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5小说>玄幻奇幻>血裔崛起>第11章 金手指吉力的The One

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林奇一直觉得这句话说的实在是太好了,太有道理了,要干架就得先有把趁手的家伙,说的多么直接了当啊!

现在的问题是,林奇就缺一把趁手的家伙。

想弄到家伙并不难,泰宁市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最不缺的就是大大小小的各种黑市,想要什么都有,仅林奇知道确切地方的就有七八个。而这其中,随便哪一家都能满足林奇目前的需求。

只是这个最简单的办法林奇根本办不到,原因有两个:

第一,买东西就需要钱,在黑市买东西就尤其需要。钱不是问题,问题是林奇没钱;

第二,林奇所知道的所有这些地方,他认识对方,可对方不认识他。

什么样的黑市商人会跟一个十六七岁,一看就是平民出身的少年交易?答案是根本就没有这么愚蠢的黑市商人。

好在这两个难题对林奇来说都很好解决,即使本来不好解决,对于现在晋升武者高阶的林奇来说也变的好解决起来。

没错,林奇压根就没打算付钱,他也没打算去买东西。在这一点上林奇非常赞同未来林风雷的观点,要钱干什么?我一拳下去要什么没有?虽然林天王就因为他这种要钱做什么的观点,后世没事就破产,兜比脸还干净,日子过得窘迫无比就是了。

不过当林奇开始认真计划人生第一次的不花钱买卖,打算从个中老手林风雷那里吸取点宝贵经验的时候,不禁倒抽一口凉气,感觉牙都开始痒痒——林猛人这货说起打劫是熟门熟路,可是活干的太糙啊!

直接上门硬抢是什么鬼?所有在场的人统统打趴下又是什么鬼?这边抢了,那边就洋洋得意的挂在身上……到底都是些什么鬼啊?大爷你出手前敢戴个蒙面巾什么的遮一下脸吗?一天内打劫同一家首饰店三次,就因为抢错了项链的款式,这样真的好吗?

算了,林天王够彪悍才能把活干的这么奔放,我这细胳膊嫩腿的还是需要点技术含量。林奇摇了摇头,像是要甩掉什么可怕的想法。

想想以后我竟然会变成这种出门不带大脑的货色,真是不由让人感叹世态炎凉,这万恶的社会,生生把我这种好少年掰成了老流氓啊……

二十分钟后,一个全身裹得严严实实的高大身影从公寓楼里鬼鬼祟祟的走出来,一到街上便不由自主的开始四下张望,总感觉马路两边的人谁都在看着自己,擦肩而过的行人好像也总会瞄自己一眼。

“为什么?我伪装的还不够好?为什么大家都在看着我?是我的错觉吗?可是刚才那个姑娘明明就是在看着我笑,难道是我又帅了?……不是,那边那个男的也在笑……他们都知道我要去打劫?不可能吧,他们怎么知道的?那看我干什么?没看过啊?”

“妈妈,那个叔叔怎么怪怪的,他为什么穿那么多?他不热吗?”

飞快暴露出菜鸟本质的林奇瞬间僵住,顺着那个稚嫩童音扭头看过去,一个四五岁大的可爱女童正被她妈妈拉着一只手往前走。女童还瞪着乌溜溜的大眼睛,不时好奇的回头看向林奇这个“怪人”。

少妇回头催促女儿正好看到林奇看过来,飞快的挤出一个笑容,拉着女童的手暗暗加了一把劲:“那个叔叔生病了,他感冒了怕冷。宝贝别管人家的事了,我们快走。”

“咳咳咳……”林奇迅速捂住嘴巴,爆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咳嗽,“对,我感冒了,很严重,好冷……咳咳咳……”

一路狂奔找到一个小巷的垃圾桶,林奇恨恨的脱下衣服甩到里面:“我就说怎么这么热,原来是衣服穿太多了!这破天气根本就不适合打劫!”

在小巷里转了两圈,还是觉得没办法撒气,最后一脚踹瘪垃圾桶,甩下一句“什么叔叔,我明明就是哥哥”扬长而去。

金手指其实并不是手指,而是一种职业,一种风险很高的职业。他们的工作内容和黑市商人很像,但不同于黑市商人对黑市的依附,金手指从来都是单干。除了黑市商人外,金手指也经常会客串一下情报贩子,如果价钱真的出的很有诚意,还可以临时转职成为清洁工。

总而言之,这就是一群胆大包天,好钱如命,毫无底线的人。和所有的职业一样,他们有的飞黄腾达,有的默默无闻,还有的不知道死在哪个臭水沟里,无人问津。

吉力就是这样一个目前还处于默默无闻的金手指,虽然他幸运的躲过了很多次臭水沟的命运,但是吉力并不因此而感到满足,他想要的更多。他非常想跟那些成功的前辈一样,在中心城区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有一个正式的身份,有几个非常有钱的客户,经常还能挽着美女,出席一些上流社会人士云集的场合。

吉力做梦都想。

不过现在,吉力还只能老老实实的窝在贫民区,多找几个可以藏身的窝点,这很重要因为可以救命;在一大堆除了一身肌肉,口袋空空如也的壮汉中挑几个相对比较可靠的做保镖,这通常没什么用,因为他们其实都不可靠;小心翼翼的看好自己的货源,这是关键,因为不能交货的金手指就什么都不是;然后要做的就是静静的,耐心的,等待他的theone。

theone,这是前辈们的说法。他们说每个金手指都有一个命中注定的人,他可能没什么地位,没什么实力,甚至也可能该死的没什么钱!但是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当你遇到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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