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男人。

他凛冽如刀刻的侧脸,竟然有几分熟悉?

我满脑子都是飞回陆潮生身边,没有多想。

***

字数不够,春春就来和大家说几句。

《一场错爱到白头》是我最喜欢的故事,写这个故事,也是我最任性的时候。我觉得断更很久,但是一直有人在等我。因为这份等待,因为我对这个故事的喜欢,我写了下去。直到现在,我开了新文,还会看到有读者留言——我看过你的《一场错爱到白头》,这样,就足够了。对我来说,凭着喜欢而写的故事,有人喜欢,难道不够吗?

新故事,希望你们喜欢。


状态提示: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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