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这绝对是我始料未及的,他居然还有这癖好。我正浑浑然,他却回头得意地说:“快点跟上,小心迷路,一个晚上你都不一定转的出来!”
把我当白痴吗,这里怎么可能会迷路,就算会迷路,随便找人问下不是就可以了吗。我攥起拳头,狠狠冲他脑袋来了一下,不过那是我幻想的,我的拳头离他的后脑勺最少还有二十公分的距离。
这人果真不简单,一路下来,居然很多摊主都认识他,不是热情地跟他打招呼,就是要送吃送喝的。跟在他后面,怎么有种狐假虎威的感觉。这家伙太不好对付,非但没有为难到他,反而还搭上了我自己。
需要对他刮目相看吗,应该没这个必要,反正他是有钱人,走到哪里都威风。我一边吃着他买来的各种美食,一边还在心里找理由贬低他,谁让他从一开始就挤兑我,有几次还把我害得那么惨,为我做点什么也是应该的。
他果然会吃,那家叫串串香的麻辣烫,从锅里拿出来后,看上去娇嫩欲滴。特制的辣子,再撒上一点熟芝麻,尝之是微辣,不由得继续大口的吃才解馋。然后辣气是愈演愈烈,让人欲罢不能,直至辣到鼻涕眼泪一大把,不得已弃之,还是感觉意犹未尽。
“死女人,就知道逞能,干嘛非吃那么多!”邵宗耀一手抓着一大把面巾纸,一手端着一杯冰水,没好气地走过来,统统甩给我。
好像在他面前,我根本不需要保持我的淑女形象,反正他一直就很讨厌我,我看他也不怎么顺眼。一边大口地喝着冰水,一边擦拭着脸上各个部位渗出的液体,心里大呼,过瘾!
这些让名媛和公子哥们嗤之以鼻的食物,他却也同样吃得津津有味,他究竟是怎样一个人?不过,我还是收起了自己的好奇心,我只是这个城市的过客,包括他,我不想去了解任何一个人。
真的是吃人嘴短哦,我跟他逛了大半晚上,居然都没有跟他吵架。有时候,他也会牵着我的手,我也没有刻意去甩开他,仿佛那一刻是心无杂念的,因为我所有的注意力都用到吃上了。
他好像也超有耐心,一家家陪我逛,帮我挑选美食。可能他也忘记了他曾经是痛恨我的吧,象久违的老朋友一样,亲切而热情地款待着我。
很奇怪不是吗,我们并没有冰释前嫌,很可能离开夜市后,就会象从前那样针尖对麦芒。但在夜市的这段时间,我们的确相处的很好。
小吃街旁边,还有一条街是专门卖小商品的,没想到这里他也不放过。这次,我真的是不得不对他刮目相看了,象他这种人,居然对这些东西感兴趣,太让人意外了。肚子里填的满满的,在这里溜达一圈消消食,也还不错!
除了演出需要,我平时是很少戴首饰的,特别是手链之类的,我更不可能去戴。手部的任何饰品,对我来说都是累赘,都会影响到我弹琴的心情。但某样东西是例外的,那就是结婚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