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的理由,有些蹩脚,有些奇葩,可这就是理由。
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人生在世,只有两件事,一是活着,一是活得快乐。
想要活着,就要赚钱;赚钱之后,就要活得快乐。可能为了赚钱,让自己过得不快乐,可是钱够了之后,一定要抛弃旧的工作,让自己快乐。
可能挂掉秦蓉大小姐的视频电话,会引得这位大小姐生气,最后丢了一个饭碗;
可是李清不在乎,反正有两个饭碗,丢了一个,还有另一个。
即便是两个饭碗都丢了,也不在乎,反正赚钱不少,二百万足够他生活一段时间了,大富大贵没希望,可是平常生活还是足够了。
他本质上是老农民一个,饭菜不用太华贵,吃饱了不饿就够;也不会开汽车,更不需要跑车之类;至于穿着上,可能衣服有些贵,可是一件衣服能穿上两三年,直到破的厉害,才丢了。
若是衣服不破,可能继续穿下去。
有钱就任性,好养活也任性,两个任性集合起来,李清什么都不怕。
而任性的人,总是快乐的。
“在金庸的最快乐的不是韦爵爷,七个老婆,可圈圈叉叉不断;也不是令狐春掉丝逆袭,推到了白富美;也不是张无忌,一夜之间癞蛤蟆变成金龟婿,阿牛变成了教主……而是石破天。不对,而是狗杂种。狗杂种可比石破天,名字好听多了。万事不求人,自然骨气硬,自然活得任性,活得潇洒!”
李清想着,羡慕起了狗杂种。
不羡慕韦爵爷,不羡慕令狐春,不羡慕张无忌,只羡慕狗杂种。
韦爵爷老婆多了,麻烦事情也多,无法太任性;令狐春,师傅,师妹、朋友多了,顾忌多了,也发无法太任性;张无忌心思太杂乱了,而无法太任性。
可狗杂种最任性,只因为要求低,好养活,几个馒头足以。
狗杂种的人生准则是,万事不求人。
不求人,自然快乐了。
很多市长、省长,看起来人模狗眼,可是遇到一些大领导,照样是跪下求饶,照样是孙子一个,哈巴狗一个,活得没有尊严,时常求人;某某明星看起来光彩照人,可是背后还是不得不屈从于潜规则,该卖的还是要卖,人在屋檐下,怎敢不低头。
很多大老板,看起来意气风发,可是也不得不权贵低头,看似有身份,其实只是一头猪而已。养猪养猪,养肥了再杀。很多处在,养肥与未养肥之间,宰杀与等待被宰杀之间,苦楚无比。
舍不得权,舍不得名,舍不得钱,故而难以任性,难以潇洒。
“难怪世人,都是羡慕文人,原来,文人最潇洒,最任性!”李清嬉笑着,有些喜欢上了文人这个职业。
比起其他职业,文人无疑潇洒了很多,任性了很多。
“金大大,写的狗杂种,说着狗杂种的骨气,似乎也在说着文人的风骨!”
李清揣摩着。
似乎写作的yù_wàng,大大的提升了,李清打开了电脑,开始快速的码字。下一本书,已经构思好了,名叫《侠客行》。这是一个讲述一个叫狗杂种的小乞丐的故事。
而后很多文人过得不怎么样,好似狗杂种一般,乞丐一个。
很多文人,有着傲骨,这种傲骨,简单来说就是不为五斗米折腰,复杂点就是说几个馒头足以温饱。
不求人,何其艰难!
写着写着,李清渐渐的有了心灵的共鸣,似乎与脚狗杂种化为一体,渐渐有些迷糊,有些搞不清楚,是他变为了狗杂种,还是狗杂种变为了他。
…………
码字着,码字的正是火热的时刻,门铃声响动了。
“我太阳你八辈祖宗!”
李清张口骂了一句,
正是写得火热的时刻,正是心情激动的时刻,正是有写作yù_wàng的深刻,可是门铃响动了,这不是活欺负人吗?
骂完之后,李清压制住了心神的躁动,打开了大门。
一个美女出现了,穿着一身职业的办公套裙,被丝袜包裹的纤美修长的美腿微微蜷曲,褶皱的包不住诱人的弧度。
她的眼睛大而有神,眸子里好似有水波荡漾,坚毅挺直的鼻梁,兼有女性的俏美又有点男性才有的英气;略薄柔软的樱唇,呈现出一种近乎透明的宝石红,随时细润的仿佛看一眼就能让人沉醉似的;一头水一样柔美的乌亮长发,流瀑般倾斜下来,恰倒好处的披散在微削的香肩上……
没有平坦的没有一丝赘肉的腹部,挺拔高耸的丰胸,天鹅般弧度优美的脖颈,洗尽铅华呈素姿的脸庞,一切的一切,组合起来,有着惊人的美丽。
她坐在那里,像是有一股清新的芬芳,悄然的散开整个茶室,蔓延在人心头;又好似一束傲然凌尘的玫瑰,伫立在幽静的山谷中,恬静优雅的孤独绽放,孤独而寂寞。
正是秦蓉。
李清呼吸微微紧张,心跳速度加快了,说道:“总算是女鬼变成了女神了,心灵不再受摧残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
秦蓉恨恨的问道。
到了大厅内,秦蓉坐在了沙发上,冷冷的看着李清。
“咖啡倒是有,可是没有出名的牌子,将就凑合吧!”李清说道。
似乎白领都喜欢喝咖啡,都喜欢和名牌子的咖啡。只可惜了,李清没钱,或者说有钱也舍不得买,只是几元钱的速溶咖啡凑合。
秦蓉喝了一口,不由的皱起了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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