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伸手,轻轻地拖住她的下巴,冲着她的唇上落了一吻,他附在她的耳边,对她说:“云云,我也爱你。”
相爱的人,一定要在一起,长相厮守天长地久吗?
以前洛云是这样的想法,但是现在,对于她来说,要在一起,长相厮守天长地久,真的是一件儿很难很难的事情。
李恩朔的想法和坚持,和她的完全就不一样,就算,她还爱他,但是呆在他的身边,她只有压抑的感觉,她感觉不到一点点的欣喜。
他收起他柔情的目光,然后脸上挂满了笑容,他充满了喜悦地对她说:“好了,你乖一点儿在这等着,我去给你买好吃的,一会儿就回来。”
洛云点了下头,目光一直都在盯着他看着,看着他走到门口,她突然就大声地将他给喊住:“李恩朔。”
很大很大的声音,用尽了力气,很快,小小的病房里面都充满了她的回身。
其实洛云自己都觉得自己是有点儿神经质的,但是她很明白,此时此刻的她就算是神经质,也是一个很理智的神经质。
她很明白,她的心里面充满了不舍得,因为不舍得,所以,她才会变得这么奇怪。
李恩朔再次停下脚步,缓缓地回头,即使她那么大声地喊了他,也没有将他给吓着,他的脸上挂着笑容,他的目光里面都是温柔之色。
他冲着她提醒道:“小丫头,不要这么依依不舍的,我给你说,我马上就会回来,很快就回来,乖哦,等我一会儿。”
“好。”
她想了想,对他道:“我是突然想要吃,新园的红烧肉,你能去给我买吗?”
新园离这家医院很远,开车要半个多小时,李恩朔当时并没有多想,他只看到洛云对美食的渴望。
他点了下头,对她说:“好的,你等我,我去给你买回来。”
这一次,他转身离开的时候,洛云没有再将他给叫住。
她看着他轻轻地关上房门,然后整个病房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随即,她的脑袋里面轰隆一声响亮。
她是故意要住院的,是故意将李恩朔给支走的。
因为,她觉得她在这里待不下去了,再待下去的话,她会疯掉的。
每天,待在他的身边,她会想起孩子。
见着了仇人,她恨不得报仇,可是他却平静地让她绝望。
即使她还爱他,可是她也不想要再待在他的身边了。
所以,她要离开。
刚刚那恋恋不舍,大概就是对李恩朔最后的告别吧。
那一刻的洛云,不知道她的以后会怎么样,不知道,她未来还能不能够见着李恩朔。
但是那一刻,对于她来说,真的是一种强烈不安的绝望。
只有一点儿,她是无比坚定的,那就是,她离开李恩朔的决心很是坚定。
李恩朔开车来回一个小时,终于是将红烧肉给洛云买了回来了,他捧着那热乎乎的红烧肉的时候,李恩朔还在想,即使买回来了,也要让洛云少吃,毕竟她是个病人,不能够吃那么油腻的。
他推开病房的房门,充满了喜悦:“洛云,我给你买回来了,还热乎着啦。”
他满脸的笑容,一下子就僵住了,病房里没有了洛云,他的心也跟着空了下来。
他准备将红烧肉放下然后去找洛云,刚往床头柜的方向走,就看到了上面留着一张纸条。
是洛云的字迹:“我走了,不要找我,祝你幸福。”
简短的几个字儿,书写着她的决裂,拿着那张纸条的时候,李恩朔觉得无比地沉重。
他突然就明白,为什么她会想吃红烧肉,而且还是车程那么远的一家店,她就是故意的,就是故意要将他给支走的。
他的脑子一团糟,怎么就不要他了呢?他们刚刚不是还好好的吗?她怎么能够说走,就走呢?
洛云,很无情,看着那字条,李恩朔只有绝望的感觉在蔓延。
他讨厌那样的绝望,他转身奔跑出了病房,他要将她给找到。
要在这个世界上,找到一个人,并不是一件儿容易的事情。
李恩朔一直都知道这一点儿,但是他一直都坚持着。
洛云去了哪里,他并不知道,他碾转反侧,他找她,找了整整三年,却怎么也都找不到。
时光匆匆,三年一眨眼就走过来了,对于洛云来说,那样的时光既漫长当然也短暂。
从医院离开之后的她,并不知道自己该去什么地方,她去了火车站,买了才车票,也不知道那是个什么地方。
一切都是随机的,她去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
一个对于她来说崭新的地方,她在那了租房子,在那里找了工作,在那里交到了朋友,她的日子,原来就算是没有李恩朔,也能够过得好好的。
三年一眨眼就过了,今天正是洛云来这个叫s市的第三年,她推开窗户,温柔的风迎面地吹了过来,窗户外面鸟儿叽叽喳喳,听着,洛云的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
她给小梦打电话,电话刚一接听,就听见一个朦胧的声音:“哎呀,我说肖云呀,你烦不烦,这么大早上的,人家要睡觉,干嘛打电话呀?”
是的,她来这个城市之后,就改了名字,现在的她,叫肖云。
“我今天过生日,请你吃饭,想去哪里?”她冲小梦询问。
一听说有免费的午餐吃,小梦别提多开心了,一下子就掀开被子,冲洛云大声地道:“我可是要去一个高档的地方哦,去一个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