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巍在徐云离开之后也马上命人将整个宾馆都控制起来,他和徐云的立场不同,徐云可以只考虑那一个人,而陈巍却必须考虑的更全面,考虑到是否有同谋,考虑到是否有内应,考虑到这个宾馆其他人有没有可疑的地方。
而这些怀疑,他都需要证据去排除,而不能像徐云那样仅仅凭借着推理和判断就直奔苏杭,因为他是警察,做事更讲究的是证据,而不是推理和判断,不讲究证据的结果是没有说服力无法立足的。
徐云当然明白陈巍所处的立场,所以才提前一步赶往苏杭,他没那么多时间去等,虽然他知道陈巍现在也很需要自己的帮助,毕竟对方不是普通的做案凶手,而是一个地下世界高手级的人物。对于这点,徐云也考虑好了,他不会眼睁睁看着陈巍受难为,一个地下世界高手级的人物做事是很谨慎的,基本不会留下蛛丝马迹。
所以徐云在赶往苏杭的路途上拨通了林歌的电话,把自己离开的消息告诉他,然后让他去那个宾馆,去配合陈巍的工作,尽可能的得到线索,破获嫌疑人的身份,这样也是在帮助他。
林歌点头答应,没有任性的一定要跟徐云前往苏杭,破获对方身份对于徐云来说一样重要,只要知道了对方是谁,徐云就不用两眼浑然的去寻找,至少能根据对方的习性来得到一些有可能的线索。这对于徐云来讲是非常重要的。
徐云挂了电话就直奔往苏杭,他知道现在给他的时间已经越来越少了,他要追赶的可不仅仅是时间。他早一步到苏杭,果果就能多一分的安全。苏杭的情况和局面,徐云一无所知,他真的没有那么多耐心了。
林歌在挂了电话之后,也在第一时间就赶往了那家宾馆。当林歌来到宾馆的时候,法医已经来宾馆给尸体做检测了。整个宾馆都被警察给封了,林歌说明自己的身份之后,有人去给陈巍通报以后,才得到准许进入的回复。
林歌快速来到犯罪作案现场,陈巍正和重案组最知名的破案王说这些什么,看到林歌之后,陈巍打了个招呼,摆摆手,示意他进来看看,看一看这作案现场,是否能得到什么启发。
但林歌毕竟不是侦探,他来现场要看的只有那尸体,他需要在尸体上找到线索,至于其他的,他和徐云的判断都是一样的,知道凶手肯定早已经不在这个地方了,他无需向警察这样死板的做事。这也是徐云为什么让他来帮陈巍的原因。
“陈局,这么年轻的小伙子……会破案?”重案组的破案王看到林歌,有点诧异,不明白这小子是什么身份。
陈巍摆手示意他不要说话,先让林歌看一看,看看能给与他一些什么方面的启发,其他的事情之后再说。
林歌看到尸体一头红发,微微皱了皱眉头,然后在法医的帮助下,翻过来这尸体,尸体后背被掏穿的样子极为恐怖,就连久经凶杀案现场的法医都忍不住皱起了眉头,真没见过这么凶残的杀人犯。
这时候,林歌在尸体的后腰上发现了一行特殊的纹身,这行纹身是一行字,马来波利尼西亚语,也就是说东南亚地区的南岛语系。大家都知道,东南亚十一个国家,马来,印尼,菲律都是南岛语系的国家。至于柬埔和越南部分地区,就则是属于南亚语系。当然,还有汉藏语系缅族,泰族,老挝。
显然,这个身后有南岛语纹身的人是属于东南亚地区的人,而他又是一头红发。这让林歌很快联想起了东南亚地区那些层出不穷的佣兵团,而这些佣兵团里,有很多人都喜欢把自己的名字纹到后腰上,据说这比把名字刻在钢牌上更好。
很多时候战争会把人的人名牌炸的乱飞,而把名字纹在后腰上,即便是脑袋炸没了,也能让亲人知道,这就是他。
所以这种人名纹身于后背的情况,在东南亚的佣兵圈子里面是非常盛行的。
林歌迅速的将这背后的纹身记录下来,然后快速翻阅手机进行查询,很快他得到了这行文字的意思,翻译过来叫做:飞翔的雄鹰巴哈维达。
显然,巴哈维达是他的名字,而飞翔的雄鹰是他在佣兵团里别人对于他的称号。能把称号和名字纹在一起的,显然他在佣兵团里是拥有一定地位的人。
突然,林歌再次看到他的一头红发,他想起了一个曾经在东南亚和中东地区都非常有名气的佣兵团。而在这个佣兵团里面,有一个被称之为红鹰的人,就是因为他的一头红发和被誉为雄鹰的战斗力!
难道说这个人就是那个红鹰?
“喂,年轻人,你如果看的差不多了,就不要影响我们破案了吧。”重案组的破案王有些不耐烦的看着林歌道。
林歌看都没看他一眼,只对陈巍道:“陈局,事儿恐怕真的不是你们警方能搞定的。至于对方有什么情况,我已经基本上有了一个轮廓。你们查下去也不会查到什么结果的。凶手已经不在这里,就算在,警方也没有足够的力量能对付他。”
陈巍皱了皱眉头,看来这事儿的确相当棘手。
“说话能不能注意一点?警方没有能力对付一个犯罪嫌疑人?查下去也没有结果?你以为你是谁呢。”破案王对林歌的话是非常非常的不满意啊!
林歌回头瞅了他一眼,仍然没有理会他。他真的是懒得和他去计较。
“少说两句。谦虚一点!”陈巍瞪了一眼道,这才让破案王消停下去,可是这破案王心里憋着一口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