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跟古代人讲法律,最直接有效的手段,就是把法律刻在一块大石块上,然后让所有人能看到,欠钱还钱,欠命偿命,简单粗暴,直接有效。
效仿两千多年前古巴比伦的《汉谟拉比法典》,姜胤也把《新宋律》的主文献刻在了一块大石柱上,然后立在了沧州广场的正中央。
《汉谟拉比法典》是中东地区的古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颁布的法律汇编,是最具代表性的楔形文字法典,也是世界史上最早的一部较为完整并且完整保存下来的成文法典。
《汉谟拉比法典》原文刻在一段高2.25米,上周长1.65米,底部周长1.90米的黑色玄武岩石柱上,故又名“石柱法”。
石柱上端是汉谟拉比王站在太阳和正义之神沙马什面前接受象征王权的权标的浮雕,以象征君权神授,王权不可侵犯;下端是用阿卡德楔形文字刻写的法典铭文,共3500行、282条。
整部法典由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序言和结语约占全部篇幅的五分之一,语言丰富,词藻华丽,充满神化、美化汉谟拉比的言辞,是一篇对国王的赞美诗。正文包括282条法律,对刑事、民事、贸易、婚姻、继承、审判等制度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对于这个充满契约意味的公布法律方式,姜胤很欣赏这种颁布法律的风格。
法律,乃是一个国家底线的体现,更是一个每一位公民都需要详细了解并熟知的基本知识。
但是在后世,法律仍没有得到很好的普及,在更多教育水平较低的地区,不懂法所导致的的恶性事件,愚昧事件频频发生,而国家似乎也并没有注重法律的普及工作,甚至在建国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研究法律,谈及法律仍是一小撮人的专利。
随着改革发放之后,政府才渐渐加强与宣传普法工作,整个社会环境才有了较大的稳定程度。
了解过这些历史的姜胤,对于属于自己新宋国度的法律建设自然很放在心上。
他希望的是,在他所统治的范围内,每一位公民都能了解并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基本权益,遵守规矩的人能得到更多的好处,而不守规矩的人则将会被关进监狱。
因此,一块高四米,上周长两米,底部周长三米刻满了《新宋律》的石柱就被立在了沧州广场的正中央。
天下人,人人皆可观看这个石柱,人人都可知晓新宋国的法律。
《新宋律》囊括了几乎全部的法律方面,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四个大类全都做了详尽的规范,同时还对一些倡导社会道德的行为提出表扬。
这块石头立在这里,第一天,就引来了无数士子的观看。
《新大宋日报》第五期也是紧随其后,跟着出了一个法律专栏,顺便传达了一下皇帝陛下的要求,每一位新宋国的官员都需要能将《新宋律》的大致律法条文背下来,今年一年的时间留给官员们背诵朗读。
明年的年初,皇帝陛下将会从地方随机抽取五十名官员,进京述职,一旦发现对《新宋律》了解的不多,浑水摸鱼的,将辞去此人官员职务,所在地方的下级部门也要全部检查,一旦发现不了解《新宋律》的官员,也全都是立即辞退。
这一下也是使得新宋国的许多官员叫苦不迭,平白无故的多了一项严酷的工作任务,说高兴那肯定是假的,但是皇帝的话已经说出口,作为九五之尊,那定是金口玉言,也是万万不能更改的,因此,官员们也只能改变自己,强迫去背记《新宋律》的种种法律条文。
还别说,宋人的官员做很多事都不行,但是官员背书这一条的实力,却是相当了得的,姜胤看到王嗣宗每天拿着那本《新宋律》在背,仅仅用了半个月不到,他居然可以明确地说出哪一章哪一条究竟是什么法律。
普法工作已经落实下去了,姜胤争取的第一步是士子阶级和官员阶级,让他们先懂法,然后再由他们向整个社会传播《新宋律》,最终让他们整体的适应一个新法律所建设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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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口普查登记接近尾声,新宋国的国民统计也结束了,地主占了百分之二不到的人口,然后是士子,大约是百分之四左右,然后有百分之七十七的都是农民,还有百分之十七是奴隶。
这些奴隶什么人种都有,也有宋人,也有倭国人、高丽人,甚至连乌漆墨黑的昆仑奴都有,他们大多都是因为身上没有钱,被掳掠或被贩卖至此。
为了维护新宋国《新宋律》的第一条“人人生而平等。”姜胤便出资,将所有奴隶赎买了回来,而后,开设了一个采石场,把这些奴隶全部安排进入了采石场上班。
这世上当然没有绝对的平等,这一点姜胤也是完全知晓的,所谓平等,不过是强者因为道德而规定给弱者的一块遮羞布。
一旦强者没有了道德,那么对于弱者来说,这世上就再也没有了什么平等之说。
不过如果当这样的事情越来越多的发生,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就离灭亡也不遥远了。
姜胤对于新宋国做的每一个决定,都需要衡量好一个度,一个控制好一个国家的度,既不能控制的太紧,也不能控制的太松。
现在他已经贵为天子,而且是那种可以独揽大权的专政天子,在这个唯皇命至上的时代,他手握着现代武器的兵权,脚踏着现代物资的阶梯,没有任何人有能力阻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