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写小说最蛋疼的事情之一是什么嘛?那就是自己明明没给自己的书投过几张票,但是本书名人榜里第一粉丝竟然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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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功哲很轻易的弄明白了自己的位置,这里是魔族势力范围内,大概偏东南一点的位置,自己只要一直北上,就能够抵达万魔之都了。
李功哲没有选择停留,直接就开始北上,他要先在日落之前抵达最近的城镇。
威廉堡。
威廉堡是方圆数百里之内唯一的城镇,这座城镇的领主是一个相当高等的魔族,曾经担任过魔王军的分队长。威廉堡虽然是一座城镇,但对于魔族王族来说,这里只是边陲蛮荒之地,无论是魔王,还是此处行省的总督,都没有在此设立具体的官职,这使得威廉堡成为一座无人管理的商人城市。
威廉堡地处要冲,每年冬天,来自魔族领域内各个地方的魔族汉子们成群结队驱赶着马匹,带来大量上等皮货、金银、骏马、猎鹰,在此换取他们所需要的茶叶、粮食、器皿和钻铁。到了春天,从小道过来,冒着生命危险的某些异族商人会踏着未融化的春雪迤逦而至,运来他们精心雕琢的珠宝饰品,还有华丽的地毯、织物。还有的商人会组成绵延数里的驼队,从更遥远的西方赶来。他们的货物里有晶莹剔透的玻璃制品,制作精良的刀剑,还有许多叫不出名字的奇珍异宝。
虽然魔族本身来说还是比较闭关锁国的,可是一些商人的挣钱之路是怎么阻拦都阻拦不住的,只要给当地领主塞够了钱,就算是人类想在魔族范围内经商也是可以接受的。
当然了,只能是威廉堡这种边陲地区。
李功哲进到城镇之内方式不是用直接走的,而是在城镇外围几百米外深蹲之后便一个大跳,一口气就跳到了这里面。
落到地面的时候,他却几乎没有震动的声音,因为李功哲完美的把力道均匀的卸了下去。他只是一落地,就知道了他应该是来到了市场,因为这里吵杂的声音实在是太刺耳了。
旁边的十几个魔族有些惊讶的看着他。
“你,你这个家伙是从哪里跳过来的,什么情况?”
“这里怎么突然就多出了一个人?”“看穿着的话,似乎是自由民,少见的自由民。”
这些魔族本能的觉得李功哲不好惹,围观了一会也就散开了。魔族们骄傲而又残忍,但是却不是一个好管闲事的种族,李功哲对于他们的脾性也是非常了解的。
这座城镇其实和李功哲想像中完全不同。这里没有城墙,也没有站在城门下搜查的税吏和士兵,整个城市更像一个巨大的集市,按照货物的不同,分成一个个交易场。城中的道路完全没有规划,经过无数马蹄和车轮的践踏碾轧,那些土路变得像泥塘一样泥泞不堪。道路两旁林立着陈列各种皮毛的皮货市场,交易马匹的马市,还有粮市、药市……忽然,耳边传来一片喧闹的人声。李功哲停下脚步,抬起眼睛,有些好奇的看着四周。不知何时,他已经走到一个巨大的集市中,周围一个个露天铺位交相杂陈,人头涌动。但和其他市场的不同,这里的铺位都是些半人高的木制平台。大的可容纳百余人,小的只能站上去两三个人。铺位前,买家与卖家争吵不休,人声鼎沸,这倒和李功哲认识中的集市相差不多。只不过他们交易的货物不是皮毛或者马匹,也不是茶叶、珠宝、盐巴、食品……而是活生生的奴隶。李功哲看到旁边的木台上,站着几个身材强壮的奴隶,他们酷鼻翼硕大,头发蜷曲,皮肤黝黑,只在腰间缠了一块肮脏的旧布,两手被铁链锁着,神情木然。“刚贩来的新鲜货!”卖家是一个有着金色头发的魔族,他在旁大声吆喝道∶“力气大,听话,还好养!随便给点吃的就能干活!”一名人族商人走到台上,先检查了他们的身体,看是否有残疾,又用力拍拍他们的肩膀,试试力气,最后让他们张开嘴,察看牙齿是否缺损。这里是商人的战场,虽然是在魔族的势力范围内,但是这里只分买家和卖家,却是不分人族魔族的。就算是魔族和人族乃是万年血仇,而且即将又要打的天昏地暗,可是族里的商人们还是自顾自的赚着钱。
所以不少君主都说,商人该杀。巧舌如簧的魔族卖家说道∶“绝对的上等货色!好不容易才从西边运来的,黑的跟鬼一样,不过身体结实的像牲口,不像那些精灵什么的,连风都能吹走,用来干活比牲口还强,不信你试试!”一名打杂的小厮殷勤地递来鞭子,人族商人接过来,朝一名奴隶身上用力抽了几鞭。被贩卖的奴隶毫不反抗,虽然他身体要比那人族商人强壮得多,却温驯得彷佛羔羊。商人满意地放下手,开出价格,“两个银币。”魔族卖家像受了莫大的污辱一样嚷道∶“路边的侏儒奴隶还要三个银币!像这样的货色,最少也要四个银币!”双方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争得面红耳赤,最后商人买下三名奴隶,一共用了十个银币。李功哲找了块石头坐下,在他的面前是一张木台,面积并不太大,能站十几个人的样子,这会儿台上空无一人,只在木台四角拴了一条绳子。李功哲坐了有十几分钟,一直都在思考着自己接下来的事情该怎么办。忽然木台上绑的绳子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