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乡绅,原时空的精英对其极尽赞美之辞,但实际情况是,乡绅也即地主,极少数人占有了极大多数土地等生产资料,虽然他们大多数都是通过买卖“合法”地拥有土地的,但事实上也否认不了因为他们的存在导致了东国农村人多地少矛盾的激化,各地的起义风潮、抢米风潮等,无不与土豪劣绅的欺行霸市、吃相难看有关。
岳山不是不喜欢乡绅,而是不喜欢他们所代表的落后的生产关系。假如某个大地主,譬如原时空巴蜀那个上万亩土地的大地主,不是使用长工与佃户耕种,而是使用机器耕种的话,岳山有可能会亲自去视察,给这样的新派乡绅站牌。
只是,岳山也深知,要想实现这种美好的生产模式,其前提就是要给佃户与长工解决出路,或者将其全部城市化,否则,只会激发更多的社会矛盾。
1914年春节后不久,由皖省发展研究会三易其稿的《东南土地(暂行)条例》,再次摆到了岳山的案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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