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5小说>仙侠修真>头号猎物,厉少的第一新妻>第103章 :那一夜,他终究是没有回来……(6000+)
着灼烧的热度,烧的她的手刺痛……

仿佛是有什么脏东西一般,池筱猛地将手机狠狠地扔向地面,只是那让她心痛不以的声音还在透过地上的手机不住的传入她的耳朵。

“砰……”当手机发出尖锐的响声的时候,沉浸在情/欲中的张琳媛露出了心满意足的微笑,她知道她这次赢了,厉家掌门夫人的称谓已经在不远方冲她招手了。

白皙的手臂圈住身上不停耕耘的男人,送上了潋滟红唇。

当手机中一阵浓重的喘息声过后,手机那头终于停止了一切的声音……

而池筱蹲坐在空荡荡的地上,双臂紧紧的抱着自己的膝盖,明明是七月的盛夏,她却觉得放若是寒冬腊月一般的冷,直至冷到心口。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终于找回了自己的意识,指尖颤抖着去触摸手机的屏幕,电话接通后她以异常镇定的声音轻问道:“南平,你在哪?”

即使看不见他此刻的表情她亦能十分清楚的知道,他不耐的皱起了眉,也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对她皱眉的次数已经多到了难以想象的地步,他一定不知道曾经他对她总是笑得那样如沐春风。

“我现在在公司开会,有什么事?”

“嗯……”电话那头厉平南突然发出一声闷吭继而有些不悦的按压了一下张琳媛裸露的背部,示意她不要再捣乱。

张琳媛撇着红唇表示不满,厉南平右手将手机移远离了一些,吻上了她嘟起的红唇。

这边两人打得火热,却不知道池筱因为他的这一下意识发出的声音,心痛到乐了何种程度。

“厉南平。”这是婚后她第一次这么正式的叫他的名字,“你真的在忙公事吗?你知不知道……今天……”

“嘟嘟嘟……”回应她的是一阵忙音。

她想说的是:厉南平,你知不知道今天……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你说喜欢我的日子?

只是,他再没能听到。

那一夜,他终究是没有回来……

那一夜,她哭到声音沙哑,像是失去一切的孩子。

黎明的时候,她站起身开始将一部分东西打包,在最后看了一眼这个她曾经精心守护的家之后,锁上了沉重的大门。

两天之后当厉南平终于忙完了“公司的事情”,终于记起自己还有一个家还有一个妻子的时候,一封律师函送到了他的面前。当打开律师函看到上面偌大的离婚协议四个字的时候,他的脑子恍恍惚惚的找不到任何的聚焦点,那个女人竟然要跟他离婚?!

他厉南平竟然被一个女人“休了”?

即使再难以接受,事实却真实又可笑的摆在了面前。他从最初的难以置信到愤怒再到最后的迷茫,他不知道的她为什么会突然间提出离婚。厉太太的称呼是多少女人求都求不来的,他经受住那么多人的反对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扶,上那至高的位置,他给了她所有女人梦寐以求,她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也许不光是厉南平这样想,也许多听到池筱决定的人都会这么想——厉太太的位置你都得到了,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而她,真的是不满意的。

选一城终老,择一人白首。她之所以会爱上一座城,只是因为恋上了城里的某个人,而当有一天这个人失去了最初的模样,即使这座城再金碧辉煌,她也是——不想要的。

厉南平一怒之下挥手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回去告诉池筱,做了决定就不要后悔,厉家不是收容站容她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他笃定了那个女人一定会回来,厉太太的称谓可以得到的东西是很多人一辈子都无法想象的到的,只要不是傻子就不会轻易的放弃,更何况是一个从小在孤儿院过过苦日子的池筱。厉南平料定了作出离婚这样荒唐的决定是池筱一时头脑发热,等她冷静下来了就一定会来求他。

可是——

他的如意算盘落空了。

一个月过去了池筱都再在他的眼前出现过。

再见面她穿着臃肿的走在大街上,但只是一眼撇过,他就发现了她,将车倒回去停在池筱的前方,降下车窗,开始冷嘲热讽:“离开了厉家你的穿着品位就降到了这种程度?”

池筱却只是微微轻笑,“是啊,这才是我最真实的模样,让厉大公子见笑了……”

“池筱,如果你你愿意低头我可以考虑……让你重新回到我身边……你依旧是光鲜的厉太太。”

“厉大公子说笑了,离婚协议已经签了,我们已经没有任何关系谈什么重新回到你身边……更可况……”抿了一下嘴唇,微微顿了一下,“更何况……我也不想在回去。”回去干什么呢?一直像个傻子一样等待他以后偶尔一次的到来吗?

“池筱,这会是你这辈子做的最错误的决定。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

“不会的……”她这被子从不会做过的任何事情后悔,就像她不后悔当初嫁给了他,虽然最终的结果伤透了她的心,可是她绝不后悔爱过、伤过。所以这次她依旧不会后悔,因为她不能……

让她的孩子从小就看着自己的父亲终日与其他的女人混在一起,这样的父亲不要也罢,至少她的孩子会幻想着自己有一个非常优秀的父亲。

她是眼里揉不得沙子的人,她一辈子都在学过一件事情,那就是——不回头。放弃的、舍弃的都不会再回头找寻,因为即使再找回来也不会是最初的了。

最后当她从车窗前走过的瞬间,传来轻


状态提示:第103章 :那一夜,他终究是没有回来……(6000+)--第2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