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鼎渭不爽,非常不爽,程家班这么一走,他心里一下子空落落的。
鸣凤记的与众不同,不止寻常人等看得爽快,就是贵为代王的朱鼎渭,也是大呼过瘾。
前几天,他特地在戏园子里弄了个包厢,连着看了五天的戏,王府都没有回。
那里面吃喝且不说,床铺什么的,都是一应俱全,为的就是不想进出间引什么轰动,从而让这戏演不下去。
当然了,戏精彩,那演戏的人更不错,比如...比如戏中扮演杨继盛夫人张氏的那个妮子,就让朱鼎渭念念不忘,常驻戏园子,戏固然精彩,那妮子的一颦一笑,才是让他失了魂魄的原因。
鸣凤记大幕落下后,大同有乡绅出面,欲宴请程家班,朱鼎渭听闻,也想凑个趣,谁料不知怎地,代王要赴宴之事走漏了风声,程家班得知后,婉言谢绝了宴请,戏才结束,就趁着大同城门未关之际,连夜走了。
程家班这一走,可就把朱鼎渭的心给带走咯,那张氏,不,那白桂,也不知何年何月方能得见了。
没错,那扮演张氏的旦角花名,已经被朱鼎渭给打听清楚了。
自己堂堂一介代王,喜欢一个戏子,居然不能得偿所愿,想到这里,朱鼎渭怒气渐生,高声喊道,“来人!”
房门响动中,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宦官进得屋内,“王爷,您有何吩咐?”
朱鼎渭的手悬在半空,僵了好长时间,良久,颓然落下,“算了,无事,你出去吧。”
待宦官退出房间,朱鼎渭方才苦笑着自言自语,“这贤王不好当啊。”
说起大明代王一系,那可是大有来头,声名在外,只不过自建朝以来,多是恶名,这也是程家班一听说朱鼎渭要参与宴席后,就吓得夺路而逃的真正原因。
第一任代王朱桂,是朱元璋的第十三个儿子,远比朱棣小,但娶的正妻,却与朱棣一样,都是大明开国大将徐达的女儿,因此朱桂与朱棣既是兄弟,又是连襟,相互间的关系,要远远好过其他兄弟。
再加上靖难之役前,朱桂又被自己的侄子建文帝给削了藩,虽然在其后的战争中没有帮上什么忙,但与朱棣也算同气连枝了,是以朱棣在夺得皇位后,恢复了朱桂的封号和爵位。
有了这样的背景,朱桂在大同那是异常得骄横跋扈,为害百姓,纵戮取财,甚至擅自役使军队,到了老年也不安分,据说他常常带着几个儿子,便衣出游,于衣袖中暗藏凶器,以袭击路人为乐,实在是大同的一大祸害。
朱桂死后,代王的封号由其子孙承嗣,声名好的有,差的更多,这么一代一代地累积下来,到了朱鼎渭的时候,代王一系的声名,已经有点积重难返,难以翻身的感觉了。
朱鼎渭不甘心,说起来他骨子里并没有祖上那种残暴荒淫的性格,这样的骂名和黑锅,自然是不愿承受,做上代王后,一直在刷名声,无非就是不欺男霸女,与其他乡绅一道,设个粥棚,再捐点钱,修修路罢了。
其他的,该怎么收租子,占人良田的,照做不误,只是不再那么嚣张而已。
这在普通人身上,只不过是一个正常人该做的事,但由身为代王的朱鼎渭做出来,就不太一样了,就如同一头狼,不吃肉改吃素那样令人惊奇,大同上下,对朱鼎渭那是赞誉有加。
自天启七年袭封代王后,就靠着收殓恶行,然后做了那么几件小小的善事,短短几年工夫,朱鼎渭竟然有了贤王的称誉。
只是成也贤王,败也贤王,这不,朱鼎渭好不容易看上一个女人,却因为顾虑声名,缚手缚脚不得施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对方就这么逃离大同,消失不见。
刚才叫人那一瞬间,朱鼎渭是真冲动了,他很想如同那些祖辈一般,不管不顾地也强抢一回民女,只是在话即将出口的那一刹那,还是改了主意。
算了罢,天涯何处无芳草,自己这几年辛辛苦苦,好不容易有了点好声名,只要强抢一回民女,那定然是前功尽弃,可不能因为一个女人,而让自己的努力白费。
“啪啪啪!”门外响起了轻微但却清晰的叩门声。
“谁?进来。”朱鼎渭没好气地吩咐道。
进来的,仍是刚才那个老宦官,他是看着朱鼎渭长大的,深得信任,贴身随侍的,向来是他。
“有事儿?”朱鼎渭乜着眼问道。
“王爷,新任大同总兵张鸿功求见。”
“他又来作甚?”朱鼎渭不得其解,这张鸿功初到任之时,就来拜见过他。
虽说藩王不得结交地方文武官员,但与这种新上任的官员进行一两次亲切友好的会谈,双方交换一下对某些重大事件的看法,却是没有什么妨碍的。
而且,这也是惯例,新任官员和藩王之间都需要相互认识一下,摸摸底,藩王要是弱势,少不得要向大吏们表个态,告诉对方自己很乖很听话,绝不会添乱。
要是藩王强势,那就变成官员们聆听教诲了,胆子大有手腕的,或许会暗示藩王,请他给个面子,最好不要在自己的任上闹出什么大事儿来。
代王一系历来是强藩,当地官员都得小心伺候着这么一位爷,新上任的官员上门拜访,卖个好给代王,也成了大同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张鸿功在晋西之时就听说了,初到大同,就依足规矩,备上厚礼,到代王府走了了这么一遭。
时隔不久,再次登门,却又为的是哪般呢?
“去去去,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