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秀晶忽然觉得爸爸妈妈说的很对,晚上就应该呆在家里吃西瓜看电视,为什么要跑到这种荒郊野外吃夜宵?
真的很容易出事故。
我这么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要是出点事,誰负责人?
于是郑秀晶望向了季明辙,她心想自然是这个男人负责才对,只是季明辙把她的头盔戴在了她的脑袋上,然后让她闭上眼睛。
郑秀晶很乖的照做了。
她听见那些让人害怕的声音,便又紧紧的把耳朵也给捂上。
那群挥舞着棒球棍和西瓜刀的人已经近在咫尺,季明辙拿起另外一个头盔迎了上去。
打架讲究的是快准狠。
说的复杂些就是拳头要比别人更快的打在他们身上,并且打对地方,最后要在对的地方打的他们很疼。
季家书香门第,世代为官,可季行履不是书呆子。
他具备一个权谋家应该具备的所有条件,几十年风雨,毫发无损自然有其中的道理。
当年他远走各国出任大使时,便有一位武官随行保护,据说这是当年中央给予季行履的特大保护措施。
既然是特大保护措施,就说明那位武官真的很厉害。
既能随身配枪,又能拳打五湖四海。
年岁渐长之后那位武官便留在了季家,季明辙离开自己的那栋红房子开始和季行履一起生活之后,那位武官就开始对季明辙进行耳濡目染。
那时候季明辙已经过了打熬根骨最好的年纪,所以终身都不可能达到那位武官的层次。
但季明辙聪明,学东西很快。
他记得住那些磅礴复杂的穴位,也能很准确的打在上面。
这就解决了很大的麻烦。
所以那些年里,季明辙只在学一件事。
那就是如何打的快,打的痛。
原本坐在桌上的那几位心急的汉子早已经拿着板凳和那群不速之客干了起来,但所谓一拳难敌四手,板凳不及棒球棍,很快所有人便被打趴在了地上。
看得出来那群人下的是死手,倒在地上的人各个浑身血污,不堪入目。
然后几乎毫无损失的不速之客们望向了季明辙。
随即便冲了过来。
季明辙把头盔紧紧握着,心想现在的坏蛋们怎么还跟以前一样没什么道理可讲,你让我解释一下我和那群人之间毫无关系,不就什么事情都没有了?
身后就是郑秀晶,没办法退。
于是季明辙又上前了一步。
一根棒球棍就这么出现在了眼前,季明辙看见了最前面那人狰狞的面孔,还能听见他嘴里的粗言秽语。
于是头盔直直的打在了那人的门面上。
地上散落着两三粒沾着血的牙齿,棒球棍掉在了季明辙的左手,那人直直的倒在地上在也没有道理能够爬起来。
这些简单直接的动作就发生在一瞬间,然后那群人微微愣了一下,望了眼倒在地上的同伴,再看看毫发无损的季明辙,便再次咬了咬牙,冲了过去。
虽勇气可嘉,奈何却都乌合之众。
这是当年季行履当年在西南大省执政时,面对糟烂的大环境随口说的一句话,季明辙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
这世上绝大多数叫得起劲,做的卖力的,大都是这类人物。
他们蠢,他们笨,但他们无所畏惧。
于是他们继续向季明辙发起冲锋。
事实证明棒球棍要比头盔好用许多,一棒子一个人也不是只存在纸面上的知识。
确实可以实施的。
一直默默等待着厄运来袭的郑秀晶等了很久,直到有些不耐烦之后便悄悄睁开了眼睛,透过手指缝隙看向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
出名要乘早,泡妞留下好印象也要尽快才最好。
于是郑秀晶看见了她着短短十几年的人生之中最劲爆最让人血脉膨胀的画面。
跟电影里绚烂的动作技巧不能比,可棍棍到肉的那种闷响可以让郑秀晶浑身泛起鸡皮疙瘩,季明辙又把那顶头盔戴在了头上,然后继续挥棒子揍人。
那群人没了早些时候的凶悍,他们冒着冷汗,却依然做着徒劳无功。
任何攻击没有作用,只能乖乖挨揍。
“哇塞.........”郑秀晶完全放下了双手,怔怔的扶了扶有些歪掉的头盔,张着嘴巴感慨道,“酷!”
一个倒下,第二个自然也会倒下。
只要来的不是千军万马,自然有全部倒下的时候。
季明辙微微喘着粗气,看着地上躺着的一片人,确认没有漏网之鱼会跳起来忽然给自己一刀之后,便丢掉了棒球棍,转身走到一人身前,用脚踹了踹之后说道:“没死就起来。”
那人动了一下,然后痛苦的捂着肚子爬了起来,那里鲜血淋漓看起来很是恐怖,但都是皮外伤,有些尴尬的望了眼季明辙,又看了看满地哀嚎的人,那人感激的看了季明辙一眼,开口道:“多谢兄弟出手相救,兄弟混哪儿的,面生的很啊。”
“我帮了你一个大忙对吧?”不理睬那人的自来熟,季明辙微笑着说道,“那是不是得有报酬?”
那人一愣,随即猛地点头:“那是自然,那是自然,多少钱你开个口......我杜启堂绝对双手奉上。”
季明辙没说话,自顾自的伸手到杜启堂的口袋里,掏出了那卷褶皱的纸钞摆在了桌上,然后便冲躲在摊位后面的老板喊了一声。
“大叔,结账。”
警笛凄厉的由远至近,这么大的动静,路过的人想来早就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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