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当时在前门廊里,他骑着马沿着长长的林荫道一路过来。 他身穿灰色细毛料衣服,系着一条宽宽的黑领带,把那件胸前有饰边的衬衫衬托得格外漂亮。即使到现在,他穿着的每个细节仍历历在目:靴子擦得铮亮,领带别针上有个美杜莎的玉石浮雕头像,他一看见她就赶快把那顶宽边巴拿马草帽拿在手里。他下了马,把缰绳扔给一个黑孩子,站在那儿仰望着她,那对睡意朦肽的眼睛灰灰的、大大的,满含着笑意。太阳把他的金发照得闪闪发亮,就像戴了一顶光灿灿的帽子。他还说,“原来你巳经长大了,斯佳丽。”说着轻快地走上台阶,吻了她的手。他那声音啊!她永远也忘不了听见他说话的声音时的感受院一颗心评评直跳,这声音仿佛初次听见似的,不慌不忙,洪亮悦耳。
就在那一瞬间,她就想要他了。就像要东西吃,要马骑,要一张软和的床睡觉那样平平常常,不可理喻。
两年来他陪她到县里参加舞会,吃炸鱼野餐,外出郊游,看开庭审案。他虽不像塔尔顿家兄弟俩或者凯德·卡尔弗特来得那么勤,也不像方丹家的几个小伙子那样纠缠不休。可他没有一星期不到塔拉庄园来的。
尽管他从来没向她求过爱,那对清澈的灰眼睛也从来没流露出斯佳丽在别的男人眼睛里常见的那种炽烈眼光。然而一然而一她知道他爱她。这点她确信无疑。她的直觉告诉她他爱她,这种直觉比理智和凭经验得出的认识更有力。她经常会偶尔发现他的眼睛并没睡意朦昽,也不冷漠无情,而是用一种爱恋和忧伤的眼光望着她,望得她不知如何是好。她知道他爱她。那他为什么不告诉她呢?这点她就不明白了。不过他的很多事她都不明白哩。
他总是彬彬有礼,但态度冷漠,难以接近。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斯佳丽就更不用说了。这一带的人个个都是心里怎么想就怎么说,像阿希礼这种有话藏在肚子里的脾气可真让人恼火。他和其他小伙子一样,对县里通常的消遣样样精通,如打猎、赌钱、跳舞、政治活动等,无一不精,而且骑马功夫最高明;但他和大家的差别就在于他并没把这些寻欢作乐的事当作人生目标。他最感兴趣的是读书和听音乐,对写诗也乐此不疲。
哦,他那一头金发为什么那么俊美?他为什么那么见外、彬彬有礼?他为什么一谈起欧洲、书本、音乐、诗歌以及一些她完全不感兴趣的事总是津津乐道,让她一方面听得烦死,另一方面却那么想要一听呢?每当晚上陪他在半明半暗的前门廊里坐过以后,斯佳丽总是在床上翻来覆去地好几个小时睡不着,只好自我安慰,说下一次他看见她时一定会开口求婚的。但一次次见面,还是毫无结果一什么也没有,只是萦绕在心头的那股狂热越来越高涨,越来越炽烈了。
她爱他,她要他,然而她却并不了解他。她自己就像从塔拉庄园吹过的风,直来直去,像蜿蜒流过塔拉庄园的黄浊河流,纯朴自然,她到死也理解不了那些复杂的事情。现在,她第一次碰到一个具有复杂性格的人。
阿希礼家世代都是那种悠闲度日、光想不干的人,只知编织五彩缤纷、脱离现实的梦。于是阿希礼便躲进一个比佐治亚州更美丽的内心世界,不愿意回到现实中来。不管什么人,对他来说算不上喜欢也算不上讨厌。人生对他而言算不上欢欣鼓舞也算不上悲伤痛苦。他认为天地万物和自己所处的地位本来就是这样,不由得耸耸肩,就此躲到自己的音乐、书本和更美好的世界里去了。
既然斯佳丽不了解他的内心世界,那他怎么又让她着迷了呢。这点她可不知道。正是他那神秘莫测的样子,像扇既没有钥匙也没有锁的门,才激起了她的好奇心。她弄不懂他的心思,这反而使她更爱他,他那种古怪、克制的求爱方式反而更增加了她的决心,要把他据为己有。硬换骋伤总有一天会开口向她求婚,因为她太年轻气盛,娇生惯养,从未受过挫折q巯麓来这个可怕的消息,无异于晴天霹鯽o⑾@窬挂娶玫兰妮!这决不会是真的?
唉,就在上星期,当他们从费尔希尔趁着暮色一起骑马回家时,他还对她说,“斯佳丽,我有件重大事情要告诉你,可就是不知道怎么开口才好。”
她故作镇静地垂下眼帘,心里却一阵狂喜,评评乱跳,以为幸福的时刻来到了。后来他却说院“算了,不谈了!我们快到家了,以后再谈吧。唉,斯佳丽,我真是个胆小鬼!”他用靴剌踢了马一脚,就随她疾驰上山到塔拉庄园了。
斯佳丽坐在树粧上,回忆起当时让她心花怒放的这番话,突然觉得这番话另有一层意思,一种可怕的意思。他当时打算告诉她的不会正是他订婚的消息吧!
哦,等爸回家来就好了!这种忧虑她一刻也受不了了。她不耐烦地又望望路的那头,结果还是失望了。
这会儿太阳巳经落人地平线下,天边的晚霞渐渐消退成粉红色。碧空也慢慢变为淡淡的青绿色,村野暮色中那股神秘的寂静悄悄来到了她身边。整个乡间渐渐被朦肽所笼罩。红红的犁沟和开裂的红路都失去了神奇的殷红色,变成普普通通的褐土。路对面牧场里的牛、马、骡都静静地站着,头伸出木板围栏外,等着进畜栏去吃食。牲畜不喜欢环绕牧场小河那些灌木丛的黑树荫,所以都对着斯佳丽抽动耳朵,仿佛很感激她与它们做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