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杨怀仁想再接上另一句:何时光阴最昂贵,春宵一刻抵万金。
杨府的婚宴,看上去办得并不是多么奢华,但是如果论起食物的质量来,倒真是算的上大宋第一。
近千人的宾客流着水一样进进出出,从中午到晚上,不知消耗了多少美食,单单随园春,就喝光了二百多坛。
二百多斤的一条大鲔鱼吃了个精光,随园里更是像一群蝗虫路过了一样,凡是能吃的东西,都被吃得干干净净。
时至三更的天,实在没有什么可吃的东西了,宾客们才慢慢散去。
随园的厨子们和杨府的丫鬟仆子们都累的跟二梭子似的,收拾完了一片狼藉,回房倒在床上便起不来了。
杨怀仁不心疼为了办婚宴消耗的钱财,他心疼浪费了那么多宝贵的时间。送走了赵頵父女这最后一拨客人,杨怀仁转头就往洞房里狂奔,心里呐喊着:“媳妇儿,我来啦!”
吱呀一声,洞房的被杨怀仁推开,深夜中的洞房,一对龙凤蜡烛依旧再噼啵作响,忽明忽暗的烛光,让整个洞房显得更加朦胧暧昧。
回身栓好房门,杨怀仁的心脏抑制不住的狂跳起来,心中既紧张又兴奋,好似有个人再唱歌:“终于等到这一天,等到这一天……”
何之韵枯坐了这许久,却并不焦躁。蒙在大红盖头里,她回忆了自己坎坷的一生。
最早的记忆便是跟着她师父,也就是她亲生母亲四处漂泊,三岁走路刚有了样子,就被迫着去习武。
那些日日夜夜,师父太严厉了,她感觉不到自己是一个女人,没有一日的歇息,她更是从来没感受到一丝丝的母爱。
十三岁被师父送上了山寨,跟着一帮粗鄙的老爷们们打家劫舍,她原本觉得,这就是她的一生了。
直到她遇见了杨怀仁,这个小冤家。辣椒苗圃里那一幕,她终生难忘。
她觉得这个小冤家总是变着法的惹恼了她,可她总是不能对他生气,她心里知道,他做的一切,都是真心为了她好。
何之韵第一次有了被爱的感觉,她第一次感到幸福,可是她不敢去幻想未来,她还是犹豫了,踟蹰了,因为她的身份是假的,她自卑,她恨她只是一个山贼。
直到冰窖里发生的一切,让她明白了,什么是爱。
她愿意为了小冤家放弃一切,只要能看到他活下去;而那个男人,同样从来没有在乎过她的身份,他同样愿意为了她献出自己最宝贵的东西。
那种爱恋,她不知道怎么表达,那种感觉,就像是暖暖的春风轻拂过柔软的心灵,就算原来的她是坚冰一块,也被这春风给吹的慢慢融化了。
一个女人,最大的幸福就是能遇到一个真正爱她的男人。
何之韵觉得有了杨怀仁,她的一生就足够了,从此可以什么都不要,无怨无悔的追随着他的脚步,和他携手共度一生。
一个女人,最难忘的一天是自己的婚礼。
何之韵把今天的一切来回想了不知多少遍,把每走过的一步都深深刻在了记忆里。
被杨怀仁一条扎了连心结的红绸牵着进家门的那一刻,她第一次有了家的感觉,盖头里的她看不见宾客们脸上洋溢的欢乐,却听得见他们送上的祝福。
她可以看得见杨怀仁的脚步,每一步,都走得那么俊逸,想想最初见到他的时候,他那副流着鼻血的猪哥样子,她忍不住笑开了怀。
两个人的青丝同样结成了同心结,放在一个红布包里,被何之韵紧紧的攥在了手心里,好似这便是攥住了两个人一生的幸福一样。
怕自己挨饿,他还偷偷嘱咐丫鬟送来了吃的东西,何之韵想起来就心中满是甜蜜,他做的东西是那么好吃,总是那么回味无穷,他总是时刻想着她,不愿意让她受一点点委屈……
杨怀仁走到床边,双手激动的有些颤抖着轻轻揭开了新娘的红盖头。
一副美丽的容颜出现在他眼前,杨怀仁分不清是洞房里的红绸在烛光里的反射给何之韵俏白的脸上染上了一层红晕,还是因为她的娇羞烧红了脸蛋儿。
手指轻轻抬起了她的下巴,那娇艳欲滴的一张粉红小脸儿整个展现在他面前。
这简直太美了,杨怀仁忍不住感叹道,数遍了世上所有的鲜艳的花朵,也没有韵儿美丽的万一。
无声的四目相对,没有语言,眼神里交织的浓情蜜意无法用任何语言去表达出来。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最是娇羞,便是那含情脉脉的一颦。杨怀仁所有的冲动都化作了如丝细雨,他不忍破坏了这唯美的一刻,没有轻扯衣衫,只是缓缓的凑过去,对着那片樱唇淡淡的一吻。
此时此刻,杨怀仁感觉他的一生都别无他求了,只是能够与心爱的韵儿能够举案齐眉,岁月静好,平平安安恩爱一生便是最好了。
夜深了,秋风渐起,窗外似是簌簌吹过了几多寒意,青罗帐内,却是春意盎然,一对璧人心里反是渐生热意。
杨怀仁燥热的满头大汗,倒是十分好笑,他颤抖着双手轻轻摘去韵儿的帽冠,又移下手去解她的鸳鸯扣。
只是这鸳鸯扣不知为何系的太紧,或者是他紧张的地笨手笨脚,如何也没有办法把这扣儿解开,鼻头上都急的渗出了滴滴汗珠。
在何之韵的眼里,杨怀仁的样子委实可爱,不禁莞尔一笑,伸出玉手去解开了自己的衣衫。
大红凤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