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饭店?有意思的名字!”想起那个名字,季末轻笑一声,脑中不由得想起了另一位姓周的华人巨星所演的那
脑中闪过那部电影的情节,季末却又按了按额头,忽的笑了一声,喃喃道:“既然这么巧,名字都一样,那么我也立个规矩?!”。
这个位面,虽然历史的大致走向没有改变,现在同样是处于动乱的年代,但是说到底这个位面是不同于现实世界的架空位面,还是有很多的地方不一样,这一点季末已经有所体会,而且之前看这部电影时,资料中也是这么表述的。
“对了,我记得现实世界中,魔都有个地标性著名饭店,也叫和平饭店,不过,此和平非彼和平,到也是一个有趣的巧合!”。
一连串与即将要做的事情不相关的念头快速闪过,离开和平饭店的季末落在了大街上,而就在他正想要找人问下斧头帮的一些场子在那,借而找到斧头帮老大现在在什么地方时,眼角却扫到了两个熟悉的人影,随即眉梢一挑,泛起一抹笑意。
那是手腕上插了一根筷子的混混甲和混混乙。
看两人的样子,似乎又在敲竹杠。
“看到没,我们在你这里受伤了!”混混甲指着自己的手腕,虽然疼的龇牙咧嘴,但是一想自己都疼了这么久了,要是一点好处也沾不上的话,岂不是更冤枉。
“是啊,要是识相的话,给我们赔点医药费,让我们兄弟两个去医院包扎一下,这事情就算过去了,否则,我就让你知道我们为什么叫做斧头帮!“混混乙虽然同样痛的呲牙咧嘴,但是同样一想到自己去医院什么的,要花钱的情况,也是决定先找个人敲一把。
“两个大爷,我就是一个路边摆摊的,没多少钱啊,要不两位就吃点东西吧,我不收钱!”指着自己的小饭摊,小贩一脸苦色,心里却早已将两人的祖宗十八代给骂了个够。
“呦,想的美!你看看,这筷子和你这里的一模一样!你要是不赔偿,我们不仅要砸了你的摊,还要把你告到警察局,说你故意伤人!”混混甲倒是很会恶人先告状。
“就是!”混混乙拿出几根筷子,喊道:“这就是证据!”。
“证据,证据你个鬼啊,筷子能有多大的差别,再说,我着筷子是黑色的,那筷子明显是红色的好不好!”小贩脸上的肌肉疯狂的抽搐着,两只手搅在一起,咔擦咔擦的响,在心里疯狂的吼着。
看着小贩的表情,混混甲乙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一抹得意之色。
“我……”就在小贩停止搅动了两只手,想要用自己不多的钱消灾时,却看到一个人走了过来,随即停住了口。
别人见到这一幕避开都来不及,现在怎么还会有人靠近?
就在小贩疑惑时,只见站到两个斧头帮帮众身后的英俊男人突然用熟络的语气开口道:“你们还没走啊!正好,帮个帮!”。
听到这话,小贩心中暗道一声惨了,他没想到这人竟然和那两个人是一起的!
不过……
那两个人的脸色怎么也白了?
就在小贩疑惑之时,只见那两个小混混脸上的嚣张之色瞬间消失,随后转身对那男人道:“高手,我们在和他交朋友呢!”。
“哦?”季末嘴角一挑,为两人的借口轻笑一声,指着两人手腕上的筷子,道:“不疼啊!?”。
“啊,疼!”混混甲老实的点了点头,而混混乙却是用手肘戳了下混混甲,挤出一抹笑,道:“不疼,不疼!”。
“对,不疼!这伤啊,给我们提神!让我们精神百倍!”混混甲也反应过来,急忙甩头,旋即两人同时对季末露出个奉承的笑。
季末嘴角一翘,出现一个明显的笑,在两人紧张的表情中,开口道:“既然这样,那就一会再去看伤,现在帮我个忙!”。
一听季末的话,两人一呆,暗骂自己刚刚该说痛的两人保持着脸上的恭敬之色,低头哈腰的道:“高手,请说!”。
“带我去找你的帮主!”季末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高手要找琛哥?”混混甲惊奇的问了一句,而混混乙则是小心的问道:“高手和琛哥是……?”。
季末眉毛轻扬,道:“别那么多废话!赶快带路!”。
“是,是是!”混混乙急忙出声,拉了下混混甲,给了对方一个眼色,急忙带起路来。
如果季末和他们老大认识,现在殷勤一点,说不定能给对方留下点好印象,如果不认识,正好将他带过去,让他们老大为他们报仇。
在走了一小段路后,两人带着季末坐了会儿电车,半个小时后,到达了一处斧头帮名下的赌场,很巧,似乎就是电影中火云邪神和包租公夫妻两人战斗的赌场。
“这是琛哥最喜欢待的场子,应该在这里!”混混乙很机灵的给季末解释了一句,为季末推开门后,微微弯着腰带着季末穿过赌场后,向赌场后的经理室走去。
“站住!干什么!”就在三人走到门口时,门口站着的斧头帮混混伸手拦住了三人。
“大哥,我们也是斧头帮的!”混混谄媚的笑了笑,随即道:“这为高手要见老大!”。
“高手?”两人狐疑的看了眼季末,随即道:“老大是谁想见就能见的?不要随随便便带什么阿猫阿狗都……”。
“砰!”
两人话没说完,就见两人的脑袋撞在一起,发出一声闷响后,摇摇缓缓的倒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