柱子爷对沈娇的话还是半信半疑,自言自语道:“花椒就能杀虫?有这灵?”
刘大叔忙道:“这丫头刚不也说了让试一试嘛,你现在就回去照这法子煮粥给柱子喝了,灵不灵不就知道哩!”
“对对对,我这就回去。”柱子爷这才回过神来,抢身就要走,连地上的羊肉都顾不上了。
刘大叔见了六神无主的柱子爷,忙嘱咐道:“大米我家还有些,你让我媳妇给你抓几把,这些羊肉我替你照看着,你就放心地回吧!”
柱子爷感激地点了点头,也顾不上说啥了,迈开大步走了,很快就消失了身影。
刘大叔摇了摇头,蹲下身子把柱子爷的羊肉往自己摊前拢了拢,很快便有人过来买羊肉了,大都是问的刘大叔自己的肥羊肉,可他却极力向来人摊销柱子爷的瘦羊肉。
沈娇拉着马杏花去看其他的摊位,马杏花小声问道:“娇娇,花椒真能打虫哩?”
“书上是这么说的,不过我没试过。”沈娇答道。
马杏花一听是书上说的便松了口气:“那就错不了了,娇娇你看的书可真多。”
她的语气有着羡慕,马家人对于读书人都有着异乎寻常的尊重,也所以马杏花才能够读到小学毕业,不像农场的其他女孩,一天学都没上过。
像马杏花这种小学毕业学历的女孩,在当地可以说是女状元了,一百人里也出不了一人,凤毛麟角了都是。
但是马杏花却觉得自己的还是学得太少了,因为她以前听三哥信里说起过,说城里的姑娘都是读过初中高中,甚至还要上大学,还说丫头不比小子差,一定要让家里供她和兰花上学,别学村里的其他女孩那样,十四五岁就嫁人生娃了!
马红兵的话在家里还是有相当重的分量的,也因此马杏花才得以学到小学毕业,若不是因为学校停课,她甚至还有可能上初中高中的。
也所以马杏花对沈娇读了那么多书特别羡慕,也愿意同沈娇亲近,在她看来,文化人就是好人,是文明人!
沈娇若是知道她的想法,定会非常严肃认真地纠正她,文化人坏起来可比没文化的人更可怕,心眼多着呢!
三人一个摊位一个摊位地逛了过去,相继买了些白面玉米面等粮食,东西也置办得差不多了,马杏花就说要去供销社买糖和油盐等,三人便往回走。
沈娇突然顿下了脚步,往其中一个摊位走了过去,这个摊位的位置十分偏,摊前也很冷清,稀稀落落的几个客人,且还都是问几句就走了,买的人很少。
吸引沈娇眼光的是摊位卖的东西,是海市弄堂里常见的一种点心,名叫生煎馒头,小巧玲珑的馒头煎得金黄酥脆,馅则是由猪皮冻调的,待煎熟生馒头后,猪肉冻化了,一口咬下去别提有多香了,是沈娇最喜欢吃的一种海市小吃。
只不过北方这种小吃很少有看见,即算有也没有海市的地道,味道差了十万八千里,完全就吃不出海市馒头的那种香、鲜、酥、脆。
更别提三里堡镇了,这里只有粗犷实在的羊肉大包子,一个包子能让沈娇吃个半饱,生煎馒头连影儿都瞧不见。
突然在这么个西北小镇出现了江南的小吃,也难怪沈娇会被吸引了。
卖生煎馒头的是一个衣着朴素干净的中年女人,穿着打扮与当地女人没什么不同,也是缀满补丁的对襟袄,红头巾把脸蒙得严严实实的,只露出了一双幽深的眼眸。
尽管打扮得无比磕碜,可沈娇还是能够看出这个女人的不同,最不一样的就是她的气质,完全不同于周围似烧茄子一般的女人,干干净净的,全身上下都透着利落,还有她面前的摊位,也同样十分清爽,一个个白嫩的面脐子躺在面板上,旁边还有一盆拌好的馅,还有两个小碗。
一个碗里是碧绿的葱花,另一碗是炒熟的芝麻,女人面前有个小炉灶,灶上则架了块铁板,滋滋地煎着十来个馒头,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待馒头煎好后,便铲到一边,洒上葱花和芝麻,香味瞬间便又升级了,吸引了更多的人前来围观,大都是带着孩子来的父母。
“这是啥哩?瞧着怪好看的。”有人看着稀奇得不行。
中年女人并没有回答,只是伸出两根手指头比了比,便又低头包馒头了。
“原来是哑巴,做的吃食还挺讲究,就是贵了点,这小的一只就要二分钱,一只都塞不满我嘴哩!”
“就是,二分钱都能买一大烧饼了,买这干啥?”
……
大多数人都被女人报的价钱吓走了,只有极少的几个实在是耐不住孩子的恳求,掏出二分钱买了一只给孩子尝尝鲜。
孩子一口咬破生煎馒头的皮,露出里面鲜亮的猪肉冻馅,香味就连旁边的大人都受不了了,不住地咽口水。
“走走走,这香味勾死人哩!”
大人骂骂咧咧地拉着孩子走了,就怕呆下去会再也忍不住败家呀!
沈娇闻到这熟悉的香味哪里还忍得住,加快了脚步,几乎是小跑着来到了女人面前。
“大婶给我来十个生煎。”沈娇脆生生地说着,递过去二角钱。
中年女人手顿了顿,一直低着的头迅速抬了起来,极快地瞅了沈娇一眼,眼里有着打量和探究,不过她很快就又低下了头,取出一张干净的纸,装了十只生煎递给沈娇,一大一小两只手碰了一下。
女人的手有些凉,可沈娇还是感受到了这只手的绵软和细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