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石镇的贫民区很惨淡,穿着破烂的叫花子睡在破石路上,饥饿,病痛折磨着他们。
这里的繁荣没有对他们带来任何益处。
这大都是肯因当地人苟延残喘的地方。与那些发达繁华的赌区,只有一墙之隔。
唐伶要去找其他旅馆,寻找林叔的讯息,裤腿却被抓住了。
“姐姐……给我点吃的吧。”一个瘦骨嶙峋的小女孩抱着她的腿,“我好饿。”
小女孩有一双晶莹剔透的眼睛,脸却因为饥饿深深凹陷,她的头发乱糟糟地顶在头上,一阵难闻的气味扑鼻而来。
唐伶心中一软,将大半的干粮都给了小女孩。
小女孩怯怯地咬了一口,她的人生里只有贫穷和病痛,她一辈子也没吃过这样的东西。
唐伶眼神一滞:如果不是林叔的话,我也只会是一个落魄的孤儿,日日夜夜忍受7年前的噩梦。
唐伶拿出两张百元美钞,故意弄得皱巴巴地交给了小女孩:“藏好,不要让其他人看见。”
“姐姐。”小女孩抱着了唐伶的手,她笃定地说,“我叫格桑,以后我会把钱还给你的!”
“嗯,乖。”唐伶欣然一笑,摸了摸格桑的脑袋,“你知道哪里有卖枪的吗?”
要防身,还是需要枪。
“镇上的枪……都被那些拿枪的叔叔管控起来了。”格桑怯怯说道,“大家的枪都被收缴了,如果私自卖枪,会被那些叔叔处决的……”
怪不得。
怪不得那霸道要抢劫的老板,居然没有一把枪,原来整个红石镇的枪支,都被帮派的人管控了。
唐伶从格桑那里了解到,整个红石镇内虽然帮派繁杂,但是为首的只有两派。
一派是盛家,一派是外国雇佣兵集团。两方水火不容,因为分赃不均经常争斗。
“盛家。”唐伶喃喃念道,“我在路上遇到的那位盛大少……”
“切。”她又自嘲地笑了一声,“真是天上掉的好运气!”
“姐姐……枪的话,在贫民区也有地方可买……”
唐伶从格桑那听来了所有讯息,她站起看着周边残破的屋子,一刻也不能再耽误了。
她决定先买枪防身。
在一个偏僻的街角,唐伶顺势拐进了一个破旧的巷弄,有家其貌不扬的小店杵在这。
卖枪的地方就是这了,一个精瘦的男人懒洋洋地看着电视,时间仿佛都在他身上静止了。
男人压根不想搭理唐伶,直至她将百元大钞放在柜台上后,这位高高在上的老板才舍得斜了斜眼:“不够。”
怎么可能不够?
唐伶给的已经高出正常价一倍了。
但她是异国人,为了不引起注意,只得老老实实再加了一倍。
“不够。”老板还盯着那无声破旧的彩色电视机。
唐伶把价格出到5倍之后,老板才终于舍得从那摇摇晃晃的椅子上站起来。
他抱出一抬旧旧的验钞机,把唐伶给的那叠钱塞了进去。
“哗啦啦……”整个巷弄一片寂静,只剩得数钱的声音。
老板将钱来来回回验了十次以后,终于扔出了一把破破烂烂的手枪,唐伶脸色难看,却知道没有讨价还价的权利。
像是赌一把,唐伶把林叔的照片拿给老板看:“请问,你有没有看见过这个人?”
老板根本不搭理她。
但当老板将所有钱拿起来,放在手里掂的时候,原本死水一样的眼睛,唤出了一个诡异的眼神!
他的拇指磨砂着钞票左下角的一个s形蓝印,嘴角牵出了一个奇怪的笑:“我见过那老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