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是隆冬,天气分外寒冷。
破烂的屋子外,寒冷的北风呼呼的刮着,躲在这个到处是缝隙和孔洞的木屋内,根本无法御寒。
林业身上穿着一袭淡薄的衣服,身体微微抖索着,体内的能量干涸无比,根本无法抵御这冰冷的天气。
来到这个地方已经一个多月了。
一个月前,他离开了那个放牛老者之后,跋山涉水,一路打听消息,才来到了这个距离他最近的一个城池,方寸城内。
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面对如此陌生的环境,林业的心中自然十分的忐忑,虽然他心理比较成熟,但是,他却始终只是一个十一岁的孩子罢了。
脑海中的知识,对外界的认识,也仅仅限于留仙村的一些古籍之中,所以,在这个陌生的地方,他只能选择先隐藏起来,让自己变得普通。
“好饿!”
站在一条街道边,林业捂着肚子,将身体斜靠在墙边,抬着头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流,目光中有着一种新奇之色,的确,比起留仙村来说,这个方寸城实在是太繁华了,也太大了。
宽大整洁的街道,街道两边的各种商铺,来来往往的行人,商人,还有一些地摊小贩的叫卖声,这一切都刺激着眼前的这个少年的心。
初来乍到,他足足逛了一上午的时间,直到中午,街道两边到处飘洒着饭菜的香味之时,他的肚子才饿的咕咕叫。
但他没钱。
身上,一毛钱都没有。
而且又不可能去抢吃的吧?自己的修为虽然在留仙村内拔尖,但在这个方寸城之中,远超自己的了必然多不胜数,想要抢,也要有这个实力才行啊。
林业的确是天才,但天才又怎么样?弱小的天才还不如一条狗,连被人宰杀的资格都没有。
轮海境界,在方寸城中简直是弱的可怜!
所以,现在的林业,还差的远,差的远。
靠在墙角,体内的神力缓缓的滋润的身体,虽然数量稀少,干涸无比,但是聊胜于无。
“好饿,可我身上没钱,连一个馒头都吃不起!”
怎么办?
难道要出城,去野外打点猎物吃吗?
但城外有猎物的地方起码要走近一天的路,而且还不容易抓到,太远太浪费时间了。
那么,去偷点钱呢?
“阿公,林业让你失望了,但……”
……
转眼,一年的时间过去了。
昔日的十一岁孩子,此时又长大了一岁,已经十一岁了。
一身灰蒙蒙的麻袍,满头黑发,脚下的布鞋破了几个大洞,脚趾时不时的都露了出来。
一年后,林业不在是昔日什么都不懂的新手了,混迹在市井之中,靠着自己的头脑,也清晰的明白了目前的处境。
这里是方寸城,中州境内的一座大城。
城内高手无数,修道大能偶尔也能看见,天空之中,时不时的会出现神光划过,对此,林业知道,那些都是有高手飞遁此地。
所以,自从深入了解了这个城市的情况开始,谨慎的他就开始选择性隐藏自己。
而修为方面,一年的时间下来,随着不断的苦修之下,虽然没有什么灵丹妙药,天材地宝,但是他的修为终于突破到轮回秘境,达到了道宫秘境。
这样的修行速度已经算快了。
但林业并不清楚,因为比起城内那些大家族的孩子来说,他并不算是出类拔萃的,有的孩子甚至小小年纪就快道宫大圆满了。
不过他并没有灵丹妙药,没有天地灵萃滋补,这样的修行已经算是快的吓人了。
当然,修炼快也没有什么用,在这个大城内,他依旧是一个蝼蚁,所以,谨慎小心的他选择了伪装成了一个乞丐。
对此,没有人会在意。
他,也可以安安全全的生活下去,直到,自己成长起来,修行达到道宫大圆满甚至突破道宫秘境的那一天。
那时候,才算有点保障。
……
手中捂着一个小包裹,林业面带喜悦的朝着自己的小破屋内走去。
这里是方寸城的贫民窟,这种破烂的屋子很多,没有人会在意这里有多少的乞丐。
他一路小跑,终于到达了小破屋前。
“哐啷!”
一把推开门,他快速的跑到屋子内,嘴中呼喊着,“囡囡,囡囡,快起来,看看哥哥给你带什么好吃的了!”
墙角,一个矮小身影正在低着头,把玩着手中的东西。
身影是一个梳着羊角辫,不过三四岁的小女孩,身上的小衣服都打着补丁,破破烂烂,甚至连小鞋子都有脚趾洞,脸上脏兮兮,只有一双大眼睛如黑宝石般,惹人怜惜。
她就是囡囡,一个无家可归的小女孩,一年前流浪到此地,受寒昏迷,倒在这里,林业心中不忍,就将她带回家。
一年下来,他们之间的感情宛如亲兄妹,林业十分疼爱这个女孩,尤其是她和自己一样都无家可归,心中就更怜惜了。
小姑娘记不得以前的事情了,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林业就给女孩起了一个名字,叫做囡囡。
小囡囡很懂事,也很乖巧。
平时林业去找寻吃食,她就一个人呆在家中,也不乱跑。
无事可做的时候,林业也会更囡囡一起玩耍,甚至,教囡囡读书认字,讲一讲他曾在古籍中看过的一些故事。
“哥哥回来啦!不知道带什么好吃的!”
囡囡瞪着宝石般的黑色大眼睛,奶声奶气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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