乏术,只是提了半句,便摇头不再多言。

林子怡与胡家二姐妹只算得上是泛泛之交,也清楚自己如今的修为容不得逞强。所以,她就只是目送胡四姐独自走远,想着送别总该和着歌,便望着月色,随口唱起了《送情郎》。

哪曾想,一曲刚唱完,就听到草丛中,有人豪爽地来了一句,“唱得好!”

林子怡转头看去,便见到胡四娘口中所说的陕人背着一把剑,骑在一头驴身上,就这么晃悠悠地出现在她的视线里。

那陕人便是燕赤霞。

要是问起燕赤霞为何会与林子怡相熟,还如此护着她,林子怡自己都觉得很迷。

按理讲,她是妖,他是捉妖人,两个人身份画风都不一样,本不该如此熟络才对。

林子怡能瞧出燕赤霞与呆在道观里修炼的那群瞎眼道士不同,是个有些本领的人,所以起初她还有些畏惧于他。然而在太山相处了大半月,林子怡也就想开了。

燕赤霞此人一向嫉恶如仇,爱憎分明,为人豪爽大气。

林子怡估摸着他可能是觉得自己虽然是妖,但妖气颇为纯净,没做过什么坏事,两人又聊得来,便对她睁一只眼闭一眼了。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林子怡总觉得自己这首《送情郎》才是他们友情的基点。

林子怡上下打量了一番燕赤霞的穿着,纳闷问道:“虽然你不当捉妖人,我这个身份是挺开心的。但你怎么想着要考取功名,还穿起这种衣服来了?”

要说燕赤霞从前的穿着,便是破破烂烂不修边幅。背着斩妖剑,怀揣酒葫芦,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从哪里跑来的疯癫道士。

而如今这番打扮则体面了许多,不仅将胡子刮了,还换上了当年燕赤霞最为唾弃的白色。

燕赤霞长叹一声,沮丧道:“甭提了。我习惯云游四方,本打算一辈子如此。然而胞弟被害,我虽复了仇,将那狐妖杀了,可胞弟的魂魄终究也回不来。胞弟一死,家里便只剩我一个男丁,娘亲盼我能稳定下来,又觉得我不该窝在那个小县城里,便想让我去京都。”

林子怡点点头,“所以你就想去考取功名?”

“最开始没打算考功名。”燕赤霞一手捂着半张脸沉痛道,“前阵子皇上不是张贴皇榜,说宫里闹鬼,求能人异士前去解决嘛。我本想着就进宫除个鬼讨个闲差也算是了了娘亲的心愿。可惜我知道的太晚,我刚出县城,就看到那些官差把皇榜都撕掉,说事情已经解决了。既然要去京都稳定下来,若是没得个一官半职像是损失了什么似的。而进宫除了当太监,便只有考取功名这一条路。”

他不适应地扯了扯自己的袖子,“我只好先这样,打算先去试试。云游四海,圣贤书早就忘了好几轮,若是与官场有缘,自然能得个一官半职。若是无缘,强求不得。”

林子怡听他这样说,暗地里松了口气。

幸亏那些官差撕皇榜撕得快,若是燕赤霞来了京都,辛老翁修为在那里虽然无事,但十一娘与十三娘必然难逃厄运。

他们虽然欺瞒过林子怡,林子怡也与他们划清了界限,但终究还是心软,不愿他们蒙灾。

林子怡叹了口气,嘀咕道:“大概我这一辈子,也就栽在情这个字上了。”

燕赤霞一拍大腿,似乎想起什么,“大妹子!《送情郎》你还没教全我呢。上次在太山,你才教了我一半就失踪了,我再想找你就怎么也找不到了。”

林子怡:“……”

林子怡神色很是复杂,“五年了你还念念不忘呢,你是有多喜欢这歌啊?”

“要说喜欢倒也没到那种程度。”燕赤霞摸着下巴,“这是我杀的第一个妖唱过的歌,印象比较深,但再后来也没有听到过。而且这歌你只教了我一半,自然让人时刻惦记。”

林子怡:“……”

林子怡:“……你这么一说我哪敢教你啊!万一你就是为了学全这歌才留着我的命,我唱完就杀了我该怎么办!心好痛!你居然怀着这个目的!”

燕赤霞顿时手足无措起来,慌慌张张解释道:“不是不是,我又不是那些杀妖涨修为的道士,见妖就杀。你又没害过人,我杀你做什么?”

他抿抿唇,低声说:“那妖虽是我杀的,却是误杀。那时没什么本事,又一向激进,见那妖与一个男人在一起,便以为她是要害他,二话不说就提剑杀了她。哪曾想她爱慕那个男人,那个男人也知晓她是妖。我仔细看去才发觉她妖气纯澈,并未害过人。”

林子怡严肃声明,“……你不要跟我讲你这是友情替身梗。我会挠花你的脸,真的。”

燕赤霞笑了起来,“我虽心中有愧,但也不至于如此。那日听到你唱起此曲,才回想起往事,只能说此曲与那段经历是你我二人相识的契机罢了。你虽是妖,但我将你当作知己。”

林子怡听到这话愣了愣,正欲开口回话,却听到一声冷哼。

她抬头看去,只见雨化田倚在门口,似乎听了有些时间。

他眼神阴阴沉沉望着燕赤霞,口中的话却是问着林子怡,“你何时又多了一位知己?”

林子怡对他这突变的情绪有些茫然,觉得即便是他们二人初见之时,他的心情也没有这般坏过。

但将新晋的知己介绍给朋友还是让她比较开心。

于是她下意识便忽略掉雨化田这不同往日的态度,高高兴兴拉过燕赤霞介绍道:“他叫燕赤霞。算是个道士。


状态提示:第五十七章--第2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