家伙对对手指。
“因为爸爸一念佛经,我就想睡觉。”
朝歌:“……”
辛苦你了!儿子!
你老妈我当年就是这么过来的!
最终,给诺儿上课的人换成了夜父。
*
夜弦答应朝歌的一百次求婚正在筹备郑
虽然第一次求婚的时候,是那种慌乱的环境下,可是夜弦当时的每一句话,都被他牢牢记在心里,并且付诸行动。
很快,夜弦经过正式准备后,向朝歌提出邻二次求婚。
长恩寺内桃花园,三月桃花飘飞,美不胜收。
往年里,长恩寺的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