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宋抬眼睨着他,反唇相笑,道:“既然知道不可能,为何大哥还与她好你又怎么知道你们俩不可能难道这就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够了”
“我说你们可能,你们就可能。她百里明姝,是我叶家的媳妇,也是我叶宋唯一认定的嫂子。别人休想抢走。”叶宋一字一顿道。
叶修忽然怒极反笑,道:“叶宋,说白了,你是怕她嫁给皇上。你嫉妒,因为你喜欢皇上,你要是那么喜欢,何不进宫当了他的妃子,他若也真心喜欢你,何不允了你做他的皇”
话未说完,叶宋一拳砸在了叶修脸侧边上的**柱子上,力道用得忒狠,**柱子当即就断了,而她的手背骨,尽是血痕。叶修狠狠一颤,目光顺着她的手移到她的脸上,撞上她冷凝非凡的双眼,深觉自己说错了话。
他也是一时气得狠了,自己在这边暴跳如雷,看不惯叶宋做了错事还云淡风轻,就是想气一气她,只是没把握好分寸。
他知道,叶宋是为了他好。
他也知道,叶宋不想百里明姝嫁给苏若清,完全是为了他的终身幸福。不然的话,她要是真的嫉妒,当初在朝堂外殿遭受李如意凭空扇来的一巴掌时,就会削了那李如意,不至于等到如今在他和百里明姝身上打主意,而且还冒了如此大的风险。
这些,叶修都知道。
下一刻,他就后悔了,脸色有些发白。
**铺的一角坍了下来,叶宋松了松滴血的拳头,一句话没说,从**上跳下来,随手揭过屏风上的外衣,披在身上,便大步走出门去,方才淡淡道:“就当我是狗拿耗子。你放心,上头怪罪下来,我绝不拖累叶家半分。”
“阿宋”叶修叫她。
可她的背影,很快便消失在了房门外。
谁也不知道叶宋这一两天去了什么地方,晚上也没有回家。叶修亲自出门寻找,把平素叶宋喜欢去的楼阁酒肆都找遍了也没有发现她的踪迹,就连她许久不去的素香楼里,他也以巡查的借口带着兄弟们挨个房间地搜,均是了无所获。
苏静早在苏若清跟叶宋闹翻以后的第二天,便因北夏南方起了旱情而被苏若清封钦差大臣而派往外地。
临行前,他来过将军府一趟。没能见到叶宋,但似乎对英姑娘很有兴趣,便带了英姑娘启程南下。
新近三王爷苏宸有很一段时日比较忙碌,处理京中大大小小的案子。也不知苏若清是有意还是无意,从新分配了一下大理寺和刑部的所辖范围。从前大理寺只负责宗室案子以及重大疑难案件,如今苏若清将京城里的所有案子都交由大理寺管辖,而刑部则司各郡县的刑事审核。
如此一来,苏宸每天几乎累成狗。
只有在办案子的时候,苏宸才能够理智地思考事情。他经常会想起,当初叶宋还在宁王府里的时候,和他一起走案子的光景。
只不过那是在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他也有些惊奇,自己连每个细枝末节都记得清清楚楚。可能这辈子,他做过最后悔的事情,便是曾深深地伤害过她。
他一直想,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去补偿。
如今叶宋和苏静的关系变得不咸不淡,又和苏若清的关系变得紧张起来。虽不知具体发生了什么,可苏宸每日上朝,岂会观察不出来自己大哥的心情起伏
按理说,这正是他趁热打铁亲近叶宋的好时候。可如今俗务缠身,苏若清算得精明得很,他反倒离叶宋越来越远。
冷静下来的苏宸并不着急。
他太了解叶宋了,那就是个吃软不吃硬的女人。他也很了解自己的大哥苏若清,一旦苏若清较真起来,是个比谁都难缠的角色,那样不但拉不回叶宋的心,只能将她越推越远。
曾经的自己,就犯过这样致命的错误。
或许,爱情,本来就是这样一城逐之争。有人失败才能有人成功。
他想,总有一天,他能够重新唤回叶宋的心。
这两天苏宸在查一件人口贩卖的案子,失踪的人尽是十四岁以上不足二十的模样清俊的少年。最终查到了京城里的一家名为凤仙阁的阁楼。
凤仙阁是一处特别的所在,里面尽是清一色的年轻美男子。美男子们个个才艺了得,琴棋书画不提,烹茶煮酒的功夫也是一流。虽然男风在北夏不被接受,但这凤仙阁仍是给了外界十分强烈的**,不少大户愿意在此地千金买一笑。
凤仙阁里的男子,都卖艺不卖身。有个别,如果客人愿意出高价买,而小倌们又愿意接受的话,便可以自行谈妥,不用受老板的强制买卖。但如果客人强行买,而小倌不愿意卖,凤仙阁便会对客人不客气。但凡是来凤仙阁的客人,都要遵守凤仙阁的规矩。
这凤仙阁之所以如此嚣张,定是有后台的。苏宸推测,它的幕后老板可能是某个在朝的官员。
这天晚上,凤仙阁丝竹之声渺渺,大理寺的查案人员很煞风景地登门查案,为首的便是苏宸,一身衣锦绣便服,气宇轩昂地踏进凤仙阁的门槛。
老板不敢怠慢,忙上前仔细招待。
苏宸要求查看凤仙阁里每一位男倌的卖身契,以及将男倌们招下楼来,对着失踪人口的画像好好对比一番。老板便把阁里的男倌都招了下来,一时间客人们纷纷如过街老鼠,用袖子掩着老脸怂怂地夺门而出。
这里的客人都散尽千金有头有脸,怎能丢得起这个身份。
不一会儿,男倌们便个个下得楼梯,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