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城市里人还没有歇息,酒店中也有人在吃饭。
老道士挑了一家最热闹的酒店,进去看看,客人很多,一桌一桌的聚在一起喝酒,走路的空隙都不多。
一片喧闹声中,老道士对着月亮拜了拜,拉着刘秘,一顿脚,就朝飞,落在楼上。
这楼的构造特殊,能从上面看见下面喝酒的人,桌上的菜肴也都历历在目。
“仙人不受凡俗约束,喜欢吃什么,就吃什么。”
老道士数次下楼,随心所欲的取拿桌上的菜肴美酒,用碟子碰上来,让刘秘吃。
刘秘惊讶,拿起酒菜吃喝,都是真的。
但下面喝酒的人一点都没有察觉。
“这就是神仙?走在凡人中间,凡人却不能看见?”
刘秘本能的感觉不对劲,但实实在在的神仙生活,又无法否认。
刘秘心中困惑,他的脑海中,有三千个小人,分成两伙,一伙是凡人,一伙是神仙,开始推算神仙和凡人,哪个更好……
刘秘魂不守舍,仿佛已经被神仙生活迷了心窍,老道士哈哈一笑,“东家福缘深厚,贫道借你威风。”如果不是有你陪着,贫道可不敢如此逍遥。
四处吃喝,快活赛神仙,刘秘慢慢接受了这种生活,习以为常。
在刘秘的脑海深处,三千小人一直在竞赛,互有胜负,两种小人都无法占据绝对优势。
有一天,在一个大城市的豪华酒店里,刘秘看见楼下有个穿红衣服的人,桌上摆着金桔。
老道士爱吃肉,刘秘随他四处行走,很久不曾吃水果。
上次吃水果,还是街头吃梨。
“去把那盘金桔拿上来,我要吃一整盘。”刘秘踢踢老道士,霸气吩咐道。
老道士喝的醉醺醺,被踢了一脚很不爽,抱怨道:“那人是个正派人,我不能接近他!”
刘秘听了这句话,脑海中仿佛闪过一道闪电。
一千五人类小人,在闪电的掩护下,一鼓作气,击败了一千五神仙小人。
“狐跟我交游,一定是因为我有邪心的缘故;从今往后,我必定要做个正派人!”
刚想到这里,刘秘突然头一晕,身子不由自主,从楼上掉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