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琼跟方芬的事情,说雅也雅,说俗也俗。
第一次跟方芬见面,是钱琼大一的时候。那时她已经开始萌百合了,自己也有随便写些同人文,但终究只算个小透|明。
一次漫展上钱琼帮别人卖本子,身旁的摊位上坐的就是方芬。
方芬那时还是职场新人,在一家不大不小的房地产公|司做实习。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方芬是百合圈内的知名大大。
当时还没有“产粮”这类词汇,不过方芬每年都能写十几二十万字不同原作的百合同人,其中,她的《圣母在上》同人最为出名,这次参展贩售的就是她自印的《圣母在上》同人系列合|集。
钱琼一开始并不清楚这个人有多么牛逼,只是礼貌起见互相交换了各自贩售的本子。拿回宿舍后也没有立刻翻开,直到某天整理书架发现还有这么一本,无聊之下随便看了几页,权当打发时间。
刚开始也没觉得写得多么惊天动地,但是里面的肉,写得很……煽情。
“居然还能这样啊……”
小处|女钱琼真是大开眼界。
过去她自以为清水系才是百合的至高境界,连《花吻在上》之类的著名游戏都没有接|触过。
默默把那本不|厚不薄的小册子一字不落看完。
“好厉害。”
大一的钱琼感慨道。
官能的刺|激,加上有点颓败又不失清爽的文风,叫人难以忘怀。
后来在网上一查,钱琼才知道那天隔壁摊上坐的人是个什么身份。
后来钱琼成了这个大神的小透|明粉丝。
不敢跟大大勾搭,偶尔发个不短不长的评论,似乎也没什么人注意到。
但是在钱琼的世界里,那个人已经成为了唯一。
“都怪高中时候净顾着念书考学暗恋同桌了,现在上了大学才知道,网上有才的文手这么多。”
钱琼跟几个舍友安利失败后,自言自语说了句。
“不过我能理解,就跟我看书一样,越看越觉得作者简直把我的想法完美表达出来了,而且他还告诉了我更多东西。有种被人点拨的感动。把那些部分抄下来做读书笔记,写完后还是没法抑制内心的冲动,恨不得穿越时空站在他面前去,好好给他一个拥|抱。”
大一的文学少|女蔡晓轻声说,说着说着眼神不知道飘去了哪里,估计又沉浸到她最爱的老舍文集里了。
另一个头发挑染得跟杀马特似的姑娘大笑:“我说晓晓,你这种状况别是魔怔了吧,舒老头都死了多少年了,阿琼倒还有见面的希望。不过,写摘抄做读书笔记什么的,也太过了吧,我初中毕业就再没写过那玩意儿了。”
“你懂什么。”蔡晓不屑地看了杀马特余子一眼,“不信你问阿琼啊,你也有的吧?专门买一个很好看的本子,用最工整的字把喜欢的话抄下来,对吧?”
钱琼一脸崇拜地点点头。太神奇了,蔡晓真是行内人啊!
“唉,你们文人就是喜欢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也不知道抄完拿给谁看。我说晓晓,你不如写完一本就放火烧掉,说不定舒老头的在天之灵能得以慰藉呢?”
“哼。”
对余子世的鄙视已经叫蔡晓不愿意跟这个杀马特多说一句话了,扭头爬上|床铺继续啃那些大部头。
“阿琼倒好,不如拿着本子找你家大大签|名呀,人家看到一定很感动的。”余子世信口胡诌。
“这个……不太好意思吧,好像自己是跟|踪狂似的。”钱琼挠了挠后脑勺。
“说不准她一感动就会答应跟你交往哦。”余子世极不负责地说。
事实证明,余子世说话虽然不经大脑,在这种事情上却有着超乎常人的第六感。
大三时候,钱琼有点羞涩又有些骄傲地告诉舍友自己脱单了,对方正是方芬大大。
“看吧,我之前怎么说?告诉过你会顺利的。”
大三的余子世又把头发烫了大|波浪。
“她跟你?两个女的?……”
另一个直女舍友瞪大眼睛。
“就是这样。”钱琼笑,“其实真的只是意外。我上回漫展后请她稍微留步,然后把本子给她看。她问我是不是喜欢她,我点头,她问要不要交往,我点头。就是这样啦!幸福来得太快!”
“这都特么可以啊……”
众人感慨道。
后来方芬又请钱琼全宿舍的人一起吃了饭。
大家一看,居然是年长大姐姐一枚。
虽然并不是什么一眼惊艳的绝世美|人,但举手投足间既大度又包容,满满都是成熟|女人的独特风韵,蔡晓跟余子世都被迷得眼前发晕。
“跟社|会人交往真好!”
吃过一顿饭后,无论直弯,几乎所有人都沦为方芬的俘虏了。
钱琼自然很得意,很满足。
小透|明和大神的故事居然真的在她自己身上上演了,简直是上辈子积攒的福|分!
为了维持住这第一次的珍贵恋情,当年还是个傻白甜的钱琼自然拼上了所有努力。不光是上课考|试更加认真,私下写文也充满动力。
不想每次约会都是方芬掏钱,钱琼一口气增加了两三项打工,校内旅游、招|聘代|理什么的就身兼二职,外加周末家教连着跑两家。
那段日子虽然短暂而劳累,对当时的钱琼而言却是最美好的时光。
但是,幸福总是那么短暂,方芬很快向钱琼提出了性需求。
当时两人正待在校园的食堂里吃快餐。
“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