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微这一生,只有三十年,算不上长,刚好半辈子。
这半辈子,她竭尽全力的爱过一个人。
十五岁,成了向微人生的分界点,明与暗,罪与善,同行与追逐。十五岁之前,她的世界有楚煜;十五岁之后,她的世界只有黑白,罪恶和追逐。
爱情里,最难能可贵的,就是青梅竹马。
在向微的认知里,她是青梅,楚煜是竹马。只可惜,竹马,不是她的竹马,而最后,青梅也渐渐枯萎了。
但她又是幸运的,她的生命里出现过一个这样的人,这个人,让她倾其所有,让她穷尽一生,也让她赴汤蹈火。
这个人,见过她所有的端庄矜贵,也见过她所有的不修边幅,见过她做过的所有蠢事,甚至,她被父亲的小皮鞭抽得皮开肉绽的模样也被他尽数瞧了去。即使,竹马成了别人的竹马,他也曾真真切切的出现在她的生命里,他所留下的痕迹,一生都不曾磨灭。
向微跟楚煜,得从穿开裆裤的时候说起。
大院里的孩子,也是分门系派别的。
楚煜是楚家的独苗,打从一落地,就是含着金钥匙的,楚家的人,也自然是将他捧在手掌心的。
可大院里的人就不一样了,大院里的孩子也不一样,他们并不知道,这位楚家少爷,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招惹的。
但小孩子嬉闹玩耍,磕磕碰碰,总是难免的,楚煜也是被惯坏了,性子痞,又一身匪气,凡是都喜欢争个输赢,免不了小打小闹,楚家的人,心疼归心疼,却也不好说什么。
那时候,楚景致是大院里最位高权重的人,他半生戎马,战功赫赫。大院里的人,妒忌得红了眼,可终归惧怕他的权势,更别说得罪了。
大院里的人得罪不起楚景致,更得罪不起他的儿子。
凡是有点儿眼力劲儿的,都嘱咐自家孩子不要跟楚家少爷嬉闹玩耍,但小孩子,哪有那么多心思,大人的话,听了就忘了,更何况,在斗蛐蛐、捉迷藏、掏鸟蛋这些童年趣事跟前,大人的嘱咐,早就飞到九霄云外了,该一起玩的,还是一起玩。
有一回啊,一个年长的孩子跟楚煜起了争执,几番推推搡搡,终归没忍住,就把楚家少爷的门牙揍掉了一颗。楚煜这小孩儿,性子是痞,匪气也有,但又是最喜漂亮、最喜面儿的,少了颗门牙,哭哭闹闹大半个月,又不肯出门,可把楚家人心疼坏了,言语间,多少也是有些不满的。
楚家的老太太啊,那可是疼孙儿疼到命里了。
那个年长的孩子啊,被大人狠狠揍了一顿,哭声响彻整个大院。从此后,年长的孩子就被大院的人当成教育自家小孩的例子,“离楚家少爷远点儿”这事,就又被常挂在嘴边了。
大院里的人,日日给自家孩子念叨,面对大人的再三嘱咐,小孩子单纯的心思也就不那么单纯了。
从那以后,大院里的孩子就都不肯跟楚煜玩了,并且眼神轻蔑的叫他讨厌鬼,楚煜不再开口说话,他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孤独,甚至有些自闭。大多数时候,他都痛恨父亲至高无上的权利。
向微就是在那时走进楚煜视线里的。
她那时,只有三岁。
她说:“煜哥哥,你愿意跟我一起玩吗?”
她艳羡孩子间的嬉闹玩耍,但她的父母,思想甚是传统,从不允许她出去野,出去疯。他们常说,女孩子,就得有女孩子的样子,端庄、矜贵,她是个听话的女儿,所以,她从不跟大院里的孩子一起玩。
但这并不代表她不知道楚煜是所有孩子中的佼佼者。
大院里的房子,有两层楼,青砖黛瓦砌成的。
向微常常趴在小阁楼的窗户边儿上偷偷瞧他。
只一眼,她就知道,是他。
那一眼,便是万年。
三岁时的倾心,延续至生命的尽头。
一开始,楚煜对她的示好置若罔闻。
渐渐地,他成了一座孤岛,与世隔绝的孤岛。
但向微并没有气馁,她是知道他的傲气骨的。
他越是傲,她就越喜欢。
她想着法儿的黏着他,不惜一切代价地哄他开心,她不再是端庄矜贵的小公主了。
他也不再是一座孤岛,这座孤岛上,还有只萤火虫,那是仅存的一束微光。
从那以后,向微跟楚煜,就成了一个门系派别的了。
胡作非为的日子就这样开始了。
短短数日,她从前的端庄矜贵尽数褪去,成了大院里最野的丫头,一身匪气,也像是从楚煜身上沾染来的。
向微的野,得从吓唬大院里的孩子说起。
大院里有颗大榕树,一到夏天,枝繁叶茂,虫子自然也多,在树底下乘凉时,常常落下来几个,软软的一团,慢慢的蠕动着,大院里的孩子,最怕这个了。
但她却一点儿也不怕,反而寻来了竹竿儿,在大榕树下胡乱翻搅一番,榕树叶落了一地,毛毛虫也不少,她专挑拣几个胖嘟嘟的,丢到小孩儿的脖子里;亦或是从肥沃的土壤里寻来的胖蚯蚓丢进小孩儿的裤兜里。
大院里的孩子都被吓得魂飞魄散,哭得撕心裂肺的,大人心疼孩子,咽不下这口气,就拉着孩子到向家去讨个说法。
向家啊,可不像楚家,向家只是大院里的一户普通人家,谈不上什么权势不权势的。
最开始,向微的父亲只是嗔怪她,后来,找上门的人越来越多了,父亲大怒,抽下腰间的皮带就开始狠狠地抽她,小皮鞭抽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