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她是把我做为保护神了!”
“是的。”
“可说实话,我的确离不开她,跟她在一起,我会觉得什么都不存在了——只有肉,肉,肉。p,p,p,你懂吗?”
蒋申远主任忍不住掩口而笑。
“不要笑,蒋主任!是这样。这是一件很伤脑筋的事情,我是说,这十分重要!偈我这个身份,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而且我的年龄也不算年轻了,可我既离不开她,又弄不清她的真面目。你们要进一步对她进行甄别。”
“恩,好,王书记,我知道!”
“无论如何,要弄清楚。她的材料带来了吗?”
“在这儿,王书记,你看。”
蒋申远主任指指台几上那份薄薄的档案文件。
“我要你介绍!念……”
……
在xx社会正式规定的各种制度之外,在种种明文规定的背后,实际上存在着一个不成文的又获得广泛认可的规矩,一种可以称为内部章程的东西。
呵呵,恰恰是这种东西,而不是冠冕堂皇的正式规定,支配着现实生活的运行。
久而久之,“潜规则”就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一种人们的行为习惯,而明规则实际上则成了一种装饰,一种假面具。
记得学者吴思在《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一书中对“潜规则”作了如下定义:
1、潜规则是人们私下认可的行为约束;
2、这种行为约束,依据当事各方的造福或损害能力,在社会行为主体的互动中自动生成,可以使互动各方的冲突减少、交易成本降低;
3、所谓约束,就是行为越界必将招致报复,对这种利害后果的共识,强化了互动各方对彼此行为的预期的稳定性;
4、这种在实际上得到遵守的规矩,背离了正义观念或正式制度的规定,侵犯了主流意识形态或正式制度所维护的利益,因此不得不以隐蔽的形式存在,当事人对隐蔽形式本身也有明确的认可;
5、通过这种隐蔽,当事人将正式规则的代表屏蔽于局部互动之外,或者将代表拉入私下交易之中,凭借这种私下的规则替换,获取正式规则所不能提供的利益;
6、在潜规则的生成过程中,当事人实际上并不是两方,而是三方:交易双方再加上更高层次的正式制度的代表。双方进行私下交易的时候确实是两个主体,但是,当他们隐蔽这种交易的时候,就变成以正式制度为对手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