蔷薇军为了死守玫瑰城,抵挡帝国军的冲击,在城墙上展开了浴血奋战,战况惨烈,双方都损失惨重。
如果不是蔷薇家压箱底的重甲军团的出现,有效的遏制了帝国军的冲击,恐怕玫瑰城已经陷落了。
可即便如此,重甲军团也只是延缓了城市陷落的时间,血战一直从黎明持续到了黄昏,血流成河。
眼见得蔷薇军就要支持不住,城市就要失守,就在地平线的那头,一支军队对帝国军的侧翼展开冲锋。
还在城墙上奋勇杀敌的士兵们看到这一幕无不欢欣鼓舞,他们认出了那面鲜红的蔷薇旗帜。
“快看,是公爵大人率军杀回来了,大人他果然信守承诺,没有抛弃我们,他果然率军回来了!”
“咱们也杀出去接应公爵大人吧,那帮帝国的杂种,真以为我们是好欺负的吗?大家冲呀!”
“要让那帮混蛋付出血的代价,我们是鲜血浇铸的血玫瑰军团,无论面对怎样的敌人决不退缩!”
士气大振的士兵们开始朝着帝国军展开凶猛的反扑,这就如同一团窜起火苗的火焰,简直势不可挡。
“这是怎么回事?我们明明就要打垮他们了,他们哪里来的战意?可恶,好厉害,我们快撑不住了。”
“快看后边,有一支军队绕到了我们的侧翼,糟糕,他们已经冲过来了,我们遭受着攻击!”
“不行,必须退了,再不撤退所有人都得死在这里,混蛋,接应我们的军队呢?怎么先撤了?”
已经登上城楼的帝国军士兵看到身后的友军开始撤退,一个个都瞪大了眼睛。
显然帝国军已经察觉到了来自于侧翼的威胁,这种情况下根本就没办法专注的攻城,只能回军去救。
可如此一来就让城楼上的帝国军沦为了一支孤军,经验丰富的老兵察觉到不妙,然而利斧已经劈来。
“我们是被抛弃了吗?卡妙你这个混蛋,驱赶着我们到城楼上来送死也就算了,到最后还卖了我们?”
“我诅咒你下地狱,可恶,我还不想死呀,谁来救救我们,我真的还不想死呀。”
“既然我们已经被抛弃了,那抵抗还有什么意义?我们投降,我们投降,不打这场没意义的仗了!”
帝国的士兵们在象征性的抵抗几下后,开始有人丢下武器投降,这样的举动立即引发了连锁反应。
好不容易攻上城墙,伤痕累累的帝国士兵全都抛下了手里的武器,人数少说也有数百人之多。
而在城楼下方,帝国军遭受到了强烈冲击,身心俱疲的他们面对的是一直英勇善战的强军。
这场厮杀一直持续到了深夜,在视线受阻的情况下,帝国军被迫后退扎营,而林叶则率军进城。
“公爵大人,您总算回来了,如果不是您关键时候赶到的话,恐怕我们都已经支撑不下去了!”
潘达立即迎了上去,他刚刚从战场上退下来,还没来得及换铠甲,一身弥漫着浓郁的鲜血气味。
“是因为我带走了军队,才导致玫瑰城遭受到了这样的重压,险些城破,都辛苦各位了!”
林叶看向城内的一片狼藉,浑身浴血的士兵们围绕着火堆旁烤着火,他们不少人的脸颊都非常稚嫩。
他们全都站起身来看向林叶,他们知道这个人才是他们取胜的希望,事实上今天也正是他及时赶回来。
与玫瑰城中的守军内外夹击,才将帝国军击退,如果不是双方差距实在太大。
说不定他们这仗就已经将帝国军打垮,不过既然能赢一次,那就能赢两次三次。
所有人都这样深信,只要那个年轻人坐镇,他们就一定可以的,一定能够击败不可一世的帝国军!
“公爵大人为了我们这些南方子民,亲自率军涉险参战,辛苦的不是我们,而是大人您啊!”
有一名抱着长枪的士兵忍不住说了一句,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士兵,怀揣着希望与梦想。
如果说在参军之前他的人生目标还只是娶妻生子,然后做个小商人普普通通的过上一辈子。
那在参军之后,他的人生信条就开始发生改变,经历了战争的考验,如果他最后还能够活下来。
那他就一定要去完成他小时候定下的梦想,他要到北方去闯荡,做一名伟大的佣兵!
就算现在看起来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可他深信只要努力去做就一定可以看到希望的!
“是呀,如果不是您的话,别说是帝国军了,就是庞贝叔侄都能把我们折腾得苦不堪言。”
“全靠您我们才能坚持到现在,而且我们都相信在您的领导下,我们必定会赢得这场战争的!”
“能有公爵大人的帮助,这实在是我们蔷薇子民的幸运,我们绝对会坚定不移的支持您的!”
士兵们全都站起来,胸胸的火光映照在了他们的眼眸里,是的,那是名为希望的东西。
“既然这样,那本公爵就在此承诺,绝对会击破帝国军,不辜负大家的信任!”林叶发出低吼。
士兵们欢欣鼓舞,夜风徐徐吹来,已经开始入冬,天气清冷,但再是凛冽的寒风,都无法吹灭怀揣着梦想的雄心,是的,这里看似年轻而又脆弱的躯体,一旦他们有了坚定的信念,强大的灵魂。
他们就是不可战胜的,就算他们处在绝对的劣势上,他们也深信在不久的将来,会击溃敌人!
帝国军的军营中卡妙将挂在墙上的地图猛的扯了下来,怒不可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