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接到费尔南多的私人电话李晟很惊讶,这个时候好像时间不对吧。
“费尔南多,你好。现在你那里不是正在凌晨吗?”
电话那头哈哈大笑说:“不,这里和你的寂静农场一样。因为我正在巴西。”
原来费尔南多正在他的葡萄酒庄度假:“我正在位于高乔山谷的酒庄。我想你那里正在处于雨季,有没有兴趣来品尝一下我这里窖藏了十二年的葡萄酒?”
葡萄酒啊?李晟表示自己不怎么喝酒。但他确实应该去一趟。一则,和费尔南多打好交道对他有好处,而且现在农场也在种植葡萄,再过两年,也许就能出产葡萄酿制葡萄酒了。他去也看一下专业酒庄的经营。
说起来,巴西的葡萄酒主要聚集在东南部的热带草原的山谷中。高桥山谷就是是巴西葡萄酒最主要产区之一,他之前也是因为自己种植了葡萄才知道这些东西。之前他还以为巴西主要就只有啤酒和甘蔗酒呢。
“荣幸之至。”
葡萄酒那东西李晟没有什么研究,一瓶一百块的和十万块的,在他看来没有多大的差别,唯一的差别就是价格。
不过费尔南多的电话让考虑到农场正在种植的葡萄。也许还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长出葡萄来,但他觉得也该开始考虑农场葡萄酒业务了。
他不是有什么长远计划,而是觉得至少要找一些专业人才来管理这批葡萄。葡萄可是随便种出来的都适合酿酒,而分辨适不适合酿酒,就是一个非常专业的技能,而且需要经验。
现在农场里的工人可没那个能力。他还需要从外面找人。如果让他自己去找酿酒大师,他还真没头绪。不过既然现在费尔南多有自己的酒庄,说不定这个合作过两次的人会有门路,帮忙介绍一个也说不定。
不过,那还需要等两天才是约定的时间。这会他还不需要赶过去,他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做午饭。
缇娅倒是想下厨做饭,但她虽然已经在别墅里呆了差不多十来天了,但李晟可不放心她使用厨房。而且他觉得自己做的菜缇娅吃的很香,如果她做的,未必合他的胃口。
他下厨的时候,缇娅总是也待在厨房里。虽然帮不上什么大忙,但总是能打个下手的。而且他觉得,这样能增加她对话的机会,能帮助她更好学会拉丁语。
不过还别说,安东尼都说她对语言很有天分。说起来人学语言的最佳年龄应该是三岁到十岁之间,据说那个年龄段是人最容易接受语言的阶段。但缇娅好像是个异类。她对拉丁语的学习速度远远超过了当初的恰希。才几天时间她就能听懂一些常用的单词。
这会李晟正在杀鱼,这鱼是一条鲤鱼,今天他打算做个红烧鱼吃。他饭量大,这一条一尺半长的鲤鱼至少有三斤重,但这只是其中一个荤菜而已。
他将鱼开膛破肚内脏除鱼鳔之外,全部丢弃。刮掉肚子里那层黑膜后用水冲了一下。而缇娅将那个原先装鱼的碟子拿到洗碗盘冲洗了一下,交给他。
她指着鱼身:“鳞?”
李晟明白她的意思,是问为什么鳞不刮掉。
其实这是他老妈的习惯。鲤鱼与其他鱼不一样,鱼鳞是很脆的,就算是蒸的,也能想软骨一样吃下肚子。如果是炸的那就更加是一道美味。所以他家做鲤鱼是从来不剐鳞的。至于担心里面的寄生虫,他并不觉得那有什么。
如果是有大型的声生虫,肉眼就能发现,鱼鳞是透明的。如果是小到看不见的。鱼身外表是受热最久的,有什么寄生虫在上桌之前都会煮熟了。
没错,李晟做鲤鱼都是那样讲究的。不过李晟可不承认他不懂生活,而是他就是那么的耿直,喜欢怎么吃就怎么吃。
不过这些,就算是他解释了,缇娅也未必能听明白。他只能简单地说:“鲤鱼,不刮。”
“鲤鱼!”不得不说,缇娅学着说话还是很准的。
他点点头,指着鱼说:“鲤鱼。”他意识到,这对于缇娅来说,是一个新词。
“昨天,是草鱼,刮?”缇娅眨眨眼问。
李晟点头,而这时他口袋里的手机响了。
他洗了一下手,看到是恰西的电话,脸上不由露出一丝微笑,接通了问:“恰西,你吃过午饭了?”
“不吃。”恰西的话里有着浓浓的委屈。
“怎么了?安东尼又批评你了?”
“爸爸不在家,食堂的饭不好吃!”恰西撒娇说。“恰西要吃李做的饭。”
原来是安东尼出差了。恰西应该是张峰的妻子带着不过张峰的妻子是饭堂的负责人,所以这个时候,恰希只能吃饭堂的饭了。那样的饭菜对于一个挑食的小家伙来说,确实味道不会怎么样。
他笑了笑说:“那我让人送恰西来好不好?”
“好!”恰西欢叫一声就挂断了电话。
李晟楞了一下,又笑了一下。他想了想,打通托马斯的电话:“托马斯,你在忙吗?”
“不忙,我在应付一些对农友。”
李晟拿开手机看了一下上面的时间,说:“要不你带恰希过来。今天中午就在我这里吃饭。”
托马斯笑着说:“小家伙又闹着要去你那吃饭了?”他知道恰希最黏的人其实是李晟。而李晟恐怕也是最宠恰希的人。这一点比安东尼还甚。
安东尼至少还会管束一下自家女儿。有时候甚至会抱怨李晟将恰西宠坏了。如果不是因为恰西喜欢李晟,他说不定不管李晟是老板,要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