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曹志平今年才18岁,也是个命苦的人,从小没了爹妈,都是靠叔叔伯伯家接济长大的,但是他叔叔伯伯家都嫌齐曹志平是个累赘,不愿意去管他,想起他来就给一口吃的,想不起来是连他的死活都不管的。所以说,这曹志平从小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当然,偷鸡摸狗、打架斗殴的事儿小时候也没少干。后来自己小小年纪出去闯荡,做起了些倒买倒卖的小生意,倒是干得不错,听说是发了一笔横财才回来的,这平时在村里也是三无不时见不到他的人。
“来,喝点儿这个酒,这是我这次出去特意带回来的,要一块钱一瓶呢!”说着,给孙喜登倒上了一杯。
孙喜登一听,下了一跳。
“什么就那么贵?”
“好酒呗!”曹志平无所谓地说道。
“呵,你现在可真是财大气粗,这一块钱让你说的跟一毛钱似的!”说着,喝了一口,“嘶,这酒真辣!”
曹志平听了孙喜登说的话,自嘲地笑了一下,说道:“哼,什么财大气粗的,要是当时我手里就是能有一块钱,也不至于差点儿被那些畜生弄得半死不活!”
孙喜登听曹志平这么一说,安抚地拍拍曹志平的肩膀,说道:“狗子,都过去了!现在看看,他们还敢不把你放在眼里,现在还不是巴巴儿地过来讨好你吗?”
“滚犊子,别叫我狗子!都告诉你了,我现在有名字了,叫曹志平,志在踏平千里,为我独尊!”
“哼,听听,好大的口气!”
这曹志平原来叫狗子,这曹志平原来叫曹平,小名平子,后来他爹妈死了之后很少再有人叫过他的名字,他叔叔伯伯更是省事儿,直接叫曹志平“狗子”,可见是不把他当人的。没有爹妈孩子想跟草啊,长此以往,这个名字在村里也就这么叫开了。后来这曹志平发达了,就去自己改了个名字,保留了父母给自己取得名字,又在中间加上了一个志气的“志”字,成了现在的曹志平。
“哼,我就是这么大的口气!怎么着,谁不服还敢来打我,那我保证揍得连他亲妈都不认得,那些畜生来了我也照揍不误!”
听曹志平这么一说,孙喜登竖起大拇指,朝着曹志平的方向比划了比划!
“连你叔伯都敢揍,我谁都不服就服你!”
“哼,小意思!不过,话说回来,我今天看你怎么无精打采的,怎么了,又被那个胖丫缠着了?你说这胖丫这真是的,我这长得也不错呀,跟你比也就是黑了点儿,但是我有的是力气,她怎么就缠着你,不来缠缠我呢?要知道,在外面不知道有多少小姑娘想要给我当媳妇儿呢!“
“哼,你要是有本事,就让她缠着你,我保证谢天谢地谢你八辈儿祖宗!”
“去,你这是夸人还是骂人呢?这么说还真是为这事儿了?”
孙喜登想了想,苦恼地说道:“是,也不是,不全是!”
“哟,这么一听还挺复杂,看来我不在的这些日子里错过了好多有意思的事儿!快,说给我听听!“
孙喜登犹犹豫豫了一会儿,才张口说道:“那啥,我喜欢上了一个姑娘!”
曹志平一听,眼睛亮了起来。说道:“可以啊,我们的登子哥哥情窦初开了啊!”
“滚!你还听不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