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们谈家国之事,女人们兴趣不大,杜云锦就跟张慧娘俩聊了起来,从那日遇险说起,又说到了两人有缘,最后又说到了新婚,又说到了各自的人生经历。
杜云锦发现,这姑娘,虽然出身农家,面相也柔,却是个外柔内刚的性子,而且,真纯。
这让她想起了小时候看的一篇女主,细细回想,似乎是沈从文那部《边城》里的女主翠翠,一样的,大山里的精灵一般。
可显然,张慧娘要幸运的多,有罗良这样一个倾心爱慕她的小伙,愿意陪伴她在这个远离喧嚣远离人群的地方,一起白头到老。
真好!
聊到热乎处,两人相见恨晚,最后,还是杜云锦提议。
“要不,咱们桃园结义吧?”
“哦,哦,我知道。”张慧娘也惊喜的瞪大眼睛,她从戏文里听说过这个故事的,可又不懂了,“可那不是男人们吗?”
“一样的,你多大?”
“十六。”
“才十六啊?我二十了呢,那我是姐姐,以后,你就做我妹妹。”
“嗯,好。”
两个姑娘就这样在饭桌上,定下了姐妹之谊,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仪式,杜云锦就将自己心爱的一副耳环,一人一只,张慧娘摸索了半天,也没什么东西,完了,跑进屋里,翻箱倒柜的找出两幅绣活,一对鸳鸯戏水的枕头,本是她跟罗良要用的,此刻,也给了一块给杜云锦,自己留了一块。
杜云锦收下,叠好,珍藏在自己的布包里头。
月上柳梢,晚饭总算好了。
杜云锦就跟赵天煜,提着一盏小灯,又去了白日里经过的那片养鸡的小林子里,散步,消食。
她兴致勃勃的将自己和张慧娘拜把子的事说了,赵天煜只是莞尔笑笑,并不意外,也没责备,一切随她喜好。
杜云锦更是欣慰,这年代的人,尊卑思想很严重,好歹,她也是他的王妃,跟一介民妇拜把子,若在其他人眼里,定然会觉得她是自轻自贱,尊卑不分,或者脑子坏了。
可她实际上,却觉得很好,张慧娘是她在这个年代遇到的,很难得的也不大有那种尊卑思想的姑娘,这大约也与她生活的环境有关,自小远离人群,被爷爷捧在手心里,从里到外都透露着和自然相协的气质。
杜云锦最喜欢这种纯天然的气质。
“对了,五叔,今晚还要教我练功吗?”杜云锦透过树影,抬头望天,似乎天色不早,还有,肚子好饱,也不大适合运动呢。
赵天煜斜望了她一眼,“明早早起。”
“ok,遵命。”杜云锦立刻稍息立正,很正式的听命。
赵天煜白了她一眼,不明白,她的这些话这些小动作,都在哪儿学来的,看着奇怪,却也挺有趣。
“行了,再散散步,一会回去,早些歇着。”赵天煜道,言外之意,明天不能再赖**了。
这姑娘赖**的毛病可不小的。
杜云锦自然听出话外之音,俏皮的垂头笑笑。
两人在静谧的林子里,闲闲的散了会步,就回到张家小院。
张慧娘已经将自己的婚房,重新换了新的被单被褥,收拾出来给赵天煜夫妇,这让杜云锦很感激。
这小屋,虽然简陋,但收拾的很干净,尤其窗户底下那张小柜子上,一个灰色缺了一角的罐子里,还放了一把野花。
这野花,杜云锦以前还真没见过,花朵不大,但一簇簇的堆在一起,却是好看的紧,花香清淡,凑到边上,深深一嗅,却也芳香扑鼻。
罐子里有大半罐的水,花朵上也有水珠,不用猜,大概是张慧娘才摘来摆上的,大约也想让这屋子里增添一丝的生气。
看小女人就在窗户边研究那花,赵天煜走了过来,介绍道,“此花名为紫丁,乡村篱落生者,春夏开小白花,如铃儿倒垂,叶微似木香花之叶。夏日用此,可以驱散蚊虫,所以,常有人以此熏香,佩戴身上。”
“哦。”杜云锦点点头,回头,赞赏的看着男人,“五叔,厉害,博学。”
嘴倒是甜,“不是说去拿热水洗漱?”
“哦,差点忘了,我这就去。”杜云锦忙从他身侧绕开,出了门,张慧娘拿了盆,罗良则提了一桶的热水,恰好遇上,杜云锦就一手提了热水,一手拿了木盆,把个张慧娘吃惊不已。
“想不到姐姐力气恁大?”
“呵呵,这不算什么。”杜云锦回头冲她挤了下眼睛,得瑟的就拎了东西进了屋。
不过,话说回来,看着赵天煜闲坐窗下静静喝茶的样子,是不是有点当她使唤丫鬟了?
“大爷,请洗漱。”她也真这么喊了。
五叔换大爷?赵天煜轻睨了她一眼,“越发口没遮拦。”
“本来么?拎水这样的体力活,该你干的。”杜云锦嘟囔着,可人就是贱性,偏生还喜欢着围着他转,给他递毛巾,帮他卷袖子,她想,若他要沐浴,她指不定要帮他宽衣,帮他搓背,修剪指甲呢。
其实,这倒也冤枉了赵天煜,他也不是那种非要人伺候的人。
可是,当杜云锦为他做这些的时候,无端的就是觉得舒适,喜欢。
这可谓是天作之合了。
简单洗漱,二人就寝。
杜云锦倒有些睡不着了,可是吧,前车之鉴,也不大敢在**上撩拨这男人,怕惹起火来,灭不了。
就睁着眼睛,看窗外,听着远处传来的蛙声。
“蛙声?”开始听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