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无涯平素出门多是骑马,要带庄梦羽出门又是临时起意。于是到薛府门口的时候,下人只备了薛无涯的爱马踏雪。
戴着帷帽的庄梦羽见薛无涯眉心微微蹙起,连忙上前对晴转多云的老板表示自己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侯爷,不用备车了,我和您一道骑马就好!”
“你会骑马?”
薛无涯随口一问。庄梦羽连忙绽出个薄娟掩盖不住的灿烂笑容:“不会!”
“但是我特别擅长侧坐在别人后边儿。侯爷放心,一会儿你上了马,我绝对不会拖您后腿!”
单车后座、电动车后座、摩托车后座都坐过的庄梦羽自信满满,在她心里,马总不能比摩托车更吓人。这种不知者无畏的大无畏令薛无涯微微失笑。他干脆一手提起庄梦羽,带着庄梦羽飞身上马。
马上侧坐,这是多不想要命的人才会干的事情?罢了,再让人备车又要耽搁许久。既然梦娘不知道骑马有多可怕,那不如让她见识一下。
被薛无涯提上马去的庄梦羽只感觉眼前一花,接着就发现自己坐在了马上,背后紧挨着薛无涯坚实的胸膛。
踏雪肩高一米六,是真正的高头大马。感觉自己浮起来的庄梦羽眨了眨眼睛,在马匹迈步的颠簸中渐渐红了一整张脸——这不就是电视剧里经常出现的浪漫双人共乘吗!?
都说单身久了,狗看起来都眉清目秀。何况庄梦羽身后那人好看到庄梦羽能发誓自己就没见过比他更好看的男人。庄梦羽挪了挪臀部,试图离薛无涯那烫人的体温远些。
“不想摔下马去被踏雪踩碎骨头就不要乱动。”
庄梦羽还没挪出去一厘米,腰上就多了一只大手。这只手把庄梦羽抓了回来,庄梦羽和薛无涯之间那小小的空隙瞬间被两人的体温填满。
感觉薛无涯的声音像是一支羽毛,对着自己的耳洞里就是一阵厮磨撩拨,浑身都战栗了一下的庄梦羽真是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让自己清醒点儿。
“是……”
屏住呼吸制止心跳继续加速。庄梦羽垂着脑袋佝偻着身子。她现在很后悔出门的时候为了轻便选了个不碍事的小帷帽。她这帷帽要再大一些,薛无涯就会因为帷帽碍事不会紧贴着她了。
一掌猛拍自己心口,内心大喊:“庄梦羽你振作点啊庄梦羽!这可是你老板!下属不对老板动心这是职场原则!”庄梦羽几次深呼吸,总算是让自己脸上滚烫的热意稍稍褪了下去。
见庄梦羽对着她自己黑虎掏心的薛无涯挑起一边眉毛,他是真觉得庄梦羽有趣,怎么都看不腻。
踏雪忠诚服从,薛无涯让它快它就快,薛无涯不让它快,它自然就悠悠哉哉地往前走。从薛府到东市,平时薛无涯只需半盏茶的时间,今天倒是整整走了两、三炷香的功夫。
等到庄梦羽被薛无涯从马上拎下来的时候,她已经恢复了平常心——不是自己的别指望,觊觎了不该觊觎的人,到时候丢的可不仅仅是脸,更会是来之不易的饭碗。抱紧老板大腿比想飞上枝头变凤凰实际,对她而言现在最重要的是在这个古代世界生存下去!
“侯爷这是哪儿?”
“……”
薛无涯见庄梦羽神色如常,言行举止间没有半点女子的娇羞,竟感觉一路行来那明媚刺眼的阳光仿佛都黯淡了些。
“侯爷?”
薛无涯阖了阖眼,旋即抹掉了那些奇怪的情绪。他和庄梦羽进了无名小楼,立刻有小二打扮的人恭敬地将两人迎至二楼的雅间里。
原来这座无名小楼叫玲珑阁,是一家珠宝首饰坊,也兼做衣服靴子的生意。庄梦羽一听掌柜的解释,立刻明白这就是家手工高级定制店。不管是衣服鞋子还是珠宝首饰,只要你能拿得出钱来,这家店就能给你做高定。
薛无涯会带着她来高定店里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要她站在女人的角度参详给趁风的高定。
理解了自己的任务,庄梦羽立刻就精神了起来。想到趁风那一双碧绿的眸子,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对薛无涯实话实说。
“这里的首饰虽然都是佳品,但恕我直言,侯爷,这些首饰都不适合。”
前半句的称赞还让掌柜的笑眯了眼睛,后半句的结论就让掌柜的僵硬了一张笑成菊花的老脸。庄梦羽温声请掌柜的去取笔墨纸砚,掌柜的见薛无涯默认让自己离开,立即低头退下了。
屏退了外人,庄梦羽这才道:“趁风小姐天生丽质,用京城里流行的式样其实也没什么不可以。只是就我来看,趁风小姐既然有异域美女的魅力,那何不把这种神秘的魅力贯彻下去?”
趁风人设最大的卖点就在于一个“异”字。他的一双碧眸是“异”,高鼻深眼的五官是“异”,男装丽人的设定亦是“异”。如果能继续加强趁风身上的神秘气质,让趁风整个人都笼罩在异域的神秘之中,趁风就能带给人一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遐想。
当趁风身上的“异”堆积到一定的程度,所有人都会慢慢地开始接受趁风的“异”,那之后趁风身上再有什么异于常人的地方,其他人也不会觉得奇怪。因为“异”本身已经成了趁风的标志。
庄梦羽没有把话掰碎了一点点分析给薛无涯听,因为没有这个必要。薛无涯一听庄梦羽的话就理解了她的意思,想到了庄梦羽的意图。
站在他的角度而言,除了对庄梦羽才思敏捷的肯定之外,庄梦羽带给他的诧异和好奇也与日俱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