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让他哥知道了,还不得144只活牡蛎伺候。
不对——
到时候就不是生吞牡蛎那么简单!
剥了他的皮都有可能。
思及,他不由打了一个哆嗦,哭丧着脸,“嫂子,您千万要相信,我对您的敬爱之情,简直犹如那滔滔江水一般绵绵不绝……”
方漪澜木着脸,听着他一长窜崇拜、景仰、尊敬、爱重的话——
半晌之后,终于忍不住打断他的话,“你想说什么,就直说吧!”
这样拐弯抹角,她真的听不懂。
御墨琰几乎连滚带爬地滚到她的身边,又是捶腿,又是捏肩,“所以嫂子……今日这事儿,咱就不告诉我哥了吧,他工作忙碌,日理万机,几乎住在公司,你知道他有多变态吗?有一次他连续工作五天五夜,连他手下的员工都顶不住……”
叭啦叭啦,一堆话就又冒出来了。
这个闲着没事天天往医院里跑的男人又是谁?
工作忙碌,日理万机,住在公司,她没看到!
只看到他是如何压榨员工的劳动力。
她问,“你想让我瞒着你哥?”
御墨琰点头如蒜捣,“我哥工作那么忙,那么辛苦,这点小事就不用拿到他跟前烦他吧!”
说了半天,这才是重点!
方漪澜的目光看向门口,一脸为难,外加同情,“可是,你哥他已经知道了。”
御景宸就站在门边,高大的体魄,有一种不容忽视的气场,静穆的姿态,气度迷人。
所以,他来的第一时间,她就已经发现了他。
“啥?”
御墨琰一脸懵,有些反应不过来。
倒是许思琪,木着脑袋朝门外望去,身子不由得一僵——
门口站的人,银灰色的衬衫,光芒熠熠,简直就像西方神话里,携带神光,威严神武的神明。
不是king又是谁?
“你们聊得很高兴啊!”
御景宸华丽的声弦,淡淡地扬起,抑扬顿挫的声调,是无法形容的魅力。
御墨琰一个激凌清醒过来,陡然间回头——
果然,他家变态老哥,已经走进了病房里,通身的气派,任谁见了,都得哆嗦。
方漪澜颇含意味的在许思琪和御墨琰二人之间一个来回,“准确来说,是他们聊得很高兴。”
御景宸薄唇淡淡一勾。
御墨琰哆嗦得更厉害了,不由分说就滚到他哥身边,“哥……我真没对嫂子耍流氓,不都说长嫂如母吗?我就是再混,也不敢对嫂子不敬啊……”
一番情深意切的话,连许思琪都不禁感动了,不停的点头。
御景宸的灰眸淡淡滑过他敞露的衬衫,打断他的话,“把衣服扣好!”
御墨琰彻底傻了——
他怎么就忘记了,要先消灭证据啊!
许思琪已经被这家伙给蠢哭了。
方漪澜则一脸同情,外加怜悯地看着他,“这胸肌挺有料的,就是不知道抗不抗打。”
感受到落在身上的目光越来越不善,御墨琰双腿一软,险些给跪了。
呜呜——
嫂子,您能别给我拉仇恨吗?这话分明就是在捅马蜂窝!
御景宸的灰眸淡淡地滑过他的胸,定定的看了五秒,之后才道,“一身健身房锻练出来的肌肉,徒有其表,从明天起让雷斯给你特训一个月。”
御墨琰一听到这话,一颗心哇凉哇凉的,“哥……我宁愿生吞牡蛎。”
让雷斯特训一个月。
他深深地怀疑,自己到时候还有没有命在。
雷斯是他哥这个大变态,带出来的小变态。
御景宸出乎意料的好说话,“可以!”
御墨琰心中一喜,与其承受一个月非人般的折磨,他还不如一次性生吞40只牡蛎,长痛不如短痛呢。
然而,下一秒他就笑不出来了。
“连吃一个月的牡蛎。”
“每天144只!”
御墨琰双腿一软,悲愤道,“我还是去找雷斯……”
一个月30天,一天144只牡蛎,算起来他一个月就要吃4320只牡蛎,想想都觉得生无可恋。
反正都是一个死。
他还不如挑一个痛快一点的死法。
方漪澜看着他凄凉的背影,有一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悲壮,不禁开始同情起他来。
许思琪听着他们兄弟的对话,不由打起哆嗦。
别人家的兄弟,都是相亲相爱。
他们这对兄弟,其实是相爱相杀吧!
病房里彻底安静下来。
方漪澜深吸一口气,“你来的正好,我想和你谈谈关于方家的那块地。”
她手里掌握着巨大的筹码,所以必须要在双方的合作过程当中,争取利益最大化。
“不急!”
御景宸变了一个小魔术,一束白色的唐菖蒲出现在他的手中。
亭亭玉立的茎杆,优美韵雅的姿态,纯洁无瑕的花朵,一下子就吸引了方漪澜的目光。
御景宸似乎很喜欢送她唐菖蒲,住院的这几天,病房里每天都会换上不同颜色,不同品种的唐菖蒲。
总令她想到,唐菖蒲韵雅与含蓄的花语——
用心爱,坚定爱,执着守护,不离不弃!
“你不喜欢?”
御景宸微微蹙眉,按照电视剧里的发展情节,她不是应该先夸赞他很厉害,表示这束花很美丽,她很喜欢,表达自己很感动吗?
方漪澜缓缓回过神来,“其实,唐菖蒲是我妈妈最喜爱的花朵。”
御景宸将手中白色的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