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很快就过了两天,百草居内,白墨临和公孙芷华小心照料着仍昏迷不醒的淑言。见淑言气色越来越好,白墨临心里很是开心。
百草老人这时招呼白墨临去陪他喝酒,白墨临笑了笑,嘱咐公孙芷华道:“芷华,给她擦擦脸吧,我先出去了。”
公孙芷华点点头,回道:“好的,少主。”
白墨临出了门,只见门外石桌上摆了几坛酒,百草老人正坐在石墩上喝得醉醺醺的了。
白墨临走过去,笑道:“前辈,这酒虽然是好东西,可也得有个度啊,您喝得过了,会坏身子的。”
百草老人摇晃着脑袋,一边往旁边的碗里倒着酒,一边邀请道:“小老儿我今儿个高兴啊,喝酒没控制住,白少侠莫要见怪啊。快来,陪我畅饮几碗。”
白墨临微微摇了摇头,忙上前止了百草老人倒酒的手,说道:“前辈,酒我就不喝了,还是留着您自个享用罢。”
百草老人有些不快,悻悻地说道:“怎么?不给小老儿我薄面?酒,要两个人喝才带劲嘛!”
白墨临拱手解释道:“前辈,您误会了。前辈相邀,墨临怎能不赏脸,只是墨临现在要出远门一趟,实在不宜饮酒,还请您见谅。”
百草老人听了,醉意也醒了一大半,他吃惊问道:“你要出远门?去哪?难道是回光明教么?”
白墨临摇摇头,回道:“不是,墨临这次是要去武林盟灵霄阁,替我的一个朋友完成他交代的任务。”
百草老人愈加疑惑,又问道:“朋友?任务?你可把小老儿我给说糊涂了,天色还早,你且将事情原委讲给我听罢。”
白墨临想了想,拱手回道:“好吧,前辈既然问了,墨临就说给您听。此前在天山之巅,我邂逅了一位豪杰,您知道他是何人吗?”
百草老人着急地说道:“江湖中我认识的人不多,白少侠你莫要卖关子了,直接告诉小老儿我吧。”
白墨临停顿了片刻,继续说道:“此人便是武林盟第一密探黑蝉客慕凌云慕大侠。”
“慕凌云?你是说你见到了慕凌云?”百草老人猛地一拍大腿,起身惊问道。
“正是。”白墨临回道,又见百草老人听了慕凌云的名字甚是激动,于是好奇地问道:“怎么,前辈您认识他?”
“何止是认识,我与他交情匪浅,且他曾救过一命,算得上是小老儿我的恩人了。我五次三番去寻他报恩,怎奈无果而归,你可知他如今身在何处?”百草老人慷慨激昂地说道,现在看来,他的酒应该完全醒了。
“没想到慕大侠与百草前辈您有这般渊源,真是出人意料。只不过,慕大侠他,他已不在人世了。”白墨临提及慕凌云的死讯,语气也渐渐哀伤起来,面色凝重。
“什么?!不在人世了?怎么会这样?他可是第一密探,这世上怎会有人能杀他?你莫不是在骗我?”百草老人越说越激动,眼睛睁的铜铃般大,脸胀的或青或红。
“墨临岂敢欺骗前辈,慕凌云之死,千真万确。一代大侠亡命天山,我也扼腕叹息,很是难过,可是事已至此,唯有接受现实了。前辈,您节哀顺变吧”白墨临轻言细语地安慰着悲伤的百草老人。
此刻,百草老人手中的碗哗地掉在地上,成了碎瓦,碗里的酒洒了一地。百草老人老泪纵横,嘴唇不停地颤抖着。寻觅十年的恩人英年早逝,这噩耗如晴天霹雳,令他难以接受。
许久,百草老人擦汗眼角温热的泪水,似痴呆状地问白墨临道:“白少侠,那你把慕大侠安葬在了何地?小老儿我想抽个空,去给他上柱香,看看他,和他聊会天。”
白墨临歉道:“前辈,怕是要让您失望了,当日我将慕大侠葬在天山之巅,也不知他的坟墓是否安然无恙。天山冷酷,您已年迈,还是莫要去冒险了吧。”
百草老人摇摇头,坚定地说道:“不,天山之巅,我是一定要去的。没能见到恩人最后一面,小老儿我已是遗憾万分了,若还不能给他祭拜祭拜,那我一辈子也不会心安的。”
白墨临见百草老人如此坚决,便已不再阻拦,心里顿时对百草老人这番情义所佩服。
话说在灵霄阁裘中棠的私人书房里,裘中棠正全神贯注地练着毛笔字。他练字不是因为闲情雅致,恰恰相反,是为了舒缓压力,转移注意力,免得自己劳神伤脑。
裘中棠虽比不上颜真卿、米芾这等书法大家,倒也有点文人范。江湖代代人才辈出,可是能文能武的英雄豪杰可谓是凤毛麟角,屈指可数,而裘中棠就是这少数人中的模范。
他的基础上发展起源的,介于楷书、草书之间的一种字体,是为了弥补楷书的书写速度太慢和草书的难于辨认而产生的。“行”是“行走”的意思,因此它不像草书那样潦草,也不像楷书那样端正。
说起行书的鼎盛时期,那就不得不提晋朝书圣王羲之。王羲之有部《兰亭集序》广为流传,而这部《兰亭集序》,裘中棠也收藏多年,一直爱不释手。
现在,他正开始铺纸练字,笔墨纸砚早已伺候好,就等着他龙飞凤舞,笔走龙蛇了。
裘中棠想了想,提笔在白纸上题了“武林”二字,笔法遒劲有力,法功底可见一斑。
正当他刚准备提笔写第三个字时,雷旭敲了敲门。他头也没抬起,只说了句“进来。”,手里的毛笔在纸上已画了一横一撇两笔。
雷旭进了书房,叩首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