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轻松的文章,主角将会穿越在各个时空内,打倒大魔王拯救妹子。
主角被我叫做李想,理想,很老套的一个名字,但是也有最明白的寓意,我想大家都会懂,这不只是一个主角,更多将会融入我自身的一些元素,让我更容易把握人物。
他是一个平时马马虎虎,笑嘻嘻地面对生活的人,可是内心深处隐藏着一些不为人值得黑暗,极力压制,不想伤害身边的人。
他的朋友可能不太多,但是每个都跟他很合拍,能在他最低迷的时候帮他一把。
他虽然穷困潦倒,却心中有着无限大的愿望,为之努力,积极向上,不怕别人的讥讽和冷眼,满腔热血。
先来一段,先睹为快!
“你是谁?”
出奇的,中间的那个光头倒是冷静下来,他站起来,紧紧地盯着面前奇怪的大叔,如果有人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他全身的肌肉都紧绷起来,体表青筋浮起,这是全力防备的状态。
“大头哥,跟他废话什么,先弄他一顿再说!”黄毛叫嚷着爬起来,抬手就是一记重拳,冲着大叔脸上打去,这群混混平时习惯了打架下狠手,所以他们的习惯是打人先打脸,废人先“除根”,邪恶无比。
风衣大叔并没有看黄毛,还是紧紧地盯着光头,他淡淡地说了一句:“你不知道我是谁,我却知道你是什么东西。”
说完他嘴角勾起一丝笑容,纵容地接住了黄毛的拳头,然后扭头看向黄毛,轻蔑地说了一句:“你的攻击,我早就看破了。”
黄毛那群人都惊愕地看着这个大叔,就连光头的脸上都流下来一丝冷汗,气势!这个中年人身上有着强大的气势,压得众人喘不过气来。
那大叔冷漠地扫视了黄毛一起人一眼,转头看向李想,脸色突变,嬉皮笑脸的问道:“嗨,少年,我刚才是不是很帅!”
“哈?”李想看着风衣大叔不断挑动的眉毛,嘴角抽了两抽,没反应过来,大叔旁边的那群人也被惊了趔趄,那几个混混差点都把手中的匕首扔掉。
“拜托!大叔,你在打架好不好,你的对手手里可是有刀的!”
李想大声怒吼着,只感觉自己的心脏都停止跳动了,冷笑话没这么讲的好不好?!
风衣大叔很不满李想的回答,他摸了摸下巴上的胡渣,低声嘀咕道:“这个出场应该很帅的,我都练了好多次了……”
此话一出,周边的人又被惊倒一片,大家都开始怀疑这个中年人是从腾市的精神病院跑出来的,这思维跳跃也太大了。
这本书,可能会跟上一本差距很大,会加入很多小日常,让本书尽量达到我心中轻松的定义,但是我会在日常中尽力埋下主线,挖一个个的大坑,不会让故事变得枯燥无意义,毫无可看性。
本书在描写主角之余,小思会尽量去刻画主角身边的那些配角,那些娇娘们,让他们各付个性,鲜活生动,哈哈,我感觉我这点底子,够呛能达到你们的要求,现在这吹个牛吧。
零零总总的我也曾写过四五十w字的东西,从上几年就开始想写,但总是因为环境原因打断了,有些故事写了十多万根本没上传,有些早些年的东西被点娘删了。
再说说上本书,本来小思就不太适合些那些黑暗系风格东西,太扯脑子了,每次尽量把场面写的血腥邪恶的时候我就很难受,总是绞尽脑汁却想不出好点子。
上一次是我的错,自己选错了题材,一腔情愿的写了一本自己根本驾驭不了的故事。
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王者这本书我越写越向着暖心系发展,我喜欢那些高雨晴和吴言情情爱爱的场面,喜欢描写赤瞳的可爱,也喜欢写吴言和身边兄弟情义大于天的故事。
但是题材的限制让我不得不花费更多的文字去描写黑暗,去描写血腥暴力,人性的扭曲,这些是我不太擅长的,也不是我喜欢的。
嗨,说到底还是失败了。
上一本书虽然不长,但是我收获了不少的建议,能让我认清楚自己的宝贵经验,让我能更好的写好这本书。
其实这本书我早在一开始就想到了,我在王者和它之间犹豫,因为我不确定我要不要一下子就将自己最好的点子写给大家,我怕我写不好,把自己的好点子写的乱七八糟。
王者已经扑街了,王者我写了一个月,其实它早就被很多朋友否定了,一些书友和身边的朋友都跟我说过,但是我一直在坚持,一直想给看下去的读者一个交代。
最后还是没友的一段话猛然敲醒,我明白了也许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不是我想写的故事,而且故事中也有太多的败笔,那些事弥补不了的,我一直认为,成形了的故事就不应该去改动,因为无论怎么样,那是我心中原汁原样的故事。
后来我也懂得了,写故事不只是让我自己爽,想写死谁就写死谁,想让主角怎么虐就怎么虐,要照顾大家的心情,写出让你们举大拇指的故事才是我的成功。
所以我会在我考虑的尽量周全的情况下再动笔写这本书,昨晚思考了一晚上基本上将这本时空事务所的故事定了下来,我决定以这样的形式展现我心中的故事,我还是喜欢写得主角身边朋友多点,热闹,有气氛。
这本书的大体冲突我已经确定了,就像是警察和小偷的故事,有人犯错,总会有人纠正,时空事务所就是这么一个存在,游走于不同的时空之中,其实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