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里斯-兰来到了布鲁克林的一家夜店,就像普通夜店一样,在下午的时间,喧闹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它是静默无声的。
侍者懒洋洋的趴在前台,将脑袋埋在臂弯里,就像正为夜间的疯狂积蓄能量。回想起两天的煎熬,洛里斯-兰简直身处地狱。当玛丽-冯丽德这个名不见经传的丫头的文章在波士顿环球报的头条上刊登出来之后,他不出意外的成为了全美的笑柄。
人们嘲笑他有眼无珠,更多的人则讽刺他因为私人的仇怨抛弃了作为一名影评人的公正。
男人不会在意这些,这个从大萧条年代杀出来的胖子可不会在乎外人的看法。但当他文质彬彬的女秘书在今天下午送来公主日记的三日票房结果之后,胖子瘫软在了皮椅子上。
他希望自己真的老眼昏花,看错了卡片上的数字。但经过其再三确认,那确实是8500万美元,从最开始一天的只在三千块荧幕上上映,到现在七千块荧幕同时上映,公主日记完成了一个不可思议的飞跃,而且电影口碑竟出奇的好。
在玛丽-冯丽德的带领下,整个美国报业内除了纽约时报以外,其他报纸都清一色的对其进行正面的评价,而且最近几天,纽约时报的态度也变得模棱两可起来。交给洛里斯-兰的两块专栏也变成了一块,版面更是缩水了足足一倍有余。
洛里斯-兰不是没有致电主编,他甚至将拉里-贝尔这个小太子爷都搬了出来,得到的最后结果竟然是主编冷冰冰的回应:“纽约时报必须保证报纸的客观性。
“你是说我不客观吗?”洛里斯-兰当时就据理力争,他本以为那个主编会被自己的气势吓到,并且慌忙道歉。但到最后,电话里只传来短促的“嘟嘟”声。
洛里斯-兰知道自己被抛弃了,也许都不用等到《朱诺》拍摄完成,他就会提前失去所有的东西:车子、房子、还有儿女的监护权。
他不想这样。
当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走到了前台的桌子边上,耳边回荡着明显是睡着人的均匀的呼吸声。
洛里斯-兰重重的敲了敲木桌子,以示提醒。
侍者揉搓着朦胧的睡眼,也许是光线暗淡的原因,他并没有认出这个纽约时下的红人。
“啊?先生,我们还没开业。”
“我是来找人的。拉里-贝尔让我来这里。”
“这里没有你要找的那个人!”
“你等等,我看看——”洛里斯-兰掏出手机,翻出短信,“哦,不是拉里-贝尔,是白克福-墨菲。对,就是这个名字。”
侍者脸色一变,方才的漫不经心消失不见,代之以严肃与戒备。
“你叫什么名字。”
“洛里斯-兰。”
侍者这才借着微弱的光线看清楚胖子的脸,果然是纽约时报的影评人洛里斯-兰。
“跟着我走吧,不要多问,也不要多说。”
洛里斯-兰亦步亦趋的跟在这名侍者身后,穿过一条幽深冗长的走廊,又绕过了几个拐角,在一所相对隐蔽的包厢门口停下。
“自己进去吧。”侍者说,然后转身离开。
洛里斯安下了门上的红色按钮,门内传来人声:“谁!”
这是一个陌生的声音,洛里斯从未听过,但他相信侍者不会骗他,这里就是他要找他的地方。
他清了清嗓子,回了一句:“我,洛里斯-兰,我来找白克福-墨菲先生。”
“你等等!”
耳边传来“咔嚓”一声门锁打开的声音,接着房门开启了一个狭小的缝隙,一双幽暗的眼睛从门缝里弹出。
那不怀好意的审视目光令洛里斯感到不安,他甚至想到了走,但两只脚却死死的钉在地板上。这是他最后的机会,说什么都要殊死一搏。
“进来吧!”
门大开,却没有见到开门人的身影,洛里斯-兰战战兢兢的走了进去。
映着昏暗的灯光,洛里斯-兰看到了三个人正坐在一张真皮沙发上,他们身边是一张玻璃板制的茶几,上面随意放着几个酒瓶和高脚杯。他看不清楚酒品上的标签,但从弥漫着玫瑰香气的香味中猜测,那是一种产自印度的果酒,在美国极其少见。
“我是来找白克福-墨菲先生的。”洛里斯说,昏暗的光线遮蔽了他啊的眼睛,反倒让他自然起来。
没有面对面的四目相对,他就勇敢和专心得多。“是拉里-贝尔先生让我来的。”洛里斯补充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