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少爷,丁文乐回来了。”
林清音听到这句话,下意识的就想笑。
没想到他还敢回来。林清音的脸上挂起了轻蔑的笑容。
其实大多数时候,林清音都是骄傲的,他的家室、样貌、学识都是顶好的。他从小就站在普通人一辈子达不到的高度接受着一切。而在那个普通人无法匹及的世界里,他又是其中顶尖的存在。别人骄傲自负目中无人是狂妄自大,而他林清音生来似乎就是该骄傲的。
他的骄傲自负至今只为一个人卸下。
按理说,丁文乐这种普通的小市民是完完全全入不了林清音眼的。即使是接触过,也不会在林清音的世界留下任何痕迹。
丁文乐胆小木讷混身冒着一身的土气儿。因为长期的营养不良,长得瘦弱矮小,鼻梁上挂着一副大框眼镜,永远瑟缩在自己的角落里,成日里慌慌张张,挂着谦卑的笑容,不敢往外踏出一步。
如果不是陆覃太过在意丁文乐,放了太多的心思在他的身上,林清音也不会发现丁文乐,也不会发现这个世界里居然还有丁文乐这种人。这种人活的混混沌沌唯唯诺诺,没有计划没有目标不知道为自己打算。这一切在林清音看来,就像是一个笑话。
可在陆覃的眼里,他林清音就比不上这个笑话。
陆覃的爸死的早,他爸一死,他妈就把他丢去了孤儿院,改了嫁。丁文乐他爸和陆覃他爸是战友,当年在部队里就数他两关系最好,说好的可以穿同一条裤子这都不是吹的。就找到孤儿院里,把陆覃给领了回来。
丁父当年出任务的时候伤了腿,退役了之后找不到一份正经工作,接的杂活有一天没一天的,就着国家发的一些补贴,家里也是穷得叮当作响。但从过军的人天生都有一番傲骨。硬是把陆覃接了回来,把陆覃看得跟亲儿子一样重。但凡有好吃的好喝的好用的,他必然先塞给陆覃用。
丁母是本本分分的农村女人,丁文乐的性子就像了她,唯唯诺诺的。丁母虽然心生不满,但是对着一向硬气的丈夫,也吱唔不出半个字。当时的陆覃年幼,也不大清楚自己用的穿的,是整个丁家独一份的最好的。
陆覃和丁文乐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感情自然同别人不一般。加上陆覃后来懂事了,对抢了丁文乐父爱的这件事,总有一股亏欠于丁文乐的意思。所以陆覃一直都特别照顾丁文乐。
陆覃和林清音刚认识当着纯洁好朋友的时候,陆覃这样子和林清音说过:“小时候觉得亏欠于他,就想着多照顾他一点,能补回一点是一点。一直到现在,已经变成了习惯,我一看着他,就想照顾他。”
当时的林清音看着陆覃一脸迷茫的描述着,翻了个白眼,心里念道,这傻比,蠢得可以,连自己喜欢上人家了都不知道。
后来弄明白自己喜欢上了陆覃的林清音幡然醒悟,原来自己才是最大的那一个傻比。
在林清音的正式表白之前,陆覃可能还不知道,这世界上居然还有男人喜欢上男人这种事情。所以他也摸不清自己对丁文乐的情感。没有林清音的出现,他或许就这样子毕业、工作,到合适的年龄找一个合适的姑娘娶了,就这样子安稳而平淡的过完一生。他也许一辈子接触不到这个世界的另外一面。一个男人能够喜欢上男人的世界。
林清音清楚的认识到自己喜欢上陆覃后,便开始步步算计。他知道这一切对陆覃来说是一个全新的世界。他蛰伏在草丛里,死死的盯着外面大道上的陆覃,盘算着如何把他拖入自己所在的这一片草丛里。
他开始接近陆覃,接近陆覃的生活,慢慢渗透进他的生活圈子。
有的人是天生的宠儿,说的就是陆覃这种人。
即使是贫穷与困苦也折不了他的半点光芒,他的气质反而因为这些艰辛而被打磨得更加坚毅成熟。
有那么一些人的魅力,不需要靠后天的培养与打造,他天生就拥有吸引人的目光,他站在你面前,不卑不亢,人人生而平等,这是林清音第一次觉得这句话是可信的。
林清音见过的世面多,见过的人也多,他还从来没有看见过一个像陆覃这样子的人,不经打磨,不发一言,站在那儿就引人注目,气质浑然天成。
他那时刚好在自家的公司里实习,碰上了同样在自己家公司实习的陆覃。一个好的商人都有伯乐之才,林清音看人的眼神也毒,一看就知道陆覃这人不简单。他利用自己的权势,把自己分到陆覃一组,和他一起处理一个旅游项目。一开始是纯粹的挖掘人才,借处理同一个项目的情谊,今后好把人留在自家公司。后来的日夜相处,越是接触,越是沉沦。
陆覃和林清音都是h大管理系的学生,陆覃高林清音一届,名副其实是林清音的直系学长。林清音生于商贾世家,林父不说在整个h市,那在整个z国也是商场上头一号的人物。林清音虽然不愿意过早的接手自家的公司,但架不住耳濡目染,林清音在管理的造诣上远高于同校的其他人。林清音除了上课,基本不参加学校别的活动,对自己班上的人面目都记不大清。
这次暑期实习碰上了陆覃,才知道自己院系里原来有着这等的人才,自己竟是毫不知情。好在没有错过。
暑期和陆覃短暂的接触了之后,陆覃和林清音便建立起了深刻的革命友谊。加之两个人同校同专业,两人平日里看书吃饭也都在一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