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孙梨依旧絮絮叨叨:“少爷,你的性子也太好了,竟容许这样的人。若是我,非得跟他大吵一架方可,你倒好,还送人家花。”丁群逸微笑道:“我觉得她还好啊,美丽,善良,纯真,最重要的是有趣。”又忍不住笑出声音:“当真是有趣的很。”孙梨惊讶的捂着嘴指着丁群逸笑道:“你说他美丽,笑死人了,我孙梨向来被人说是漂亮已经很恼火了。你竟说他美丽,可见他长得竟是比我还娘儿。”丁群逸本不知他为何发笑,经他这么一说方才明白。原来他这个小厮自幼长得极其标致白皙,甚至于比有些女子都细腻,以至于每每有人夸赞他‘漂亮’。而他自己则对这个词儿深恶痛绝,只因他觉得这词儿是形容女孩子的,太‘娘儿’。今见丁群逸这么形容那个小伙子,便以为丁群逸是故意讽刺他的,是而开心的大笑。但丁群逸却不与他说明,只在那里笑个不停。
二人正在发笑,却不防风卷云涌。片刻便刮起鹅毛雪来,丁群逸便想:“我们是男子,身体到底结实些,只是她们两个女孩子,别着了风寒了。”于是便回头找她们。哪里还有她们的踪迹。于是又一通的好找,终于在花市门口找到了她们。那女孩子边搓手边跺脚:“怎么说变天就变天啦!看来要下大了。”那丫鬟道:“小姐别急,他们知道咱们在这儿,马上就会来接的。”丁群逸走了过去,将自己的披风披到那女孩儿身上,那女孩看到他:“脸儿竟不知比方才还红多少倍,那伶俐的小嘴儿,此刻竟一句话儿也说不出来,只是直直的望着他。”还是孙梨跑了过来上气不接下气的道:“我的少爷,你真是,跑这么快干么?”丁群逸本来有点尴尬,此刻正好解脱笑道:“让你好找一通,你不是就不冷了么?”孙梨颇为郁闷的道:“果然不冷了。”忽而有个老妈妈跑了过来拉着那个女孩子夸张的道:“我的千金哟,叫你受委屈了,咱们赶紧的回府吧。”于是和那丫鬟一起将那女孩子拉上了一辆华丽的车子。那女孩子忍不住的回头望着丁群逸,心里直在那里犹豫徘徊:“这衣服我若还了他,怕是以后再见不着他了,若是不还他,今天他不是要因我受冻了,可这犹豫之际,便已经被她们拉上了车。。。。。”那孙梨方才想起,便急的大叫:“衣服,衣服!”怎奈车子走得太快,瞬间无影无踪了。
话说这女孩子本是宝应太守罗兆天的掌上明珠,名叫罗琴。时年十七岁,因生的漂亮,又受父母宠爱,故而宝应诸多青年才俊将她视为追逐对象,她便是万人眼中的第一佳妻人选了。怎奈这女孩子眼界不俗,竟视这些功名利禄之徒为粪土,立志宁愿将来嫁一个布衣,亦不愿嫁一个踩着女人往上爬的大夫。而自今日见了丁群逸,便觉得他便是这沉沙中的明珠,荆棘中的紫杉,非一般轻薄狂徒可比。当下暗自欢喜,认为老天待他不薄,不使她白来这世上走这一遭。
却又说丁群逸,因这场春雪下了大半天,直到傍晚才停。他自顾的望着窗外的琉璃盛景发呆,却有家人来报说:“乌斯藏有人给少爷送来了书信与锦盒。”他暗暗纳闷:“我并不认识乌斯藏什么人。”却又去瞧那信封,只见上面写着:“丁群逸亲启”丁群逸哑然笑道:“难道是他?”一旁的孙梨问道:“他是谁?”丁群逸边拆信封边道:“我瞧着像是刘晋的字迹,又仿佛记得他确实随他父亲去了乌斯藏,想来必定是他不假了。”只见信上写道:“忆年幼时曾闻君言,君识天下宝,惟不见九眼珠。今偶得此物,特赠与君共赏,以全同窗之谊。”丁群逸喜不自胜,忙命打开,观之果然是天珠不假。便问道:“来的人呢?”下人便答:“正在后堂休息。”丁群逸吩咐道:“好生招待客人,我另有厚礼回赠。”那人答应着便下去了。这边孙梨笑问:“可是少爷前些年那个带着牙套儿的同窗么?”丁群逸笑道:“就是他,只是如今他早已不带牙套儿了。”又轻叹道:“一晃走了两三年了,只是难得还记得我。”说罢又去摩挲那颗光滑的天珠,爱不释手。说来也是,这丁群逸生来便有三个嗜好:“一是鉴宝,二是治玉,三是猎奇。”故而他的许多好友也常有拿着自己的宝贝让他品鉴的,也有拿着璞玉让他琢磨的,也有赠他东西的,等等。故而今日得这天珠也不足为奇。只是他看惯了个色宝物,却唯独对这九眼珠最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