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对于夜蝶来说是一场灾难。
因为她根本无法忍受旁人看过来的眼神。
哪怕多看她一秒她都浑身难受。
所以要上街,她通常需要做点手续。
会换件普通点的尽量不惹人注意的衣服。
比如现在她身上穿的。
一件粉红色的针织连帽衫,搭配一件淡蓝色的休闲长裙,很健康活泼的青春装束,看起来朝气蓬勃。
连帽衫有些宽松肥大,大到完全掩盖了她玲珑多姿的身材,让人根本不会想到这衣服下的娇躯具体有多迷人,袖子也比手臂要长了点,遮住了大半只白嫩的手掌,只露出了几根青葱般的玉指。
裤子也显得有些宽大,蹬着一双白色的运动鞋。
嗯,总而言之,不管手,还是脚,几乎都被盖住了,若是再戴上帽子,低下头,基本就全身都看不到了。
可并不仅仅是这样就完了。
夜蝶最后还戴着了一个硅胶的人皮面具,也不知道是她哪搞来的,几乎是以假乱真,要不是叶凡亲眼看她戴上,让人差点以为这就是她的真实面貌了。
这是张普普通通的女人的脸,算不上难看,但也绝对算不上好看,因为有点白,所以属于中等以上,稍稍好看点的女人,但你绝对不会有多看第二眼的意思,因为大街上比这好看的女人太多了。
打分的话,勉强可以给个5。5分。
但是你要是一位这副装扮就稳妥了,那你就错了。
两人才刚在街上走了不到10分钟。
三个路过的的小流氓,搂着几个染着花花绿绿的女生路过,盯着她多看了两眼。
其实与其说是看她,叶凡觉得对方其实是在看自己,只是因为两人走在一起而已。
夜蝶直接瞪出杀人般的视线,“再看一眼,信不信我把你们眼珠子挖出来。”
对方当即很有气势的回道,“你说什么,丑八怪,看你怎么了。”
于是一场经典的惨案发生了。
用通俗的话说,这起惨剧的过程就是。
:“你瞅啥。”
:“瞅你咋的。”
:“你再瞅下试试。”
:“试试就试试。”
对方显然有着东北人的耿直跟冲动,不知道规避风险。
天真单纯的以为夜蝶的话语中有夸大成分。
殊不知对夜蝶来说杀人都再正常不过了。
要不是叶凡拉着,已经有6只眼睛该在马路上翻滚了。
因为聚集过来的人太多,叶凡一把搂过夜蝶的小蛮腰,快步走开了,成功挽救了三条无辜的小生命。
就某方面看夜蝶确实改变了不少,但身上的戾气还是一如既往的重。
漫天星空下,两人漫步在人烟稀少的桥头。
叶凡问道,“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以后?”
夜蝶想了想,不解问道,“要怎么办?跟以前一样啊。”
“一个人的话很方便吧,多个人的话……”
这是只有两人才懂的对话,因为以一个人的话追杀,或者逃跑什么的,是很轻松的,到了他们这种级数,先别说实力全开,能有多少对手。
即使打不过,逃跑,总没有人能追得上的。
所以叶凡当时在世界政府两大元帅的围攻下,也能重伤一人,轻伤一人遁走。
一个人是很方便的。
可多个人,要是出了什么事……
夜蝶没说话,视线望着前方,流露出几分喜爱的神色。
因为一个12,3岁的留着两条小辫子的小女孩提着个花篮走了过来,拉着叶凡的手说,“叔叔,买花吗,买朵花送你女朋友吧。”
叶凡顿时大受打击,就算天色比较暗,自己也算不上叔叔吧。
指着自己说,“你看我的样子像叔叔吗?”
小女孩歪着脑袋,眨着天真的大眼睛,好半天挤出一句,奶声奶气说,“比叔叔大的就只有伯伯了,……伯伯,买朵花吧。”
叶凡的脸色顿时垮了下来。
他怎么也算是fēng_liú翩翩少年郎吧,怎么就成伯伯了呢?
“要不,你再仔细看看,是不是有哪里看错了,我这样的能叫伯伯吗?”
虽然叶凡极尽和颜悦色的在跟小女孩对话,可他完全不明白,在昏暗的路光映照下,他那半明半暗的脸看起来有多可怖。
吓得小女孩嘴巴一扁,泪眼汪汪,无比委屈的喊了句,“对不起,爸爸。”
“……”
喂,前2个也就算了,这个可不是能随便乱喊的啊。
我已经莫名的多出一个孩子了,你可别给我再弄一个出来。
叶凡猜测之所以会喊爸爸,大概在她的记忆中,介于叔叔跟伯伯之间的也只有爸爸这个称呼了。
夜蝶有些看不下去了,拉拉叶凡的袖子道,“算了,别欺负她了,我看她怪可怜的,这么晚了还一个人在这卖花。”
“……”
难道看起来像我在欺负她吗,不是她在欺负我吗
叶凡忍痛安慰道,“好了,好了,别哭了,花我全买了,叔叔我全买了。”
叔叔我也认了。
“谢谢叔叔,谢谢叔叔。”
小女孩连声感谢,接过夜蝶递过去一百块钱,生怕夜蝶反悔,飞快的逃走了。
因为她的花也不过是路边采的小野花而已,实在没有任何观赏价值。
没跑多远,直接从旁边绕到了天桥底下。
一个头发散乱,衣衫褴褛破旧的女人就坐在天桥底下,身下铺了张席子,看起来是无家可归了,而且,连腿脚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