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道,“你赶快滚吧!别碍着我的事了!”
万宝宝一踩油门,保时捷发出了狂野的吼叫声,朝前窜了出去。
叶诗情也跑得不见踪影了。
吗的,我心里说不出到底是欢喜还是难受,或者是两者兼而有之。但是有一点是我非常高兴的,那就是王玲玲并不是我想想的那样。她还是我的。
公交车终于来了,我上了车,也懒得去管叶诗情的事儿了。我和她,其实一直都是她一厢情愿的。我根本就没有对她动过心。或者是,我一直都因为爱着王玲玲,根本就忽略了她的好。
其实不论是男人或是女人,都是一样的,只要你真正的爱上了一个人,就不会对身边的任何一个人再动心。哪怕一丁点儿的想法也不会有。
回到住处,已经是下午两点过钟了。
我躺在床上,想着今天早上的事情。
吗的,那个公孙才,还有那个孤雁,不,准确的说,我应该叫她刘艳梅。当时他们都带着面具,我并没有真正的看到她们的脸。我觉得有些对不住公孙才,更对不住刘艳梅。
本来,我当时一冲动,差点儿就给她做了帮手的,但是最终我因为想到了王玲玲可能会在现场,那可是当着她的面打我自己的脸啊。
要是她知道我是个同性恋,那还怎么收场?
这不是故意给我自己抹黑吗?
但是刘艳梅,这个奔放的女人,似乎有一种忧伤的气质,但是也有一种一般女人所没有的决断和勇气。从当时利用时机的手段就可以看出来。绝对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不过,她的那种敢作敢为,我还真的有点儿欣赏。似乎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我摸出手机打开,开始上网。在qq里面将孤雁搜了出来。
吗的,竟然是一大片。
我找了一下,找到了一个江海的。这刘艳梅不就是江海的吗?
我点击加了好友,弹出了一个对话框,对方需要验证,请您回答问题。
我想了一下,将我的qq名填了上去。
浮萍!
孤雁对浮萍,那可是同是天涯沦落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