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口,洛秀早等的不耐烦了,要是齐歌再不出来,他都要找人撬锁了。
就在他眼底的暴躁越积越深,忍不住要踹门的时候,大门忽然从里边拉开,洛秀冷冷的抬眸,当看到站在门口的那道瘦长身影时,震惊的瞪大了双眼。
上位多年,他早已养成了喜怒不形于色的性子,此刻如此失态可知入目的人带给他的震撼有多深。
记得上一次见到齐歌还是在云南,虽说那时他受了重伤,但依旧挺拔俊朗,铁骨峥嵘,以洛秀挑剔的眼光来说,也不得不承认齐歌是个非常优秀的人,容貌、气质、能力都是一等一的,也怪不得京都各家的名媛都心系与他,他自是有那个资本的。
更何况,能让宋锦心心念念的男人,能和自己争夺同一个女人的人,能差到哪儿去,可以说齐歌是个可以和他平分秋色的男人,也是最让他咬牙切齿的地方。
可是才短短十几天的时间,那个骄矜风华的男人已经变成面前这副样子,让他如何不惊讶。
瘦骨嶙峋,衣服穿在身上空荡荡的,就跟撑衣服的竹竿似的,颇有几分心惊肉跳的恐怖,那张脸也迅速消瘦下来,颧骨高凸,轮廓分明,脸色苍白的过分,要不是那双漆黑眼珠未埋没他的风采,就真像个死人了,浑身透着一股阴沉消寂的暮气。
虽然早有心里准备,可哪儿来亲眼所见带来的震撼来的深刻。
不过帅哥无论什么时候都是帅哥,都这副样子了,瞧着更是别有一番风骨,越发显得眉目清秀隽永,气质干净纯粹,与他记忆中的齐歌截然不同。
两人目光相对,气氛瞬间一触即发,都说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情敌相见也毫不逊色,两人因宋锦早生芥蒂,又有之前那一次大打出手,这一眼可以说是两个男人的较量。
齐歌虽说瞧着虚弱苍白的厉害,但他在军营多年也不是白磨练的,只是一个眼神已足够和洛秀抗衡,只是很快他就收回了视线,淡漠的侧身让开。
“进来吧。”他的声音亦是嘶哑暗沉的厉害,带着一丝诡异的凉气。
洛秀亦收回视线,迈步踏进了门槛,目光落在鞋柜上一双淡紫色的居家拖鞋,目光一凝,那是小锦的拖鞋,洛秀脑子里瞬间脑补了很多画面,把心底的狂躁深深压下,冷哼了一声朝客厅走去。
一边走一边打量着四周,企图找出宋锦生活过的痕迹,越看脸色越黑,心想自己干嘛给自己找气受,收回目光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看起来潇洒不羁,斜着目光看了眼慢悠悠走过来的齐歌,心底说不清什么滋味。
按他的性格不幸灾乐祸雪上加霜就不错了,但他发现自己竟然同情对方,呵呵,洛秀你够了,同情他的功夫不如怎么想想挽回小锦的心。
齐歌在对面的沙发上坐下,即使虚弱至此,背脊依旧挺的笔直,让人丝毫不敢小瞧他,看了眼对面的男子,齐歌抿唇道:“你即使不来,我也会找你的。”
洛秀挑了挑眉,笑道:“如今我先找上门来了,倒是省了你的功夫。”他最近一直有派人留意宋锦和齐歌的动静,他不敢贸贸然找上宋锦,只能等齐歌落单的时候来找他,今天早上属下来报宋锦一大早就和孟祁出了门,他一面派人盯着两人,一面赶紧来这儿找齐歌。
这样瞧着他倒有些紧巴了,就跟迫不及待想要看齐歌的狼狈样似的,想到这里洛秀赶忙端坐好身子,这番动作他做来流畅自然,又行云流水,再配上那张天怒人怨的脸,赏心悦目的很。
齐歌瞳孔骤然紧缩,放在膝上的手不自觉握紧。
这样的洛秀,才配得上小锦吧。
掩饰去眸底的黯然,齐歌淡声道:“客套话就不多说了,我知道你也不爱听,现如今我的情况想必你也了解了,再想要信誓旦旦的给小锦幸福,也只是奢望了。”
抬眸看了眼洛秀,见对方一脸认真的听着,压下心底的痛,齐歌突然冷厉道:“爱情里没有先来后到,虽然是你先遇上小锦,甚至给了她孩子,但你不懂得珍惜,把她弄丢了,她是我真心爱慕的女子,我不想说我有多爱她,什么样的词语此刻都显得苍白,我只怨老天给我开了个大玩笑,让我遇上了她,却没有给我厮守的时间,现在再想来当初和你的承诺也不过是个笑话。”
洛秀静静听着,心底说不上什么滋味,以前他嫉妒齐歌嫉妒的要发疯,现在想来,自己实则幼稚的可笑,和齐歌相比,他对宋锦的那点爱就显得有几分讽刺了。
当然,这只是他内心的想法,不是说他来的深,而是在齐歌这种干净纯粹的爱面前,他就显得有几分卑劣了。
不过洛秀是绝对不会承认的,他看上的人,绝对不会放手,这种想法也只是在脑海里一闪而过,很快就被他抛之脑后。
齐歌身子虚的厉害,说了这么一大段话整个人累的不行,额头上冷汗沁出,唇色也越加乌紫,深深的呼吸一番,齐歌目光紧盯着洛秀:“虽然很不甘心,但这是我此刻最真实的请求,我不在了,请你照顾小锦。”
洛秀冷嗤一声,他的骄傲让他放不下自尊和齐歌虚与尾蛇,“爷的女人自有爷疼,用不着你的请求。”
齐歌现在没工夫和他计较这些口舌之争,已经没什么意义了,他虚弱的笑了笑,目光望向虚空,好似他喜爱的姑娘就站在那里。
“她是个很没有安全感的人,看着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