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掌声之中,黎华身后的乐手们也在分别准备着。
“今天,就由我代表我们的队伍参赛。也许,有一些朋友通过别的途径知道过我,但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才是我第一次在国内正式登台。我很喜欢能够面对同胞的感觉!”
“今,是我和师父回国之后,师父为夏林写的。啊,夏林就是今年春晚上唱歌的小妹妹,是我们公司第一个签约的偶像歌手。本来,这样一首歌,由夏林来唱可能更适合。但她和师父一样,都要准备即将到来的高考,所以,这一次就由我越俎代庖了。”
说到这里,黎华自个儿咯咯地笑了。
“我们整个公司,为了让师父和夏林安心准备高考,什么都不打扰他们,结果,师父还是因为夏林的家事,愤而写了一首歌。”黎华的口吻既有埋怨,又带着点儿自豪,“事情,大约是这样的:夏林的爷爷,在建国以前,曾经是那边的高官。因为这层关系,在夏林童年的时候,她的爸爸,抛妻弃女,去了香港,和她爷爷一起过了。今年,夏林要满十八岁了,她那爸爸,又来消息,说要夏林一家全去香港跟他过。”
黎华说得平淡,却是几乎露骨的嘲讽之情。
“夏林不想去,只想留在国内。但她那些个邻居,听说了这消息,不少纷纷说她家有福气,说的人多了,夏林家里的人的心思就犹豫起来了,反复打电话问夏林的想法,搞得夏林心烦意乱,难以复习下去了。我师父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询问之后,不禁写下了这一首歌。”
“本来,按照师父的意思,是等高考之后,让夏林来唱。但她家里人不止一次的问,那就由我提前来做个答好了。说起来,由于夏林家一向不希望她唱歌,但她读书的东直门中学却很爱护她,所以,人家想说学校才是夏林的娘家——照这么说,我们文华公司,好像也能算是夏林的娘家了。”黎华嘴角的嘲讽味儿更浓了,“既然,夏林她爸当年能够抛妻弃女,一人家做了两家事,那么在这里,我就借着流行音乐联赛这个机会,把这一首,《胡同里有只猫》,唱给全国的观众朋友们,也唱给某些抛弃妻女的人听,如果,他现在,或者将来,有机会听的话。”
一席话说完,黎华高举起左手,指头勾勾。
身后,音乐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