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忍着心里的疼痛,莫修故作淡漠,收回了眺望的视线,“她有东西落在公司了,一会会自己找车回去的。”
“真的没关系吗?”汤晓蝶又问了一句,表情很是真诚善良。
“没关系。你要去哪?我送你。”
汽车重新往前驶去。
虽然后视镜里已经看不到了那抹熟悉的纤细身影,可莫修还是忍不住看了几眼,想要找到蓝桑。
雨下得那么大,她怎么能够跑出去!这个性格倔强又刚烈的女孩啊,她就不能对自己好一点吗!
雨真的很大。
刚从车上下来,还不到十几秒的时间,蓝桑的身上就湿透了。
她没有跑,没有避,就那样一步步走在雨里,看着那辆熟悉的轿车,离自己越来越远……
湿透的衣服紧紧地包裹在身上,大风出来,在这样的夏季,也还是能让人感到凉意。
怎能不凉,因为心已经凉透了……
不管她怎么劝阻,他终于还是让那个女人上了车。
而在自己下车后,他甚至都没开口来喊她,任她跑进了雨里,他却带着他的初恋离开了。
这就是选择。在她和汤晓蝶之间,他用这种方式告诉了自己,他的选择。
是啊,当然会这么选。一个是地下情人,一个是初恋女友,哪个男人都知道怎么选。
地下情人,随随便便都能替换掉。而初恋女友,只有那一个。即便是背叛,即便是伤透,对他来说,也是唯一一个,值得珍惜的一个,不是吗?
他是蠢。可比他更蠢的,不是她蓝桑吗?明知不该做、不能做,可她还是执迷不悟了。明知应该傻傻当作什么不在乎,可她还是克制不住了。
她要是聪明一点,此时就应该是坐在那辆舒服的汽车里。不管气氛有多么令自己恶心,至少她不会受着大风大雨的折磨,不会浑身湿透地走在大街上,真正地像个有病的傻瓜!
可是……
她宁可这样被折磨,也不要和那个愚蠢的男人,那个恶心的女人坐在一辆车里!
不知道走了多久,不知道自己要走到哪里去……更不知道流淌在自己脸上的,到底是雨水,还是眼泪……
走在夜幕降临的大街上,穿着白衣的蓝桑,此时被雨水浸泡得像是从河里走出来的女鬼。原本精致的丸子头,早就散开了,缠绕在她的颈脖上,肩膀上,吸足了雨水,又把雨水滴落到她已经湿得不能再湿的身上,狼狈得让人不忍直视……
“蓝小姐!蓝小姐!”
忽然,有呼唤的声音传进她的耳朵。好像是从旁边一辆跟着她的汽车里发出来的。
是在叫她吗?……
已经在冰冷的雨水里浸泡得有些迷蒙的蓝桑,身上一阵阵冷,又一阵阵热,好像除了雨声,已经辨别不了别的了。
“蓝小姐!”
这次,不只是喊声,还有一只大掌拉住了她的胳膊。
蓝桑恍恍惚惚地抬起头,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人。
“李……毅……”
她开口说话,这才发现喉咙像火一般在灼烧,吐出的声音也那么地沙哑。
“蓝小姐,我可找到你了!雨这么大,快上车吧!”李毅把手里的伞全都撑在了蓝桑的上空,又把手里准备好的衣服搭在蓝桑的肩膀上,心疼地看着这个狼狈不堪的女孩。
“不要管我。”看着停在旁边那辆黑色的轿车,蓝桑想到了刚才绝尘而去的那辆,恍惚的精神就像忽然遇到了针扎,瞬间清醒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