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声音跟在电话里一样,软绵绵的,听起来很舒服。再配上她的气质,举手投足间不沾染一丝尘俗气,宛如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一个圣洁的天使。想起自己曾经伤害过她,罪恶感就更加深重。
“你跟钻石王老五拍拖那么多年,到底什么时候打算结婚呢!”李莎不屑地说,“我可不象你那么有耐心,谈恋爱真是麻烦,遇到合适的人,直接结婚就好了吗!”
李莎所说的这个钻石王老五,一定是邵宗耀,每每听到关于他的事情,我都会感到心不是一般的虚。无奈在众人面前也不能表现出来,努力控制着不让自己失态,却不小心咳了两声。
“叶小姐!嗓子不舒服吗?”文诗蓉没有着急回答李莎的问题,而是先莺声细语地关心起我来,“我那里有家传的枇杷膏,效果还不错,明天让李莎拿给你。对了,刚才你说手受伤了,顺便一起拿点跌打止痛膏,这些绝对都没有副作用的!”
她的语气极其真诚,丝毫都没有掺杂虚情假意。虽然我对她有些熟悉,但我们却只是刚刚认识,她也犯不着跟我虚情假意。那这只能是她的本义使然了,她骨子里是个善良热心的女人,而且也没有大小姐的架子。
“不用了,谢谢!刚才让饮料呛了一口,不是嗓子的问题!我的手其实基本复原了,不需要再用药了!”我微微笑着拒绝了她。
在这样一个芳华绝代的美人面前,我感觉到了自己的卑微,就算我没有陷害过她,在她面前,我同样会自卑。她的身上似乎闪耀着一种光芒,让周围的人都会变得暗淡的光芒。
通常情况下,美人的周围,总是需要一些平庸的陪衬者,那样美人的光芒会更加的耀眼。我不是美人,但我也不想成为一个陪衬者,所以我一直保持着淡漠的态度。
“叶琳!你不用跟她客气,她祖上是宫廷御医,她的狗皮膏药是比市面上的好很多哦!”李莎转而又直爽地追问她道,“诗蓉!不要叉开话题,我刚才问你的问题还没有回答我!”
“什么问题啊,李莎!你又在欺负诗蓉吗!”王露带着灿烂的笑容走过来说,“也就诗蓉脾气好容忍你,不跟你翻脸,换做别人呢,早就不搭理你了。”
“不带这样冤枉人的,我只是问她打算什么时候结婚而已!”李莎挑眉道,“不是说好了,谁先结婚,另外两个就给她当伴娘吗。我们都还八字没一撇呢,全指望她了,能让我穿上伴娘的衣服过过瘾也行啊!”
“哦!那这个问题,就很严重了!”王露故作一本正经地说,“诗蓉!老实交代吧,否则发酒三杯,今晚我是主角,我说了算哦!”
她们关系如此亲密,一看就知道是打小一起的玩伴。姐妹几个在一起谈谈心,真的很惬意,居然有点想念我的死党张殷了。
“我们都还各自忙自己的事业,结婚的事情真的没有考虑过呢!再说,我也没有做好想要结婚的心理准备,现在这样不是很好吗,自由自在的!”文诗蓉面带得体的笑容缓缓解释道。
可她的表情里,分明就有一丝抱怨,嘴上说不想结婚,心里应该不是这样想的吧。哪个女人不是从儿时,就一直幻想着一场童话般的梦幻婚礼呢。那个梦想在儿时就扎根了,在还是少女的时候就开始憧憬美好的未来了。
钻石王老五又怎样,也不见得就能配得上象她这么美好的女子。人长的漂亮,性情又温和,事业也小有成就,跟邵宗耀在一起,真是可惜了。
上次在电话里,我拿所谓的邵宗耀的‘孩子’,故意激怒她,她除了说让我离开这座城市,其它都没有讲出一句不得体的话。她的涵养与大气,是我早就见识过的,现在又看她如此善良热心,内心的天枰不自觉就会向她靠拢。
叶琳,向来就是爱憎分明的,不会爱屋及乌,更不会恨屋及乌!就像我讨厌吴允芳,却喜欢跟她的儿子秦思政接近一样,我也同样不会因为邵宗耀,影响了自己对文诗蓉的判断。
为了助兴,李莎与文诗蓉,合奏了一首《梦中的婚礼》。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文诗蓉的钢琴真是弹的超棒!她以前是个模特儿,那钢琴只能算是业余了,我这个专业的钢琴教师都自叹不如!
“你有才华吗?也对,象你这种人,以为会弹两首破曲子,便自以为是有才华了!”这是我跟邵宗耀第一次正面交锋的时候,他对我的评价。
他评价我的容貌,我并不在乎,可他评价我的才华的时候,我当时确实是不服气的。邵宗耀见惯了那些貌美优雅的名媛,象我这种市井草民,跟她们当然是无法相提并论的。
那些出生在豪门贵族的名媛,随便拉一个出来,都能精通几种乐器,通晓几国语言。她们既有着血统纯正的高贵族谱,更接受了最先进的教育,有着世界各大名校的文凭。动则可以飞车、骑马、打网球,甚至开飞机,静则可以舞文弄墨、弹琴、练瑜伽。
我承认,我是井底之蛙,见识不够,有才华的人比比皆是。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我平凡,但我也有自己的人格和尊严。所以,对于邵宗耀对我的评价,我始终都是嗤之以鼻的。
我与同事之间也都是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在宴会上,经常是躲在不起眼的地方,看着她们眉飞色舞的高谈阔论。她们的话题无非就是男人、衣服、首饰和化妆品,我不感兴趣也不想跟着掺合。
曲终人要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