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鄙人鲁晗
我觉得人生的际遇是个十分奇妙的东西。
想当年,我就是一个大人物的一根小手指就能把我折磨的死去活来的小人物,每天夹着尾巴混迹江湖。到如今,我也没能凭借踩了某一坨狗屎的运气在金子堆里闪闪发亮。所以,身为小人物的我至今也只是个怀揣着一张身份证在d城摸爬滚打的小喽啰。
当然,以上不是际遇。
于我来说,所谓际遇,就是在你与一傻x吵架到将与其同化,气得正不辨是非,自以为门铃响起就是傻x回来道歉,而你牛叉哄哄地打开门,气壮山河的吼出“滚”后才发觉你想破口大骂的与站在门口的根本就不是一个人。各位看官不妨将以上步骤认真做一遍,除了十分解气之外我还要恭喜你,终于晋升为一个合格的傻x了。
而我,就是那个刚刚荣幸晋升的傻x。
站在门口依旧呈敲门状的不是傻x江南,而是一位风神俊秀的美男。
上天待我不薄啊!
我窃喜三秒,但当美男的名字顺利的浮现在我的脑海中后,几近死机的大脑在还没有对常年不运动的肢体发出正确指令,我就十分迅捷的“咣当”一声关上门。
啊!!余光瞥向玻璃镜,打量着自己和包租婆无甚差别的打扮,以及嘴角残存的疑似牙膏沫的奶油痕,我一口银牙险些就魂归垃圾桶,为什么我就不能秦羽墨附身,六秒迅速换装成美女呢?
在怨天恨地自己不是紫霞仙子时,有规律的敲门声使我猛然想起自家门口还站着一位金光灿烂的大人物又忙不迭的开门。确认自己在面对眼前这位笑得如沐春风的脸没有流鼻血淌口水后,我点头哈腰的为他打扇子,狗腿指数令所有草根阶层汗颜我却毫不在意,正准备用自诩甜美的嗓音问他找谁时,他已笑着问:“包租婆?”
一句话瞬间就将我秒杀,我的眼光何时犀利到能和他对自己的形象有同样的感触。虽说我确实是房东,可这一问我便也了解他并不是来找我的。忧伤的小火苗蹭蹭上窜,我努力的压制自己的脾气垂头丧气的道:“鄙人鲁晗,这里的房东。”
(2)要不奴家从了你
美男成了我的新室友,他叫杜季宇,我知道他。可惜他不知道我,所以他解决我的经济来源以及对美色的垂涎问题与我认识他十一年没有任何关系,这纯粹取决于我独特的个人魅力。
那天我将季宇请进门后望着一地的狼藉才后知后觉的想起,这个近百平的房子里在不足五分钟前发生了一场不亚于白蚁过境、强盗来袭的暴力事件,使得以三原色不规则泼洒在空间里的装修风格凸显的更加凌乱抽象。
我讪讪地笑,摆着手道:“见谅见谅,行为艺术。”
季宇优雅的俯身拾起一包已经拆封的小翅膀,挑眉道:“行为艺术?”
因他挑眉时眼中一汪清浅的笑意,我羞愧的无地自容,自动化身为堪与贤妻良母相匹敌的保姆房东来挽回形象,三餐、公共卫生等家务齐揽。一个月后,我满意地看着季宇神情郁闷的走下电子秤,义正言辞的拒绝我的美食邀请。
彼时的我正捧着油炸冰淇淋笑得欢畅,道:“哎呦,大男人胖点有什么啊,这样子女生抱来既有手感又有安全感,小情侣要是都瘦麻杆似的多没趣儿,我这是为你女朋友谋福利!啊,我是多么善良的好姑娘啊!”
季宇的表情立刻生动起来,似笑非笑的跪坐在客厅软垫上的他妩媚的向我招招手,道:“来,和本公子谈谈心。”
我被他这似喜还嗔得表情惊得腿软,扑通跪地,差点就要高呼“大人饶命”。
季宇瞧着我这没骨气的模样,风情万种的一笑,道:“我们有仇?”
我色迷迷地看着他,半晌后发觉他神色怪异,立即正襟危坐道:“然也!”
“哦?”
“仇美。”我猥琐的笑:“我对比我美的事物都怀有一种得不到就毁掉的正常的仇美嫉妒心。”
季宇叹息着摇头,颇有诀别人世的味道。我以为他会嘲讽着说些“那这个世界岂不是除了阿猫阿狗都会被你毁得差不多,也没有谁愿意被你得到“之类的话。不料我的脑回路显然和他不在一个层次,他居然在缓缓的解开衬衫的纽扣。
一颗,两颗……我数着纽扣,眼神愈发惊恐,他不会是想揍我吧!
他温驯地道:“命是父母给的,不能不珍惜。母亲去世后人家一直很惜命,所以不想被你毁掉,思虑良多后人家做了一个决定。”
什么决定?
他幽幽一笑,闪亮的白牙晃得我心惊胆战:“要不,奴家从了你。”
“牛盲!”我一个靠垫甩过去便落荒而逃,身后传来他低低地笑声。
站在阳台上,发觉往日里红艳的晚霞与脑海中不自觉浮出的某人刚刚露出的那一抹胸口肌肤的艳景相比竟然因少了几分旖旎而逊色。我按住胸口骂道:“呸,不争气,这样就脸红心跳!”
(3)巧个屁,我逮你好久了
好吧,不要逼供,我承认我对季宇怀有异样情愫已长达十一年之久,且可称之为暗恋。
江南说,假如你暗恋一个人超过三年还得不到回应就换个人喜欢吧!因为要么是你不够喜欢他,所以见到他时的眼神不够炙热到令他发觉;要么他已经知道你的喜欢,却以不挑明的方式告诉他拒绝。
可江南不懂,我和江南都属于拥有新中国正宗血统的好国民,上数五代都是贫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