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的明火跳动着诱人的光芒,像初生的婴儿般好奇地开始探索这个美丽的世界,可是它的探索却是毁灭性的。

房间很小,易燃的东西却不少,从起火到用于录制的视频设备被烧毁,只需短短十几分钟。

看完这段视频,文沫再次有种感觉,凶手不是一个人。

暂且不提第四起拆迁宿舍楼纵火案,因为那起案件没有关键证据——由凶手录制的视频,虽然同一城市同时出现多名纵火者的可能很小,但仅凭纵火者没有及时提取开发商支付的费用无法完全认定为连环凶手作案,仅是警方私下里朝着这个方向在侦察,明面上,该案还是独立调查,没有并案。

剩下的四起,前两起的凶手作案手段简单粗暴,比起后两起的凶手精心策划起火方式,一旦设计完成全程不再参与,完完全全带着对火的热爱与推崇,前者更倾向于暴力伤人,完整地参与整个纵火杀人的过程。前者看重的是百分百的控制力,他就是主宰,可以为所欲为;后者在意的,只有创造的过程,他将火视为自己的孩子,他是父亲,负责将它带来这个世界,至于之后的发展,他给它自由,让它发挥,不横加干涉。

同样的,拍摄视频,对于前者来说,是明确自己的地位,他在向h市的人证明自己的存在感,发泄心中不满,纵火,是能达到目的最简单最直接的办法;对于后者来说,是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他是设计师,正在用心完成一部部作品,他希望获得认可,所以他才也会选择在网上发布视频,像他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中必定生活得极压抑极不顺,但他的内心又是纠结的,有软弱的一面。并非天生的暴力分子,他对火的崇拜与欣赏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了。他需要的,不是纵火带来的心理宣泄与掌握一切主宰一切的满足感,而是着迷于火这一种事物本身。是单纯的喜爱。

所以在当天晚上的案情分析会上,文沫终于第一次正面提出两个凶手的观点。

“同志们,我们现在不能将这五起案件看作简单的连环纵火案。我认为,我们面对的是两个纵火犯,两位凶手各自独立作案。”

一石激起千层浪。会议室里立刻响起议论声,各种质疑扑面而来。

“文主任,你这么分析的根据是什么?自从你们到这里以后,告诉我们的侦察方向一直是以一位凶手为目标的,用你们自己的话说,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同时出现两名纵火犯的可能性非常小,为什么现在你又推翻原来的结论?”

连罗沁也有些摸不准文沫的想法,在第三起案件发生后,她们俩对话时,文沫确实有些一丝犹豫。认为不像同一人所为,可是后来她的分析文沫不是也同意了吗?凶手某些地方发生变化,是他不断学习的结果,因此第三起案件的凶手更关注细节。这刚刚发生的第五起案件有什么特别之处是她没注意到的吗?才会让文沫抛出两位凶手论。

她有些担忧地望着文沫,什么也没有说。她还在学习阶段,算不得成熟的心理分析师,既然文沫敢说出这样的判断,肯定自有道理,她帮不了忙,至少能做相信文沫。不扯后腿。

只有真正干上这份工作,才能体会到犯罪心理研究在国内警界的尴尬地位。这个体制里制度严格,办案讲究的是证据充足,合情合理。留给警察自己发挥的余地非常小,还要时不时禁得住公安部内务部和检察院的审查,压力很大。所以很多老刑警宁愿守着旧的办案方式,也不愿轻易尝试新事物。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很严重,

证据是铁证。尤其物证,在庭审阶段经得起质疑,但是心理分析,说穿了,还是带着很强烈的主观色彩。只要是人,就一定会出错,哪怕优秀如文沫,罗沁也是知道她以前出过错的。

罗沁来研究室上班的第一天,文沫就交给过她两份文件,也因此,她记住了杭竞严和邓海的名字,同时也记住了,她今后所从事的工作,也许比当刑警时压力更大,责任更重,因为她们一旦出错,很可能需要付出代价的就是无辜群众。

也因此,看到文沫受到质疑,她才会觉得有些伤感,真刀真枪在一线与犯罪分子搏斗的刑警们辛苦,从事着一份并不被同行认可的工作还必须要努力做到尽善尽美更辛苦,罗沁无法想像,十多年的工作生涯,只有两宗案件分析出现偏差的背后,凝聚了文沫多少辛劳与汗水,哪怕十多年的高结案率,犯罪心理分析依然处于尴尬位置,文沫的内心的失落与无奈,也许只有她自己才清楚。

会议室里的争论还在继续,文沫一直没有开口,等到所有人都安静下来,才开始自己的陈述。

“除去宿舍楼纵火案外的四起纵火案,凶手的作案风格明显不同,一开始我曾经说过,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同时出现两名纵火犯的可能性极低,但是极低不代表没有。”

“前两起案件的凶手,残忍、冷血,暴力犯罪意志强,性格冲动,他拍摄的视频侧重点在于如何伤害受害者,纵火只是达到伤害目的的手段。结合一般纵火犯的特征,我认为他具有如下几方面特点:本市人或在本市长期居住生活;身材矮小,长相平庸;受教育程度低,高中或中等职业院校肄业;从事体力劳动,收入不高,经济条件不好;未婚或离异;独居或与年长者如爷爷奶奶等同住;社交无能,喜欢独来独往;平时表现顺从内向,受到强烈刺激后会有暴力


状态提示:明确方向--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