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572年,周武帝诛杀宇护,把大权收归己有后,于次年十二月,又召集道士、僧侣、百官再次讨论佛、道、儒三教的问题。
这一次,“帝升高坐,辨释三教先后,以儒为先,道教为次,佛教为后”。
把佛教抑为最末,事实已是灭佛的前奏。当时有些佛教徒不知周武帝用意所在,还一个劲地争辩不休,说明佛教当在道教之,心里很不服气。而另一些明眼人却看透了周武帝的心事,指出:“若他方异国,远近闻知,疑谓求兵于僧众之间,取地于塔庙之下,深诚可怪。”他们认为周武帝这样做并不能达到预期目的,因为“但顽僧任役,未足加兵;寺地给民,岂能富国”。
建德三年五月十五日,周武帝下诏“断佛、道二教,经像悉毁,罢沙门、道士,并令还民。并禁诸淫祀,礼典所不载者,尽除之。”一时间,北周境内“融佛焚经,驱僧破塔……宝刹伽兰皆为俗宅,沙门释种悉作白衣”。
建德六年,北周灭北齐后,针对继续发展的佛教实体,立即推行灭佛政策,毁寺4万,强迫300万僧、尼还俗,相当于当时总人口数十分之一的人重新成为国家编户,这对急需兵源和财力的封建朝廷来讲,其意义之重要不言而喻。
周武帝灭佛,时间较长,涉及面广,触动深,成绩可观,这一点是值得充分肯定的。因此当时有人称赞说:“帝独运远略罢之,强国富民之策”。灭佛事实也起到了“民役稍希,租调年增,兵师日盛。东平齐国,西定妖戎,国安民乐”的作用。正因为北周成功的灭佛运动,才使它国力大大增强,为北周灭齐乃至北周统一北方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佛道二教极度兴盛的南北朝时期,周武帝独树一帜,毁佛断道,但并不屠杀僧侣,显示了其统治的高度灵活性。
纵然周武帝个人十分认可甚至是推崇宗教思想,但当宗教的发展与国家机器的运作发生冲突时,他能清醒认识,挈重量轻,果断抉择而不拘泥于传统,实为难能可贵。
对同一时期,即北齐、江左政权的各位封建君主,大多不能正视宗教特别是佛教过度发展给国家带来之不利而盲目推动,更可衬托周武帝统治政策之灵活。
……
唐武宗灭佛可以说是在国历史最大规模的一次灭佛行动。
会昌二年,十月九日,武宗颁布敕书,要求有异行和不守戒的僧尼还俗,“天下所有僧尼解烧练、咒术、禁气、背军、身杖痕鸟、杂功、曾犯淫养妻、不修戒行者,并勒还俗。若僧尼有钱物及谷斗、田地、庄园,收纳官。如惜钱财,请愿还俗去,亦任勒还俗,充入两税徭役。”
之后又颁布一份敕令,要求限制僧尼所蓄奴婢数量,并强调奴婢不得削发剃度,这是为了避免贱人阶层人口的流失。
至会昌三年正月十八日,京城”左街还俗僧尼共一千二百三十二人,右街还俗僧尼共两千二百五十九人,“会昌三年六月十一日,武宗诞日,按惯例召佛道入宫论议,但只赐道人紫衣,不准僧人着紫,时太子詹事韦宗卿进所撰《涅槃经疏》二十卷、《大圆伊字镜略》二十卷,被武宗下令焚毁,敕书门下,烧毁其宅内草本,不准外传。敕令说,“(韦宗卿)忝列崇班,合遵儒业,溺于邪说,是扇妖风。??????况非圣之言,尚宜禁斥,外方之教,安可流传。”
会昌三年九月,昭义镇将反叛,朝廷发兵攻打,同时收捕昭义在京留后院押衙僵孙,其人走脱,传言已剃头。两街功德使进而搜查城僧人,并演变为对公案无名僧、近住寺僧和新裹头僧的清洗活动。
会昌四年三月,敕下不许供奉佛牙,五台山、泗州普光王寺、终南山五台、凤翔府法门寺藏有佛指节的寺庙,禁止置供巡礼。进而打击佛教的宗教圣地,造成四处灵境绝人往来,无人送供的局面。
会昌四年武宗诞日,不再请僧人入宫。
圆仁记载,“功德使帖诸寺,准敕不许僧尼街里行犯钟声,及向别寺宿经一夜者,科违敕罪。从前不准午后出寺,今不许犯钟声。“
官府不仅干扰寺庙的日常活动,还意图阻断寺庙间的人员流动和联系。
会昌四年七月或闰七月,敕令毁拆天下山房兰若、普通佛堂、义井村邑等未满二百间、不入寺额者,其僧尼等尽勒还俗。京城坊内佛堂三百余所,以及佛像、经楼等并除磬尽。诸道天下佛堂院等,尊胜石幢、僧墓塔等,皆令拆毁。
会昌四年十月,敕令拆天下小寺,经佛搬入大寺,钟送道士观。被拆寺不依戒行的僧尼、年少有戒行的僧尼,尽令还俗,递归本贯。
仍存年老有戒行的僧尼,许配大寺,京城拆毁了三十三座小寺。这条敕令目的尤为明显,年少还俗是为了与寺庙抢夺劳动力,至于年老许配大寺,则是为了避免遣返老僧后增加地方的压力,把老僧的供养压力转移到大寺身。
会昌五年三月,敕令不许天下寺院建置庄园,又令勘检所有寺院及其所属僧尼、奴婢、财产之数。
会昌五年四月,下敕灭佛,规定西京长安只能保留4座寺庙,每寺留僧10人,东京洛阳留2寺,其余节度使的治州共34州留1寺,其他刺史所在州不得留寺。其他寺庙全部摧毁,僧尼皆令还俗,所有废寺铜铸的佛像、钟磬全部销熔铸钱,铁铸的交本州销铸为农具。
另外还敕令”外国等,若无伺