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五岁之前还蛮聪明伶俐,懂得怎样惹人欢喜了。
邻居二大妈是个小脚老太婆,生了四个丫头片儿,没一个带把儿的。
我娘说,她经常拨弄我那小东西,逗我说,毛儿快长大,长大来我家做小女婿。大多时候,只要我呲出小牙一笑,她就不再摸了。但有一回,那老太婆中了邪一样,拨了拨浪鼓似的没完没了,弄得小东西毛愣愣的,还撒了一脬尿,淋得老太婆满手都是。
二大妈老闺女叫红心,早我先出世半年,人没啥模样儿,其娇态还鲜活蹦跳。那段短暂快乐日子里,她常拉着我的小手,一块过家家玩,做饭、洗碗、放被子、睡大觉。只是我的角色有一点复杂,有时是她丈夫,有时是她爸爸,最不济时也是她的儿子。
就在这年秋天,我的好日子戛然而止。
我模模糊糊记得,那是风雨交加的夜晚。
一个地在转、天在旋、我在高速飞翔的梦中,被一阵剧烈昏眩惊醒了。我惊悚身子,发出几声惊恐的尖叫。被我叫声惊醒的我娘,伸手打开电灯。她说,就在灯亮起一刹那,可把她吓坏了。只见我面色土灰,嘴唇青紫,身子不停地抽搐,跟个半死人差不多。
睡炕头的我爹也醒了,他扫我一眼,吆喝起我大哥。
奔医院的路上,我脑子还是清醒的。
在我印象中,雨太大了,天漏了一样,倾泻如瓢泼。
伴着雨水,夹杂“噢”“噢”叫的狂风,从我头顶隆隆掠过。
暴风骤雨之中,我大哥撑着一把晃动的伞,走在前面带路。我颤抖着身子,紧紧龟缩我爹怀里。透过雨衣前襟的缝隙,一盏盏忽明忽暗的路灯,像鬼似的眼睛在闪烁。当无数只鬼眼一齐闪烁时,我“嗷”地一声,眼前一片漆黑,只觉心脏从胸腔中窜了出来……
老话说,病来如山倒,祛病如抽丝。
直到第二年春天,我的臭皮囊才算复原,能下炕满地跑了。
那段时间,也是我人生狼狈不堪的时候。每天早晨,我扒开眼睛,脸不洗,饭不吃,嘴角流淌一溜儿涎水,便不管不顾,趿拉两只鞋,迈着踉跄的脚步往大院跑。待跑个三、五圈后,我就会站在大院中央那棵老槐树下,仰起小脑瓜,直盯盯望着树梢上面。
我娘说,俺不知道树上长啥好吃的东西。
我嘿嘿一笑,有啥好东西,看树上的花呗!
我没撒谎,就是为了看那一串串耀眼的槐树花。
那时我有个梦想,想摘下几朵花,别在红心那小臊丫头儿脑瓜上。
我娘哪知道我的心思,她说,看就看呗,左六也不能把大树看进眼睛里,谁知道我刚转身去干活,你就开始耍羊角风了,围绕着那棵老槐树疯跑,一圈接一圈,一会儿把自己给跑蒙了,等我急忙赶过去的时候,你早撞在树干上,磕得头破血流。
我又嘿嘿一笑。
但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因为我很清楚,撞大树绝不是我转晕了头。
至今我还清晰记得,我和大树亲嘴贴脸的几回中,发生时间大多在中午或黄昏,黄昏时候略多占一、二次。我不傻,只有中午或黄昏,才是院子里人最多最集中的时刻。不过,就撞大树本身而言,没有一点技巧可供渲染,只要双眼一闭,勇敢地撞上去就行。
千万别忘了,在脑瓜壳接触树干一刹那,要尖叫一声。
那叫声愈高愈凄厉愈好,只有这样,才会把所有人吸引过来。
想一想真怪,每当我趴在大地上,眯着眼缝,窥觎那一张张俯视着我的脸,一股莫名其妙的强烈快感就会向我袭来,使我冲动,使我兴奋,使我快活。我明显感觉到,在人们一声声感慨和叹息之中,使我强烈意识到自己还依然幸福地存在着。
生活总与人的愿望相反,幸福总是稍瞬而逝。
很快我就发现,人们对我的“表演”失去了兴趣。
我不死心,依然乐此不疲。尽管我的撞击一次比一次更猛烈,皮肉的痛楚也一回比一回更难忍,那尖叫一声高过一声,一声比一声更瘆人,但前来的人却一日少于一日。起先还有几个人跑过来看看,后来剩下二、三人也只会短叹一声,然后摇摇头便走开了。
最让我伤心的是,要我做小女婿的二大妈也避而远之。
我记得二大妈离开前,她还说了一句:“这孩子真的傻啦!”
这句话我记住了一辈子,因为我第一次知道自己是一个“傻子”。
从那以后,我成了一堆臭不可闻的狗屎,从我身边过往的人无不掩面。
我想,如果自己行为还算做一次炒作,那么我就是国人“炒作”的鼻祖,只不过我那时的炒作失败了。我满心以为,自己精心创造的节目能够演得轰轰烈烈、震撼人心,结果非但没有功名垂成,后来却又一次惹火烧身,再度遭人侮辱和谩骂。关注官方qq公众号“ (id:love),抢鲜阅读,最新资讯随时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